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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已经表态,国土厅仍须交代2010-07-23 21:20:18 来源:光明网 浏览:2241次
2010年07月23日 15:25:53 来源: 光明网 7月20日,针对陕西省国土厅矿权纠纷案否定陕西两级法院判决一事,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行政部门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7月22日《楚天都市报》) 19日媒体报道,20日最高法表态,这样的表态无疑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诚如孙军工所言,如果对法院的判决有异议,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救济途径,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以决定否定判决”,只能是藐视国家法律,公然以“行政对抗司法”。 在那场“以决定否定判决”的会议上,陕西省国土厅曾作出三点“一致认定”。其中第三点是,(原告方)如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现在,最高法已经表态了。“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的表态,不仅明确了陕西省国土厅的行为不当,也再次强调了“生效判决”的权威性。这也就意味着,原告方已经有了最高法的法律救济。在这样的情况下,陕西省国土厅还会一意孤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吗? 这恐怕仍然要打上问号。我们看到,与最高法及时表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媒体报道、舆论炮轰两天后,陕西国土厅方面仍在保持沉默。即便无视民意,最高法的表态总得听吧,仍然保持沉默,难道还想耍赖,还想推脱拖延?以国土厅“拒不纠正、导致生效的行政判决形同废纸”的一贯态度来看,这也并非不可能。 我曾撰文指出,在“以决定否定判决”背后,是陕西省国土厅的权力失控。有知情人士说,国土厅之所以有错不改,与法院判决对着干,背后存在着相关公职人员主观动机不良、滥用权力等问题。国土厅有关人士曾无所顾忌地说:“原告打赢官司也没用,法院有法院的判法,我有我的执行办法!”身为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本是最有效率的工作方式,陕西国土厅却知错不改、无视法律、滥用权力,这其中恐怕或多或少存在“权力腐败”。 是的,这中间到底有没有、有多少“权力腐败”,陕西国土厅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倘若没有腐败,国土厅的“有关人士”为何要站在被告一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谁打了招呼,谁做的决策?倘若存在腐败,能够只手遮天的这帮人恐怕“能量很大”,否则也敢如此藐视法院判决?价值数亿的煤矿背后,得有多大的权钱交易? 我们看到,正是因为陕西省国土厅“以决定否定判决”,才导致了矿权纠纷矛盾激化,事态升级,从而爆发了群体性械斗。村民们从寄望于“法律解决”,“绝望”地回到了“暴力解决”,从而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即便不存在腐败问题,陕西省国土厅恐怕也应该为错误决策承担责任。 最高法表态了,国土厅还在沉默。这表明,陕西国土厅可能无人愿意担责,或者试图以沉默逃避责任。面对这种情况,恐怕需要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的介入,以打破这尴尬的沉默。“以决定否定判决”已经上升成了公共事件,若不能彻查其中的腐败问题,即便陕西国土厅执行了法院判决,恐怕仍然不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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