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07日 06:32:49 来源: 新华网
城市发展需要改造多少住房?(资料图)
毕晓哲
“中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住房在未来15年后得拆了重建。”在8月5日的中国地产金融年会“旧城改造与城市新规划中的投资机会与眼光”对话里,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语出惊人。他认为,目前真正能够在城市中保留下来的房子就是1979年到1999年建成的,但其管理格局以及配套设施都远不能适应今天的城市发展需要,只能存在10-15年。(8月6日《南方日报》)
如这位“专家”所愿,未来中国10-15年内如果将要拆除中国现有居民住房的过半数以上,我认为这绝对不符合常理和科学发展,反而是一种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这种论调只会令人鄙夷和不齿。
我国半数以上居民住房究竟有多少套?目前没有权威数据。但估计不会少于1亿套。假设一套居民住房平均价值50万元,1亿套就是50万亿,如果按专家所说,这意味着今后15年将有50余万亿元左右的社会财富面临“拆除”,这还没算拆迁的费用。这明明是极大地浪费社会财富,而有人却称这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简直就是睁着眼说瞎话。
我国在住房产权上实行的是土地和房屋的“分开所有制”。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地上附着物、房子是私人所有的。但可能面临拆除的住房所有权终归是私人的吧?政府,专家,又有何权力对“私人所有的物品”指手划脚?说的不客气些,这位“专家”所谓的未来拆除半数私人住房的论断,纯属是一个习惯性的“胡咧咧”。又犹如指着居民住宅里的彩电、冰箱,声称若干年以后要“换代”。试问,居民家里私有的东西(彩电、冰箱、住房),我就乐意用一辈子,我就愿意住旧房子,在根本不商量的前提下,就声称多少年之后要给人“换”、“拆”,是不是有点强盗逻辑?谁给你的权力?又置民意和民众权利与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