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占私房事件给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2020-08-17 23:47:43 来源:华人私房维权网 浏览:13266次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占私房事件给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中G山西省委员会: 山西省人民 政 府: 今年以来,山西省平遥县政府以《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为名,强行侵占私人房产,将早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合法私有房收归政府所有,在平遥县制造产权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最近《财经》杂志就此事件发表署名文章《山西上百家庭努力多年讨回租屋,接到一纸通知后又没了…》介绍了事件前前后后的经过,中央电视台也进行了采访,此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落实党的产权保护政策,推进依法平等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时期。平遥县政府逆潮流而动,与《民法典》和党中央一系列产权保护政策背道而驰,引起全国广大促进私有产权保护群众强烈不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物权法》规定,将公民私有财产收归国有必须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依法办理转移手续。平遥县政府仅仅凭借一纸红头文件《平遥县政府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就将公民私有房产充公,甚至在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司法程序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急急忙忙指使城管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夺取私人房屋,是一起冒天下之大不韪,严重破坏法制的行为。 二、平遥县政府以历史遗留问题不予受理为由,拒绝受害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做法,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平遥县政府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的发文日期为2020年,这完全是当今现行的政府行政行为,必须执行现在的方针政策,必须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裁判。决不能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推脱责任,逃避司法审判。 三、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保证党中央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平遥县政府在这种形势下,以纠正私房政策为由,出尔反尔,人为制造矛盾,蓄意引起事端,是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党纪国法的严重事件。该事件发生,令平遥县商界私房业主人心惶惶,有的甚至关门歇业。在全国学术界、法律界、企业界和广大私房业主中广泛传播引起轰动,不少地区促进私有房产保护群众对平遥县政府的违法行为进行谴责,纷纷提出声援平遥的要求。倘若事态进一步发展,很可能引起连锁反应,酿成大范围群体事件。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强烈呼吁山西省委、省政府尽快出面,本着稳定大局的原则,依据党的产权保护政策和《民法典》有关平等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追究平遥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纠正错误做法,妥善处理这起损害群众利益,侵犯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事件。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 2020年8月16日 抄报:中G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抄送:中G山西省平遥县委员会、平遥县人民政府、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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