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的教训:给人民选择权 给所有人退路(中国新闻周刊)
2011-09-04 22:07:11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浏览:2179次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迄今为止在利比亚发生的一切,只是再次证明了一个千古皆然的政治命题:不给人民选择的权利,就堵死了和平协商的变革路径,也会堵死包括掌权者在内的整个社会的退路。
对利比亚局势,中国外交部的表态是:“我们注意到了近日利比亚形势发生的变化,中方尊重利比亚人民的选择。”这个表态的意义,首先是承认利比亚半年多来变局的主体是“人民”,其次是承认这半年来利比亚人民充满折腾意味的行动,只是为了行使“选择的权利”,正当,应予尊重。
此轮政治变革先后波及多个中东国家,何以利比亚受到格外关注。显然,是因为前述几国变革急骤而利落,惟有利比亚的变革,是通过内战这种大规模流血的方式,前后迁延半年之久,才终于得以实现。
利比亚人民为实现选择权利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受到重创的是整个利比亚社会,包括卡扎菲家族及其支持者。代价还将在未来体现,内战造成的社会裂痕、家国仇恨会怎样影响利比亚政局走势,尚属难言。血与火固然能表明利比亚人民争取自由的决心、勇气,为他们带来荣誉,却不能抹平既成的伤口,消解未来的隐忧。
从这一点上说,突尼斯、埃及等国统治者的“脆弱”在特定情况下,却避免了兵火之灾,不啻是这些国家国民与社会的福分。不必为一个人、一个家族或者一个政治团体的私利,让全社会付出巨大代价,这是利比亚人民求之未得的。
反观卡扎菲,曾经有妥协的机会摆在他面前,但是他没有珍惜。他只迷信暴力,他要用反对派的血,来让所有的子民战栗。等到他想起了妥协的好,时机早已远去。
当然,卡扎菲的不妥协,一直是以“利比亚人民”的名义而行的。这不是什么秘密——“人民”一词从出现的第一天起,就充满了被挟持、滥用的不良记录。多少罪恶以“人民”之名行之。今天,我们知道卡扎菲并不是真正代表“人民”的。事实上,他和他代表的力量站在了利比亚人民的对立面。但这一点不是在他大势已去时才能判断,而是在他威胁屠杀自己的国民那一天,甚至更早——从他剥夺了人民的选择权那一天起,就与“人民”分道扬镳了。正是“谁坚持到最后,谁就代表人民”,或者说,“成王败寇”的心理,使卡扎菲执意不放弃暴力。谁笑到最后谁就代表民心所向的逻辑,实质上鼓吹的是一种暴力思维、“枪杆子至上”思维。由此逻辑能得出的惟一结论就是,即便一个政权的统治力量已经失去了民心的支持,也不能指望其让人民通过法定的程序行使选择的权利,除非用暴力推F它。妥协、谈判、“改革”,这些词语或承诺即使有,也常常只是一种欺骗策略。从不再尊重乃至剥夺人民的选择权那一天,卡扎菲就没有为人民留下退路,也没有为自己留下退路,全不管“死后洪水滔滔”。
卡扎菲由暴力上台,也由暴力下台。不同的是,他下台时,流了更多的血,利比亚这个国家留下了更加难以痊愈的伤口。不愿正视人民的存在,不让人民表达自己的诉求,不准人民行使选择的权利,最后收获的,却是最激烈、最极端、最血腥的变革形式。此时,这当年的革命者,还能谈什么对国家民族的责任?
广而言之,每一种社会形态改变、利益与权力的重新分配,都是变革。但由于对待人民选择权态度不同,结局会有天壤之别:可能是和风细雨的渐进改良,也可以是“革命成功,千万人头落地”的恐怖图景。从另一面讲,“革命未能成功”,同样会有“千万人头落地”的可能。这种恶例更多。
文明社会的核心指标,不是掌权者如何上台,而是掌权者如何下台。面临保住个人、家族或小集团利益的诱惑,面临将权力把持千秋万代的诱惑,不惜以谎言和伪造的民意来增强自己的合法性,最终,却往往使人民不得不选择玉石俱焚的极端手段。出现这种局面,可能有民众不懂得、不善于通过和平手段表达诉求的因素,但在威权社会的现实背景下,首先必定归咎于缺乏政治智慧也缺乏历史担当的掌权者。
几乎每天都会有大大小小的掌权者离开权力中心。他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承认人民选择的权利并确实臣服于它。“当我离开克里姆林宫时,上百的记者们以为我会哭泣。我没有哭,因为我生活的主要目的已达到,对于一个真正的政治家来说,其目的不是保卫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而是推进国家的进步和民主。”说这句话的人叫戈尔巴乔夫。20年前,他放弃了权力。他的千秋功罪,尚待后人评说,但我们至少需要承认一点:包括俄罗斯在内的那些转型国家,尽管经历了巨变与折腾,但几乎没有流血;而长期“稳定”(实则停滞)的利比亚,如今却面临着可怕的社会裂痕。
卡扎菲的错误,是一种古老的痼疾,前有古人,后有来者,“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除非逐步但坚决地给人民选择的权利,否则,全社会退无可退的可怕图景,终会是每个转型社会挥之不去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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