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之“强”应成领导干部都该拥有的强
2013-07-16 08:52:5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769次
周强之“强”应成领导干部都该拥有的强 王旭明2013-07-13 20:03:40 周强是最高法院院长,是管断案的。我不是研究法律的,不敢妄断最高法院院长的强与弱。我这一次所说周强的“强”,是他作为法院院长面对媒体和公众那样一种公开的姿态和举措,真强!强过了许多领导干部。 7月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座谈会结束后,身着浅蓝色短袖法院制服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步入采访区,笑着与现场的30多位记者握手、打招呼。接下来,周强用10多分钟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在谈及“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时,周强明确指出,进一步推进审理过程的公开、庭审的公开、裁判文书的公开、民商事案件执行的公开,通过公开来促进公正,通过公开推动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能够做到公正。说到此处,他特意指出:“我们强调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据了解,这是高法工作会议现场首次开设媒体区,也是周强首次作为最高法院长直面记者回答问题。 其实,这样的表态和这样的举措,应当是所有为官者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应有之态、之举。 媒体注意到,周强出任最高法院长后,“公正司法”、“司法公开”成为这段时间从他口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的词汇。数日前,最高法消息称,其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予以公布,日前,第一批裁判文书已集中公布。这也被外界看作是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的关键一步。 周强力主司法公开,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已经出台,信息公开是政府守法必须要迈出的第一步。据媒体报道,6月28日,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召开,周强特别为此会作批示称,各级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和过问法院微博建设工作,把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人员、设备、经费等保障措施,为网站和微博的开通与维护、发展与壮大创造良好的条件。之后,媒体高度关注的王书金案在微博上进行了直播。 由此可见,周强出任最高法院长后之“强”,不仅仅是工作方面,更是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尤其是有效利用微博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与大家交流,这又比开新闻发布会和只与传统媒体打交道高出一筹。 在当前人人都拥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还有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防贼防盗防记者,视媒体如大敌,先躲后藏再谩骂,最后是一堆烂泥,更有甚者,在媒体曝光揭露其本人或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后,拒不接招,推三阻四,不说主动面对就是被动应付都谈不上;更不要说能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诉求,就连被动消极的应付都不会。如此之态和如此之举与周强院长之“强”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周强之强,不应当是个别的少数的“强”,应当成为绝大部分官员都该拥有的“强”。中国拥有了这样的“强”,文化软实力也会大大提升,中国就真的更强了。
本网附言:
市房产局张国安处长在回答1.26亿元的使用情况时说:无可奉告。又说不管钱!并执问:这不关你的亊。--而后沉默不语。
谈不上信息公开!
有的区房产局负责人,对干查阅自家私房是怎样变成公房的档案材料时,回答说房产档案是保密的。总之在房产系统内“信息公开” 阻碍重重。201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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