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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香港为何没有血腥拆迁2010-09-18 07:25:3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526次
新华网9月14日报道 一场公共危机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 上周四,是港府拆迁紫田村的最后期限,之前港府声明不提高赔偿标准,不推迟拆迁期限。紫田村村民扬言抗争到底,全村数十人写下遗书。事件看起来已经不可调和。 然而,在议员、法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协调下,一场激烈的拆迁事件奇迹般地以和平收场。 血腥拆迁为什么没有出现?议员、法官做了怎样的协调?官员以及村民又进行了怎样的博弈?检视这个化险为夷的样本,对血拆频发的内地,无疑具有很大的启示价值。 上周四,是港府规定的紫田村拆迁大限。当天早晨7时,有村民把家中的破家私、杂物搬至村口,堵住政府的拆迁队。有的村民用大铁链锁住自家大门,用树枝堵住门口。与此同时,十几位警察也架起了铁马,维持秩序。 就在各大媒体架着照相机、摄影机,准备拍摄冲突画面时,村民黄伟兴一路小跑,出现在村口。他手里紧攥着刚申请来的法院“临时禁制令”,这意味着在当天下午1点前,港府无权进村进行清拆。 此时,区议员也举着大喇叭,边带着村民喊口号,边告诫政府:禁制令已来,如清拆队强行进紫田村,村民将按照法律办事。随后,立法会议员刘皇发也赶到了。现场,他紧急和港府相关部门——房屋与运输发展局协商。经过1个多小时的斡旋,港府终于决定推迟两周拆迁紫田村。 议员的担当 区议员为村民跑腿近三年 从2007年底,政府宣布紫田村的拆迁决定时,屯门区议员陈树英就一直参与该事件。从建议、帮助村民成立“紫田村清拆及收地问题关注组”,到村民每一次去立法会请愿、示威,她都亲力亲为。在这场政府和村民利益的博弈中,她有效的工作及时疏导了村民随时可能爆发的情绪。 陈树英介绍,其实紫田村属于屯门保良选区,而她在兆康选区。但由于她的办公室位于兆康苑兆康商场二楼,此处离紫田村步行仅约5分钟。于是,她成了村民最容易找到的议员。所以,当村民们得知政府要拆紫田村时,就直接找到了她。 陈树英做屯门议员已经16年,她形容自己的角色是“跑腿的、联系人、桥梁”,并没有实质的权力,不像立法会议员有权改变政府的政策。陈树英总结说,自己在紫田村拆迁事件中所做的工作有三项:向立法会转达村民的诉求;向政府行政会议请愿,要求他们接受村民的投诉;要求屯门区议会关注此事,促成屯门区议会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 2007年12月,政府在紫田村村口张贴了通告:紫田村要拆迁,村民们要在2010年3月迁离村子。此时,村民也陆续收到了地政署发来的寮屋清拆通告和收地通知。第一个来找陈树英求助的村民是陈子仁,他以收地苛刻向行政会议提出反对,由陈树英议员办事处转交。 随即,陈树英发起成立了“54区(紫田村)清拆及收地问题关注组”(以下简称关注组)。为保障村民的权益,她建议村民们组织起来,成立清拆收地问题关注组,以集体力量争取合理的收地和清拆条款。 陈树英打印了多张“同意书”,发给受拆迁影响的村民。如果他们同意成立并加入关注组,就在2008年2月29日之前填写相关表格,交回她的办事处。3月初,她会组织关注组成员开会讨论有关问题和将来行动的部署。 在陈树英的办公室里,有一个很厚的文件夹,里面摆放着有关此次拆迁的所有资料,包括当时村民签的同意加入关注组的回条。回条上有村民的签字、联络电话、地址,并写着“群策群力、保卫家园、捍卫权益”。 此外,陈树英还建议村民们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建立保护紫田村的网页,通过网络号召市民关注紫田村。 两次组织村民到立法会请愿 2008年4月,距离政府规定的搬迁日期还有2年,陈树英第一次安排村民们到立法会请愿,要求检讨、修订相关法律《收回和清理土地的特惠津贴》。但是,此次请愿无疾而终。此后,立法会议员和政府官员开会,处理紫田村拆迁投诉案。2008年10月,行政会议通过在紫田村这块土地上修建公屋的决议,不接受村民的反抗诉求。2009年3月,行政会议正式通知政府收地。 2010年4月,陈树英再次组织村民向立法会请愿。