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涉法案件 >> 行政复议申请书 |
行政复议申请书2014-07-19 16:13:25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954次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国纲 男 汉族 中G党员 身份证号:420104193806213316 地址:武昌新桥街55号 联系电话:130*****208 被申请人:武汉市硚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硚口武胜西街1号.法定代表人:邹仕芳; 职务:局长 申请人于2014年4月13日给被申请人,邹局长呈递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直到今天,该局相关负责人,没有给片言支字的书面答复。仅给了几份本人早就掌握了的复印件搪塞了亊。因此请求区政府复议。 要求 1、请求责成被申请人尊照《信息公开条例》笫二十四条、笫三十六条之 规定;给申请人之信息公开申请给予书面答复。 2、请求责令被申请人依照中办发【1980】75号文,恢复汉正街原693号文革房之房产权属认定,以及我既是房主,理应按条例解决拆迁补偿问题。 亊实和理由 这次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源由于不认房主,出自“文革房”案件:文革时期,硚口区房产公司(即现在区房产局的前身)于1972年无偿接管了我的上述私房,这是革委会的行政行为。但其接管文件,有意不认我房主,通知都不对我。不让我签字,没有我的名份。为此,当时去找房产经办人。他当面吼道:就不认你,你敢去吿我!自此数十年私房被房产部门管控。收购我的上述私房时也不给一分钱、硚房集团公司拆迁时,也不给一平方的房子补偿。严重地损害申请人房主利益。 现在区房产局各位负责人都热情地接待我。从不认我房主身份,转变到承认我是该私房房主。但没有出具确权文件。既然承认我是房主,在硚房集团拆迁汉正街原693号这栋私房时,不给房主通知、也不给房主絲毫补偿。这是什么原因?既然我是房主,拆迁补偿具体问题为什么职能部门长时间不解决,九年上访都毫无进展。因此请求硚口区政府复议,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附1、武汉市民有房屋卡片:证明我是房屋所有人。 2、当时无偿接管的通知书:明知代理人不是房主,为什么不对房主下通知。 行政复议申请人 张国纲 2014.5.25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