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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院组成工作组进驻商丘 将对赵作海错案责任进行清查2010-05-27 05:52:48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108次
2010年05月26日 09:17:16 来源: 检察日报
记者今天(25日)从河南省检察院获悉,该省检察院决定组成工作组,调查赵作海案件。5月26日,工作组进驻商丘市,对赵作海案件实施责任查究。此前,涉嫌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的公安干警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已对2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5月4日,河南省检察院接到商丘市检察院报告称,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中的被害人赵振裳在失踪11年后回家,引起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当即决定:一是建议审判机关尽快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赵作海无罪,尽快将其释放;二是组成案件调查组,对此案各个诉讼环节存在的问题调查清楚,分清责任;三是对涉嫌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的相关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四是将该案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委政法委书面报告。 5月8日下午,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列席了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建议依法改判赵作海无罪,尽快将其释放。 5月12日至15日,在河南省检察院的直接指导下,商丘市检察院分别对涉嫌刑讯逼供和玩忽职守的公安干警立案侦查,其中已对2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其间,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两次听取案件汇报并作出批示,要求商丘市检察院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同时,检察机关要总结教训,深刻反思,特别是要针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严格、没有自始至终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关键时刻不敢坚持原则、没有履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省检察院报告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检察院已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通知,决定以赵作海案件作为反面典型,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健全制度,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从严治检,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坚决杜绝和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悉,河南省检察院工作组进驻商丘市后,一是将进一步查清案件的诉讼过程,分清责任,提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责任追究意见和建议。二是指导当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对涉嫌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犯罪案件的侦查进度,研究并落实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措施,尽快把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抓获归案。三是指导当地检察机关深入剖析案件,深刻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完善措施。(秦刚 高传伟 刘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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