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清理涉及武汉全部81项现行地方法规,主要为保障国家《行政强制法》的有效实施,依法合理配置行政强制权,既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规范、制约和监督,避免和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强制手段,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清理重点主要包括:行政强制设定权,包括地方性法规是否设定了查封、扣押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是否扩大了行政强制的对象、条件、种类等;行政强制实施的主体,包括地方性法规是否授权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实行行政强制措施等。
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清理建议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集中作出修改或废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