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1989-1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不具备可不认定买卖关系成立的复函》

2010-04-20 18:21:28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052
(1989年12月31日 (89)民他字第38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法(89)民行字第4号“关于王欣然、任桂香与邓志荣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对王欣然、任桂香与邓志荣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成立的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该案当事人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已载明要经公证机关公证后买卖方能生效,既然公证机关不予公证,就不具备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以不认定王欣然、任桂香与邓志荣的房屋买卖关系成立为宜。

以上意见供参考。

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欣然、任桂香与邓志荣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

(鄂法(89)民行字第4号)

最高人民法院:

   我省鄂西自治州中院请示咸丰县王欣然、任桂香与邓志荣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成立一案。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意见不一致。特向你院请示。

   王月清(1986年死亡)、邓志荣夫妇有木质结构瓦房一栋,座落咸丰高乐山镇前胜街30号处。邓、王无子女,长期分居,各自使用30号房屋1/2面积。1984年7月,王月清、邓志荣以1000元价款将30号房屋出卖给王欣然、任桂香夫妇。并交付了房款。几天后,邓志荣翻悔买卖协议。退还了属自己所有的500元房款。王月清单独与任、王达成买卖协议。仍住该房直至死亡。邓志荣于1985年4月23日又将自己所有房产作价2000元与王欣然、任桂香夫妇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并按买卖协议第3条载明的“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1份,并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到当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公证机关以邓出卖房屋后无处居住,又无生活来源和房屋四至不清等理由未予公证。后又通过中证人言明:任家给邓暂租1间房屋过渡。待拆除旧房,重建房屋后。给1间房邓居住至死亡。27日邓收讫房款2000元。腾出了房屋,搬至任给邓租的一间简陋的房屋居住。不久,邓志荣以与王、任房屋买卖协议未得到公证。买卖关系无效为由,要求返还原房屋居住,但又无力退还房款。王欣然、任桂香将部分已拆毁的房屋恢复原状后,邓即搬回原房屋居住。1986年5月以前王、任夫妇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办理了建房手续,付出使用宅基地费、城建管理费等748元后,即向咸丰县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保护这起房屋买卖关系,一审判决买卖关系有效,邓志荣不服判决上诉,二审改判买卖关系无效。邓志荣如数返还房款,任桂香不服终审判决申诉,鄂西自治州中给人民法院在复查此案时请示我院。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有两种意见:大多数委员认为,这起房屋关系系双方自愿,并签定了协议,且房、款两讫。后又双方言明买方对卖方住房困难给予照顾。虽然买卖法律形式要件不完备。但从当地还没有施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实际情况出发,公证机关的公证不是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定形式。应认定这起房屋买卖关系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这起房屋买卖法律形式要件尚不具备,虽然房款两讫。法律不予保护;另外买卖协议书中载明要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才能生效,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有效的约定,公证机关不予公证就不具备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买卖关系无效。

                  以上报告,请批示。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
省高院案例:行政机关以“拆违”促“拆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
最高检发布:公民住宅权不可侵犯!为阻强拆
最高法案例:申请人向自然资源部反映土地违
最高院案例:被征收房屋被强拆,承租人具有
“敲诈勒索罪”十九个常见疑难问题
最高法院判例:法院应尽量判决到位,以消除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
最高法案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过程中,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可以查阅法律法规)
最高法案例: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手续的房
谁作出侵权的行政行为,谁承担行政补偿或赔
最高法判例:加建部分长期未确权登记的房屋
最高法院案例:确认行政协议无效之诉是否受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2011年5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
1964年1月13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
1987-10-22 最高人民法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52-04-29 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处关于地主女
1993-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64年9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房
201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84-04-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私有房屋
1990-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中地主
1999-12-01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1986-0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
1987-10-16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钱
1950-12-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契约及继承问题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