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国土资源部的违宪行为,全国人大该要管一管了

2010-09-22 21:09:59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887

sz1597532 发表于 北京政策房论坛 2010-09-19 13:59:25

标签:国土 宅基地 违宪 【顶楼】
国土资源部的违宪行为,全国人大该要管一管了
城市祖宅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业主合法的私有财产,这是一亇非常关键的事实,也是国土资源部耿耿于怀、千方百计想模糊这亇事实,不惜违反宪法,达到侵呑业主的私有财产的目的。
82年前城市房屋业主拥有房屋宅基地的产权,这是不动产,是合法的私有财产。
82年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产权分离为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业主仍拥有土地使用权(国土资源部:关于城市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等问题的复函,1990年4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法规)字 (1990)第13号公告。)。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我国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因为国家并未对城市土地业主进行土地收购,亦沒有其它任何法律程序表明城市土地业主已丧失了土地财产权,所以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后,城市房屋业主仍拥有以“土地使用权” 为形式而存在的合法私有财产。所以宪法第十条和宪法第十三条是不相矛盾的。如果有人认为城市祖宅业主的土地使用权不是财产权,这样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就等于沒收城市祖宅业主拥有了数十年、上百年的合法私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成为一部自相矛盾的宪法。
对城市祖宅的土地使用权就是私有财产这一问题,国土资源部是耿耿于怀、千方百计想模糊这个概念。在87年土地登记后,所领取的土地使用权权证中,国土資源部偷偷摸摸地将其中土地使用权性质这一项塞进了“划拨” 字样。彻底否定了祖宅业主的财产权。
所谓“划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中有明确的说明: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蒼天啊!祖宅的宅基地是我们父輩或祖輩用钱买下的,至今已居住了近百年、上百年,作为家庭财产而存在,这是不争的事实,是什么时候变成不属于我们家的,而是给我们家无偿使用的呢!“无偿使用” 从何说起,是中华民国政府,还是滿清政府给我们无偿使用的呢?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还给我们发过土地产权证书,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有宪法第十三条的保障,所以城市土地收归国有,也不可能沒收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划拨” 二字从何时开始?有什么法律依据?“划拨” 二字明明是国土资源部不惜违反宪法的歪门邪说,但是国土资源部还是露出了尾巴。
我们祖宅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不是“划拨” 应该是什么?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中,第二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很清楚我们父輩或祖輩因购买、继承祖屋,以接受地上建筑物的方式而获得土地使用权,並非是国土資源部所说的是通过“划拨”,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
国土资源部的罗辑是给你套上“划拨” 这顶帽子,你的财产权就丧失了。为了进一步使“划拨” 合法化,2008年11月20日国土資源部推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征求意稿),准备用此“规定” 替代“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在“规定” 中,删除了“若干规定” 中的第二十七条。国土资源部的真实目的是使“划拨”, 成为我们祖宅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唯一来源。从而使“划拨” 合法化,使剝夺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合法化。
国土资源部如此处心积虑地、偷偷摸摸地一步一步否定城市祖宅业主的财产权,其最终目的就是要“钱”。
如果“划拨” 成立。当祖宅要进行交易时,由于宅基地是“划拨” 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你的财产权,是国家给你无偿使用的,所以你必须交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是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给你,你必需交纳的费用)。土地出让金是多少,是土地评估价的40%,真是苛捐杂税猛如虎!自古讲;盗亦有道。当然国土资源部与盗无任何联系,但是你要钱,也得有个确切的道理,也得附合法理。
国土资源部如此肆无忌惮地违反宪法,是可忍孰不可忍。想当初民众翘首以盼,一年又一年,终于盼来宪法中保护民众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內容,终于盼来了物权法,中间隐藏着多少的心酸。如今宪法、物权法都打了水飘,你叫民众今后还有什么可想信的!诚信是政府旳首要原则,一个政府如果对民众丧失了诚信,上行下效,这将产生一个怎么样的社会?又将国家引向何方?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将左倾错误时期的冒进行为当作法规审查的政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进行清理的意见
武汉市-关于返还私有房屋请求权事项的申请(
武汉市领导大接访-私房业主踊跃递交材料(但
最高法判例:政府信息公开的豁免范围
转载-封信
武汉市江汉区房管局颠覆基本法律原则,制造
发布会资料(8)
会议发言稿
潮州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与潮州市房地产管理
一本房产证的变迁
全国第一届依法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研讨会
付涛的代理词
北京市双高律师事务所吴述律师团队听一听关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
全国第一届依法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研讨会
转帖:北京市住建委:北京经租房权利人第三
北京马二哥的问候
一德路一老租户单家因香港屋主突现身,被判
“文革房”业主维权跳楼被劝救
被误读的楼市“软着陆” 房价不降或再出新政
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讲话,第一届依法
遗产继承困境渐显 子女大多不知家中存款及密
网上集体申诉书
老翁因为房屋面临拆迁持60年前房产证告政府
发布会资料(8)
<楚天金报>2011-7-22 新闻及本站附言
论硚房集团是个特殊的利益集团 之二(2010年
房产局员工撕毁购房凭证致老人损失27万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