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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导和本站网友评论2010-05-11 16:32:3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033次
住户顶着七份“危房通知”住六年
“今后怎么处理 各方尚没商议出结果 ”![全文请参阅本站"熊女士与房产局在产权问题上存在争议,住户顶着七份“危房通知”住六年(图)"﹚] 武昌解放路上与大成路交汇处,一栋有着70多年历史的老房子。楼下为门面商铺,商铺由区房产公司出租有113.78平方米,二层还有56.56平方米也是该公司的所谓公房,其余96.51平方米属于熊瑞兰家的产权房。﹙很明显,记者未深究,这栋房子为什么怪怪的:既有私产又有公产,其产生的历史根源是什么;因为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为年代久远,早在六年前就下了“危房通知”,每年都下通知,住户总共接到7份“危房通知”。“公家”不管;熊家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无权大修或重建,危楼之下,公私对峙;住户只得冒着生命危险呆下去 知情者评: 该危房产权实际属于熊瑞兰上辈的合法产业。依法为其家人法定继承。报导中所说:门面113.78平方米,二层还有56.56平方米属于武昌区房产公司的直管公房,一无法律依据;二无没收私房的正式公文。原来系借“共产风”政治运动非法占有私房的行为。本应在80年代落实政策时返还熊家。但房产部门,囿于既得利益,拒不执行中央【1980】75号文件精神,拖延至今。因为本来是人家的房产,所以不愿出资大修或重建。如今危!危!危!引起了记者呼吁。人们不禁要问已到了人命关天的地步,还不按政策解决房产权属问题, 等待何时?有关部门,不能见利忘义,漠视生命安全。其法律后果责任,当权者可否知道? 武汉市解决私房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应本着依法切实保障私房合法权利的原则,秉公执法,忠实地、坚决执行“返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决不能以低价补偿,强行收购代替中央的英明政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敷衍塞责,阳奉阴违,顶住不办,“蓄意抵制的,应严肃处理。 ”党中央的文件最后说。 我们相信,倘若产生恶劣后果,其相关领导是逃避不了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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