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岳
非法拘禁上访人员,可能付出坐牢的代价。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昨日的一起判决,与其说是对“黑监狱”、“黑保安”的敲山震虎,毋宁说是对某些地方政府“截访”思维的重大冲击。
上访是公民的宪法权利。根据《信访条例》,任何一位公民都可以“走访”各级政府部门,向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这意味着,“越级上访”同样是公民的权利,不受非法侵犯和剥夺。
当然,为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节约维权成本,公权力机关应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但“花钱买平安”不能剑走偏锋,动用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去拦截上访,换来的稳定是表面的、暂时的,最终是要付出代价的。
解决进京上访问题,必须依靠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和人文思维。从最坏处着手,朝最好处努力,始终不偏离法治的轨道,最大限度地充满人文温情。在这个思维向度中,我们有理由问问:这次被判刑的10个人会不会是替罪羊?他们的后台是谁?会不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