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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强 |
1楼
阎局长与落私业主代表对话记要 (未经本人审核) 会议时间:2010-11-23下午3:30(原定3:00) 地点:市房产局11楼4会议室。 参加人员:房地局阎局长杨主任、张国安、阮竹青、 私房业主:秦智富、庄重、黄文豪、李必强、杨素群、张国强 会议内容:落私问题 业主:武汉市28号文。下发已四年,151号文下发一年了。我们私房业主没有看到房产局的贯彻落实行动。请房产局领导谈一下,落私工作如何进行? 阎局长:目前按照151号文、市局该做的事,已全部都做了。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管、监督、执行情况,各区进度不一样。市局已下拨资金4千万。下一步工作,该我做的事我绝对做到位。只要符合条件,尽量解决。不符合条件,明确答复。从目前情况看,可能与文件规定的时间表后移。 业主:我们要知道,处理落私标准的问题?目前落私纠偏、纠错都没做到。是依照什么落私?至今还不让业主查自家的房产档案,那判案的依据又是什么?周局长在调研时讲“依法依规,能够解决尽量解决”。9月29日胡锦涛就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二是注重维护群众权益”。...... 市产局是如何做的? 阎局长:我们是否依法行政、依法处理的问题。正常纳入国家经租的,国家领导人并没有明确表态。目前还是按28号、151号文执行,执行政策由区解私办执行。以后在执行政策上不明了的问题由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市,由我回复。市局采取目标管理。我愿以目标管理形式向前推进。 1.、我们正在按市要求,做好解私工作。 2、对照目标,按目标管理,各区局年终要报进展,要报数 3、产权处对档案查询,处理落私标准需明确。 4、信访三级回复,市局办公室拿出处理意见,产权处、法规处参与。 重申:处理权在区、市指导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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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7:4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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