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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2015-10-03 13:20:35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1948次
通 告
武汉私房维权户糜晋瑜、陈志先、彭汉宜等五人状告武汉市房产局信息公开不作为和滥作为,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市房产局败诉!市房产局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中级法院。 武汉市中级法院决定: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在中院4楼28庭审判此案。 市房产局-贯妄自尊大,对法律不卖账,局领导根本不把国家的行政诉讼法当回亊,对此类老百姓维权诉讼,局座从不出庭应诉。此次开庭估計,仍是老套路:派一办亊员应付应付。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看你把我奈何。 市房产局有一正九副共十位局長。经年不見-位局長主动接待上访群众;正局长的办公室外还设有-个相当于警卫室的秘书室,来访者必须通过这道关口方可謹见,架子之大可见-斑。有的上访者多年上访都难见其局長尊容-面。 党中央的联系群众、亲民、利民、造福于民原则精神,在市房产局这里就不过是如此这般了。 这次庭审是由市房产局上诉到中院的,他们当了一回上诉人,上访者是被上诉人,也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鲜亊。这反映出司法改革的新气象。 虽然这次庭审不会出现什么重大新闻,仍然会被中院用9238文件,判被上诉人败诉。但这样-来就把这个阻挡落私进入法制轨道的绊脚石,推向风头浪尖,接受历史的考量。为此我们众多的私房维权上访户必须抓紧机遇共同给力,搬开这个顽石,推动历史的车轮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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