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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周玉珍局长的回信,激动的我又给她写信了2011-06-22 22:23:2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7130次
这是周局长信箱回复页面的部分截屏 看到周局长的回信,激动的我又给周局长写信了: 尊敬的周玉珍局长: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查询号为20116880633300中答复说:“您好,该房屋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中已为武汉市江岸区儿童保健所,为公办的事业单位使用,为国有公房。根据城乡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1987)城房字575号文件规定:对解放初期代管、接管的其他私人房产,不属于落实政策范围,现在不予处理。” 这封信的查询码为:201162222212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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