这次,立法会的回复是:“立法会秘书处安排立法会当值议员和关注组举行会议。请关注组尽早将有关资料送达立法会秘书处,以便议员有足够时间参阅有关资料。” 收到立法会回复后,陈树英印刷了黄色的宣传单,挨家挨户发放。要去立法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村民必须签名,确定具体人员。 接着,她又给香港各大媒体发去了“采访立法会申诉行动邀请函”。“我做的每一步都在试图推动事情的进展,但是毕竟我们没有决定权。” 危机关头“发叔”又出大力 拥有决定权的是香港立法会议员和行政会议成员。而出生于屯门的刘皇发既是香港立法会议员,也是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还是新界乡议局主席。在拆除菜园村为广深港高铁让路时,刘皇发出了大力,最终促使菜园村的拆迁赔偿特事特办:港府同意在菜园村附近买地,全村90户一起搬迁等。这次,紫田村的村民也希望“发叔”帮帮忙。 9月9日,政府规定的清拆大限当天上午9时,刘皇发第一时间赶到了紫田村。在30℃的高温下,他穿着西装,成了最忙的人。一会儿,他被媒体重重包围,在密集的话筒前回答问题;一会儿,他又夹在了村民中间,聆听村民的诉求;一会儿,他又独自站在路旁,打电话给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和相关部门,讨论延迟清拆期限。 经过1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刘皇发带来了好消息,政府同意清拆延迟最少两星期,让村民可以开开心心、安安稳稳地过中秋节。此时,村民欢呼着鼓起了掌。 刘皇发表示,这期间,希望村民们和政府好好协商,并呼吁居民“牺牲小我,完成大我”,而这句话,在协调菜园村拆迁事件中,他也曾反复提及。他将继续协助村民和政府沟通,希望官民互相谅解,市民得偿所愿的同时,政府也可以顺利进行拆迁。 危机化解后,又有几个立法会议员相继赶到紫田村。询问村民具体情况,现场派发名片,寻求解决问题办法。 法律的威严 法院一大早发“临时禁制令” 9月9日一大早,香港高等法院“临时禁制令”及时“赶”到紫田村。而就在“临时禁制令”为小村赢得的宝贵的4小时内,港府也做出了直至9月27日再拆的让步决定。一纸“禁制令”积淀着香港深厚、规范的法律制度。 何君尧律师是屯门乡事委员会最新委任的义务法律顾问,委员会第二副主席曾展雄将紫田村的案子转介给他。之前,关注组已向屯门乡事委员会投诉了此事。 何律师介绍,香港任何人都有权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制约包括港府在内的任何机构的潜在侵害性行为。所以,如果预估到某举动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要阻止他人采取此行为,都可以申请禁制令。这次,紫田村村民针对港府申请的临时禁制令,申请难度较大。因为对象毕竟是港府,法庭要审议有没有帮助村民的理由存在,这一事件对双方谁的伤害较大。禁制令可以在没有提出诉讼之前、同步诉讼和诉讼已在进行时进行申请,第一种情况申请的难度最高。这也是紫田村村民面对的困境之一。
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和《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去年7月17日,紫田村地段已划归政府。今年7月2日,港府张贴“停止占用政府土地公告”,8月3日开始了拆迁行动。但拆迁受到村民抵制后,港府又同意清拆期限延至9月9日。 9月7日,港府规定的清拆大限的前两天。关注组成员黄伟兴找到了何君尧。何感慨:9月9日政府要清拆。9月7日,关注组才来找律师,时间太迟了。“他们对自己的法律权利并不了解。” 律师找到港府不近人情处 何君尧和关注组成员紧急商讨。他发现,政府有做得不尽人情的地方。8月3日,政府第一次来到紫田村进行拆迁。虽然政府承诺最后期限延至9月9日,“看起来宽松但还是缺少人情味”。特别是中秋节快到了,这是人月两团圆的节日,有特别的意义。而这时,政府要拆散村民的家园,太讽刺了。 村民们希望继续有两个月的宽限期。政府应该酌情处理,让气氛融和。所以在9月8日,何君尧给港府发去了相关信件,但是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9月9日早上7时,何君尧和关注组成员黄伟兴赶到了区域法庭。