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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北京标准租私房:历史遗留问题能解决 武汉应该怎么做

张勇
1
亲爱的政府,伟大的党,:新中国成立60多年了,他一步一步蹒跚走来,经历了风风雨雨,坎坎坷坷,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终于强大了,今天的中国,到处欣欣向荣,各项事业蒸蒸向上,古老而伟大的中国显示出强大的力量,他不惧怕任何人了!人民也挺直了腰杆子,站了起来!可是公私合营也过去了近半个世纪,81年终于落实政策了,基本上公私合营时的房屋地点都退还或者补偿了屋主!可是我家的却没有,相反还被相关部门的人侮辱!伤心啊!当时那个时代动不动就上纲上线,我们亲爱的政府和党在哪里啊!我家祖先本是罗平县阿岗镇法郞村人,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因生活所逼,挑货到罗讨生活,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货郎!祖先老实本分,一点一点苦了点积蓄,解放前在现在的红星街和他的弟弟合伙卖了一片地点!并和他的弟弟一起合伙开了一家马店!解放后,1956年因为响应国家的号召,兄弟两个合伙参加了相关单位轰轰烈烈的公私合营,,以22间楼房,家具,开马店的床铺用品若干,及菜地数十亩参加合营,直至文革!文革开始,分红也就结束了!本来公私合营是国家和私人合作,是一种合作关系,是国家行为,不是卖给那个单位,文革结束了,可是国家还是在使用我们的地点房屋,1981年落实政策,我家成分甄别为小商!落实政策后有的人家的地点房屋都退了,或者补偿了,可是我们家一直没有退或者补偿!我们家不是地主和资本家,故此,多年来我们曾经先后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述请求,还我家园。但他们一直搪塞敷衍,推三阻四!后来干脆说别人家的可以退赔,你家的不能退。还让我们去告,我们家经历了四代人,有三代人是在找相关单位申述,可是杳无音讯!他们置之不理,推三阻四!我们的私人地点,房屋,就这样一直在相关部门使用,不仅不还,还叫我们去告!苍天不公啊,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他们这样无法无天,老百姓苦啊!他们这样霸道,和旧社会的恶霸有什么区别啊!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我们胳膊拧不过大腿,现在他们谁也没有通知就把我们的地点卖给私人开发!公私合营是那个大时代的产物,是私人和国家合作,不是卖给国家!相关部门没有权利把别人的私人财产买了,他们这样做是没有道理的!他们这样做和强盗有什么两样啊!我家的先人是一滴汗一滴血苦来的,不是巧取豪夺来的,是合法的!是老百姓的血汗,老百姓容易吗?难道我们不是劳动人民吗?公私合营我们也是为国家做了一点贡献的,虽然没有革命先烈的贡献大,我们希望政府为民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我们也不是说要全部要回来,至少让我们有个栖身之所,让我们对先人留下的东西有些念想,能安居乐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借人东西用过了,当面归还切莫遗失掉;若把东西损坏了,照价赔偿不差半分毫;我们的地点是合作,不是借!现在我们强烈要求相关单位补偿,或者归还我们的房产!人民会感激政府的,老百姓,的要求不高,能安居乐业就好!希望不要让老百姓流泪流血,人民会寒心的!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实事求是,中央政府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是好的,中央一再要求疏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和谐发展。希望政府实事求是,不要忽悠老百姓!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老百姓,我祖母90多岁的人了,她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家园的回归,就像盼望祖国能统一台湾一样,希望看到家园的回归!我们家这么些年来,天天盼着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可是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什么消息!如果一天得不到解决我们家世世代代都要申诉,就像愚公移山一样!我们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是老实人,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亲爱的政府,伟大的党啊!老百姓伤不起啊!相信政府是不会辜负老百姓的!因为公私合营是国家行为,所以强烈要求政府为老百姓为人民做主,还我家园!盼望亲爱的政府解决为谢!
 
2013/9/5 20:18:15

张勇
2
政府是应该考虑启动对“特殊时期”私人财产突变为国有财产的归还或补偿程序了?无论如何,这只是财产问题,不是政治层面的问题!经过了“文化大革命”,相信广大民众都已经认识到目前我们国家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很多“特殊时期”出现的问题都已经逐步的得到纠正。
 
2013/9/5 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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