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感谢王国生省长的雷厉风行!我们一起给周玉珍局长倒计时。

2011-07-23 07:24:16 来源:冷明 浏览:3780

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属于设区的市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建立负责人接待日!按第九条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

所以周玉珍局长应当而且也必须公布其接待日,也必须直面广大的信访者!

在武汉市落实私房政策的群体中,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与局长的对话都是要有“代表”,实际上谁也“代表”不了谁,谁也不能被别人代表。当我们的周玉珍局长公布她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时,广大的私房维权户准备好自己的资料,起个早床,排上第一个,让我们的周玉珍局长接待并解决我们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应该在60天内予以回复,告诉我们局长接待日是什么时候,我们一起来倒计时:还有57天!

 

感谢王国生省长!!!信件当天就转到了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附:湖北省信访局代王国生省长介绍的“办理经过及结果”

1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已收到,我们将按照《湖北省网上诉求与信访事项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请耐心等待 (回复单位:湖北省信访局、回复时间:2011-07-22 10:59)

2 信件转给武汉市人民政府处理中,联系电话是027-82710106。 (回复单位:湖北省信访局、回复时间:2011-07-22 11:24)

3 信件转给武汉市信访局处理中。 (回复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11-07-22 16:14)

4 信件转给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处理中。 (回复单位:武汉市信访局、回复时间:2011-07-22 16:39)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历经六十年的经租房纠葛 如今产权归属大白于
上海城市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表)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探析
国家秘密的密点
谈经租房政策的两个核心文件
专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
法释[2009]14号
明确的打招呼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条文说明 )
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文件(京落房办字
论建国后我国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信访事项复
行政复议程序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转:各大媒体及重要部门的联系方式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民事案件用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条文说明 )
房地产名词解释
张国纲先生和“国纲私房维权网”
《悼文》挽 侯兰英妈妈(3月29日更新秦勉悼词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二)
《武汉市地方志》-落实政策
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文件(京落房办字
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大全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张老的摄影作品--介绍陈志先老人
老照片---为了忘却的记忆
中央、地方网络举报及联系方式汇总
武汉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名单公示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