何律师介绍,香港专门设有当值法官,24小时处理紧急案件,只要拨打电话预约即可。这时,区域法庭当值的法官立刻发出办理“临时禁制令”的指令,高等法院随即下发了临时禁制令,要求港府在当天中午1时前不能进入紫田村清拆;并规定中午12时,紫田村村民和港府双方律师代表回到法庭进行聆讯。但是因为当天上午议员的有效沟通,港府公开表示推迟拆迁直到9月27日。所以,村民们没有进行相关的司法复核。 关注组成员黄伟兴坦言,之所以迟迟没有找律师,咨询有关申请禁制令的法律程序,是因为申请禁制令的律师费高得让人咋舌,超过了50万港元。何律师坦言,在香港人人有权申请禁制令,但在经济上确是不容易的,是一笔沉重的负担。此外,还需要在法律上有理有据,站得住脚,还要承担担保性的赔偿。 公益律师帮了村民大忙 但是,紫田村村民很幸运,他们得到了公益律师何君尧的帮助。在拆迁事件中,村民们一般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加之香港的律师收费普遍较高。这时,公益律师至关重要。 何律师建议,村民遇到拆迁问题时,如果认为自己理由充分,就要及时咨询法律意见。 比如这次紫田村拆迁事件,当2007年7月17日,紫田村的土地已成为政府官地,村民们到底有没有理由留在这块土地上,这就是一个问题,这会让村民很被动。其实,港府在处理“菜园村事件”时,最终采取了“特事特办”。现在,离菜园村拆迁还不到12个月,其处理结果完全可以成为紫田村的参考。 何律师认为,争取的两周延缓期给了协商的机会,但拆迁毕竟不能这样无限制地拖下去。村民的诉求并不苛刻,也不是无理取闹。其实,村民就是想和政府和谈,想得到公平的待遇。因为政府施行的这套拆迁补偿标准是20多年以前的,没有与时俱进。 “你想想看,现在村民住的是二三百平米的大房子,几代同堂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虽说住的不是豪宅,但也安享天伦之乐。现在不仅赔偿金额太少。就算是重新安置,村民们也要搬到10多平米的公屋,落差较大。”港府要善待村民。不过如果最终真的谈不拢,那只有上诉到法庭了。 村民的团结 团结起来成立关注组争权益 当年菜园村拆迁时产生了“石岗菜园村关注组”,关注组凝聚了菜园村核心村民的力量,在统一的部署下和政府协商。而紫田村村民三年前也成立了“关注组”。 成立关注组三年来,在议员的帮助下,成员们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比如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成立了“还我紫田村”小组,利用网络发布最新消息。现在,该关注组已有200多关注者。有的村民还把自己的祖辈和紫田村的温情故事贴在facebook上,还有村民专门负责转载各大媒体关于紫田村的报道。 一位村民在facebook上写道:“再过两星期,紫田村就可能被夷为平地。从出生到现在,有很多关于村子的记忆。比如,五六十个人一起吃晚饭,晚上月圆时,举着灯笼满村子跑,夏天时,爬树摘黄皮。天气好时在村子里野炊,下雨时摆风水阵,水浸时放船仔。而这一切都将变成水滴,永远长埋于紫田村和我们的心中。” 9月8日,就在政府规定的清拆紫田村大限前一天,关注组的核心成员又在facebook上贴出了一封“致各大媒体机构”的信。村民们希望9月9日清拆当天,能有大批媒体前来报道,希望“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迫使政府全面检讨和改善乡村收地政策”。 清拆来临村民分工合作 9月8日这一天,当村民们明白政府不可能就最后清拆期限作出任何修改时,关注组的成员开始通宵达旦地向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中午1时,关注组成员黄伟兴和律师迅速准备资料。9月9日凌晨,两人紧急向高等法庭申请将清拆期限延迟两个月的禁制令。 此时,关注组另一成员林生则向公司请假,“留守”村中,接待前来采访的记者,并带着记者采访典型个案。 9月9日,一纸临时禁制令和议员的斡旋,让紫田村再次暂时性逃脱被清拆的命运。当天下午,关注组又组织了一场记者会,再次向媒体表达村民的诉求:先做好安置再清拆;赔偿地上物业的建筑费;增加地价赔偿价。 香港独立媒体编辑Damon分析,现在如果有村子遇到拆迁,村子都会运用正规、甚至较为专业化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家园。相比2008年11月菜园村居民反对政府拆迁,紫田村村民的方式更为温和。