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北市区人民法院获悉,媒体关注的“王朝抢劫案”,依照法律程序,将于9月8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于2007年5月由北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经北市区人民法院(微博)审理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发还北市区人民法院重审。该院负责人表示,法院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审理王朝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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