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驻京办撤销之后……
2010-07-05 06:36:26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231次
2010年07月04日00: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近来,媒体频爆豪华采购电脑的新闻,南有昆明市某局,北有长春市某局,其共同点是出手大方,3万元一台笔记本说下手就下手了。新华社等媒体予以曝光,而被曝光者也很快做出回答:这是“业务需求”、“工作需要”。
由高价电脑豪华电脑的新闻,自然联想起也是新近频爆的关于政府机关将限价房、保障房等“团购”或者以别的什么名义“开发”成“干部保障房”的新闻,也是同一理由,被曝光者总是以“工作需要”而振振有词,比如什么“上班方便”的理由之类。
好一个理由、好一个太极拳。不痛不痒,四两拨千斤,化千钧于无形。“真功夫”!而这“功夫”,还是人们多少年来所熟知的那一套:工作需求。
是工作需要吗?不能全说不是。给公务机关公务人员配备豪华电脑,让他们这些人住上低价房子,毫无疑问,会刺激其工作积极性,或会有客观效果。这一点,没人否认。但人们总是心头还有若干疑问。
疑问一:难道只有公务机关公务人员有这类“工作需要”?毫无疑问,有些人是经不起这一问的。谁不需要好电脑工作?谁不想上班近一点?甲某局工作需要、乙某局工作需要,政府机关需要,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需要,没有人不需要!而这里的症结是:“需要”的实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是否直接、间接地侵犯了别人的利益?比如经适房、保障房等,国家有明文规定,是为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弱势群体准备的,是要经过“资格审查”的,凭什么你官方单位一“需要”就成批量地占用?!天下没有这个道理,也不合法合规合范。此中道理,明知故犯而已。
疑问二:这些“需要”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吗?换言之,管理上到底履行手续没有?现在看来,不少都是走了程序的,即本单位头头签字画押了。问题就在这里,到底这类审批应当如何把关,对一些“畸形需求”到底如何刚性遏制?
疑问三:如何有效遏止这类借“需要”为由的违纪违规和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如何杜绝此类事出现后冠冕堂皇的各种各样的“需要”借口?仅从近期报道看,此类事,今天这里冒一个,明天那里冒一个。谁来管?怎么管?而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事发后,总有一些十分堂而皇之的理由推托责任,有的是不了了之,有的是躲一躲媒体监督的风头,有的是查处一两个“替罪羊”但仍维持现状,最不济的,停下来,退回去,比如电脑、房子,“退了就是好同志”……如此这般,此类事还能禁止得住?
说到底,还是特定的“有”、“无”两个字在作祟。即,有权有“保”,手中有权,心里有底,有的是“保障”;即,无监无恐,“无恐”来自“有恃”,这个“恃”,就是有效监督的缺失,就是“无监无督”。几十套房子上百套房子,说为官方人员作“保障房”之用就用了!电脑再高价,说买就买了。到底谁来考检、监督?到底如何有效地将问题遏制于萌芽之初而不要令其长驱直入,直到造成“既成事实”、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才被发现,才无可奈何地“叫停”?到底对查出的此类事情如何处置?到底如何举一反三,不令同类事一而再再而三地故伎重演?……这些,才是大家关心关注的根本所在;这些,才是真正解决公权不被滥用、公权不能用于谋取一己之私、一团(小团体、小单位等等)之私,而真正全心全意用于人民群众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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