因为港府要在紫田村上兴建公屋,所以村民还是持支持态度,只是通过媒体或社会化网络不断表达着想和政府和谈的要求。 Damon回忆,那时,独立媒体还参与了菜园村保卫家园的运动,写了很多感性的、打动人心的报道。那时,菜园村居民关注组采取的方法也更多元化,比如大游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菜园村。因为菜园村更像是几十年前,香港远郊地区的缩影,更有农村的味道。比如高婆婆不愿家园长满杂草,一大把年纪了还坚持种菜,通菜、桑仔叶、蕉叶、大树菠萝,每种作物,她都记得谁给的种子,种植的经验,收获的时间。所以,回顾菜园村的历史,仿佛是在阅读一部温情的香港史,很多港人感同身受。 港府的克制 充分征集民意下的妥协 这场危机的暂时化解,港府也展示出尊重民意之下的妥协。可以看得出,港府在处理此事时小心翼翼,尽量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当议员介入协调,让村民安心过中秋时,港府很快就接受了。而且,在之前的8月3日,港府的首次拆迁在受到村民抵制后,港府已经做出过一次让步,把强拆延迟至9月9日。 在之前的菜园村拆迁事件中,港府也是尽最大努力避免极端事件发生。不但答应把补偿提到历史上最高,还同意让菜园村异地重建,最终事件也是和平收场。 “这个结果并不是我预期的最后结果,但只有妥协才能保住村民的最大利益。”协助菜园村重建计划的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助理教授陈允中说。按理说,香港是法制完善的社会,根据《土地条例》、《铁路条例》等法例,政府完全拥有强制收地的权力。而港府偏偏没有强拆,反而先后派官员下村40多次了解民意,直到特事特办,天价赔偿。 掌管香港旧区重建、拆迁重任的市区重建局主席张震远,之前在接受本报专访时也一再强调,拆迁要改变居民的住房,争议性必然很大,所以一个项目实施前,必须要进行足够的公众咨询。 在香港,一个拆迁项目,究竟有多少途径征集民意?张震远举例如下:首先,我们会出席区议会、立法会的议员质询,回答议员疑问;其次,我们会到重建社区举办展览、巡回路演、居民座谈会,公布重建规划内容;此外,还有集思会、社区工作坊、民意调查等征集民意、鼓励市民就重建规划提供意见。 港府的作为并非“软弱”,香港政府的施政考量不但要照顾民意,还得留心来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压力以及议员的非议。因此面对刺激民意的拆迁项目,港府的民意征集详尽仔细,项目进展旷日持久。香港观塘重建项目启动12年至今仍未完工。 对于拆迁效率,张震远还举过一个很形象的例子:“以前曾有市建局董事到内地参观市区重建的做法,这位董事回来后非常兴奋地对我说,他参观项目整个旧区收购时间只需要46天,如果香港市区重建也有这种速度该多好。但我看法不一样,收购速度是很快,但一个涉及老区居民居住环境的重建项目,速度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重建时间短,必然是剥夺了居民表达意见和提出反对声音的权利。完全不给机会让重建区居民表达意见,这种做法并不和谐,由此也很难建设一个和谐社会。” ■声音 向立法会转达村民的诉求;向政府行政会议请愿,要求他们接受村民的投诉;要求屯门区议会关注此事,促成屯门区议会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我做的每一步都在试图推动事情的进展,但是毕竟我们没有决定权。 ——屯门区议员陈树英 政府有做得不尽人情的地方。特别是中秋节快到了,这是人月两团圆的节日,有特别的意义。而这时,政府要拆散村民的家园,太讽刺了。村民们希望继续有两个月的宽限期。政府应该酌情处理,让气氛融和。——香港公益律师何君尧 (重建)速度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重建时间短,必然是剥夺了居民表达意见和提出反对声音的权利。完全不给机会让重建区居民表达意见,这种做法并不和谐,由此也很难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市建局主席张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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