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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8篇评论
评论:刘家祥个案:要求房管部门停止侵权返还私房产权

胡晓九
1
私房遗留问题实质需要解决的是地方政府房管部门滥用职权,侵犯私房合法权利的问题!所谓严格按政策规定解决是欺人之谈。一,其政策系共产风的产物,不合时宜;二,其政策不具备法律或者行政强制力;三,其政策规定存在大量违反宪法,侵犯私房合法权利的内容,不合法。
 
2012/7/21 9:14:23

刘欣
2
我想知道我昨天发的信什么时候才能有回音,希望能早日得到回音
 
2011/11/3 11:57:43

yaosanqq
3
中国在国内外举行的各种记者招待会上,如果境外记者提问“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国家经租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不知政府如何应对世界?
 
2010/8/7 10:53:04

老久
4
15日老久的客观评沦,为什么沒刊登出来?
管理员回复:你的每个都登出来了。你再查查看。
 
2010/7/17 11:33:28

胡晓久
5
刘家私房系劳动所得合法所有.任何人或房管部门无权侵犯.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非住宅出租无起点改造)无偿占有刘家私房的行为是非法的.房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依法保护,而不是滥用职权借口非法占有.
 
2010/7/14 13:27:01

老久
6
政府房管部门不论用什么理由和借口,都无权无偿占有刘家的合法私房.何况没有任何明确的正式手续文件,这种无偿占有是非法的,更准确的界定,是触犯我国刑法的侵犯财产罪的犯罪行为.地方政府部门用犯罪的方式无偿占有私房,应有一个说法******
 
2010/7/10 21:57:18

chenanmi
7
支持楼主维权!拿起法律武器向部分腐败政府开战,只有坚持才能胜利!
 
2010/4/28 20:06:34

悲痛人
8
法制普及30多年.武汉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仍然还有这样的怪事掌管法却对法不尊重,有道是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敢于宣传英雄孙家兄弟今生不欠来生帐,新年不欠旧帐的事迹,为何不反思房管部门抢了多少平民百姓的产业.如今还赖着不退还,甚至有多少私房业主跑断了老命也得不到解决.仍然还厚颜无耻的将上访人说成闹事的非上访人,真可谓不说假话办不了大事,这是弱势百姓的无奈与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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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0 17:09:12
共有8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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