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广西北海动用警力强令拆迁 拒迁者家人受牵连

2010-10-18 22:08:55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572
2010年10月18日03:39  中国青年报
广西北海动用警力强令拆迁拒迁者家人受牵连
  10月10日,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外,建筑工人正在对包围白虎头村的围墙进行最后的合拢。围墙内还剩50余户村民拒绝拆迁,围墙外竖立着高档楼盘的广告。本报记者 谢洋摄

广西北海动用警力强令拆迁拒迁者家人受牵连
"株连拆迁"通知。许坤家属提供 本报记者 谢洋

  “十一”长假过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著名景区银滩公园吸引了不少慕名而来的游人。沉醉在沙滩和海水中的人们不会想到,距离公园东门仅百余米的地方,一场惊心动魄的司法强制拆迁正在上演。

  10月8日清晨,31岁的白虎头村村民许勇恍如经历了战争大片中的一幕。早上5点多,还在睡梦中的许勇被一阵响声惊醒,他抬头望向窗外,上百名警察将他和邻居的住宅楼团团围住,昏暗中,几个大灯将小楼照得通亮。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从楼顶和一楼进入的防暴警察锯开门锁,一下将他按倒,给他铐上手铐,带到楼下的车里。

  出楼门时,许勇看到邻居何显福一家4口人也被警察铐着带了出来,老老少少有的还光着膀子、穿着内衣。执法人员安排搬家公司将屋内家具物品搬出后,迅速将位于银滩路的这几栋靠海住宅用机器推倒。

  直到房子变成一片废墟,何显福依然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如果政府的拆迁合法合理,我早就签了,但现在政府的行为不合法也不合理!”他说。

  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征地大事,怎么村民都不知道

  白虎头村之所以卷入这场拆迁风波,是因为北海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银滩改造和建设工程。

  北海市市长连友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在银滩中区留下了大批与“天下第一滩”美誉不相称的房子,既不符合北海城镇化建设要求,也不符合把银滩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海滩旅游度假景区的需要。根据北海城市发展规划,新的银滩景区将要建设一批高级酒店和商业娱乐街区。2007年年初,北海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对银滩进行大改造的重大决策。

  据介绍,该项目涉及用地面积4011亩,分为拆迁改造区和安置回建区两大区域。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涉及银滩镇咸田和白虎头两个村委会、共4个自然村的拆迁户1525户,人口5000人,拆迁房屋建筑总面积约21万平方米,是北海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史上单次房屋拆迁涉及人口最多、拆迁建筑面积最大的一次。

  占地750亩、总人口2850人的白虎头村是此次拆迁改造工作的重点。北海市政府宣称:2006年,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白虎头村委会根据群众意愿进行了确认,对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无异议,不申请听证。村委会原主任冯坤代表白虎头村签署了不申请举行听证会的说明,消息传出后,引起了村民的愤怒。

  “可以说,95%%以上的村民当时都不知道征地这回事,是村委会几个人偷偷地搞的。”何显福表示,他一直觉得政府这一行为不合法,所以一直坚持到现在。

  像何显福这样,一直拒绝签署搬迁协议、始终坚持留在白虎头村的村民,有60户、200来人。那么,当初对村里土地征收一事不知情的,是否只是这一小部分“钉子户”呢?10月10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位于北海市金海岸大道的北背岭回建区,对已经搬迁的村民进行随机采访。在记者走访的6户白虎头村搬迁户中,有5户村民表示,村委会从没有就征地事宜征求过他们的意见。居住在回建区3区的林先生说,“村委会跟政府签了什么协议,我们根本不知道,根本没有跟村民沟通过这件事。”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如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从2007年开始,以许坤、高世福、高剑波、蔡建月为代表的部分村民,对银滩改造和建设项目,提出了全面质疑。最首要的问题是,对征地这样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大事,村委会既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此举剥夺了村民的财产权、知情权和听证权。

  村民法律维权均以失败告终

  2007年,许坤等人委托了北海市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白虎头村土地征收问题的案件,但很快,北海市司法局介入,劝说该所律师退出代理。

  虽然官司没打成,但许坤在这次维权行动中,获得了一份关键的资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六批次征地的批复。这些批复的内容,成为村民质疑政府拆迁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中G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银滩中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土字[2006]41号)中写道:银滩中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涉及用地3900.22亩(约260公顷)。

  《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3项明确规定,征收70公顷以上土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该项目完全超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审批权限。但是,北海市政府及市土地储备中心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法,将上述土地分3天、6个批次,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从而获得了批准。

  在没有律师代理的情况下,白虎头村村民自行组织起来,从2008年开始,就北海市关于白虎头村的规划手续问题,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出在办理规划手续中违背程序的问题,但均被政府和法院以规划虽存在瑕疵,但不足以证明违法,而驳回了村民的诉求。

  同时,村民还就村委会原主任冯坤、村委会副主任林章海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征地协议的违法行为,多次向司法部门反映,但是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法院及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未立案。

  后来,村民从北海市银滩改造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3月4日下发的《关于限期完成银滩改造和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北银改建[2009]2号)中了解到,银海区政法委、法院都是银滩中区改造拆迁的责任单位。“政法委、法院都成了拆迁的责任单位,哪里还有司法公正可言呢?”村民林文兴问道。

  2009年12月,北海市建委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要求村民许振奋等人接受土地中心的拆迁补偿款和其他安置条件,并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自动迁出房屋,将被拆迁房屋交土地中心拆除。许振奋等多个村民不服,向银海区法院起诉,法院一审作出维持北海市建委的裁决。村民们上诉至北海中院,结果也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虎头村村民的一系列法律维权行动均以失败告终,等待他们的,是法院执行强拆的通知书。

  无奈的民意抗争

  2008年8月,正逢白虎头村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处在拆迁进程中的这次选举,引起了2000多名村民的积极参与。

  白虎头村村民谢庆国是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村民代表的。他说,因为对前任村委会主任冯坤在拆迁过程中损害村民利益行为的不满,经过3轮选举,在土地维权中表现积极的许坤,以超过半数的投票,被选举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

  村民希望能通过民主自治的形式与政府沟通,表达他们的民意诉求。但很快,他们发现,这种期盼并不实际。“在村里要行使民主权力很难的。”村民代表李长兰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时,尽管每次都邀请“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记者注)成员列席,但村委会干部除许坤外,其他人一直拒绝参加。

  2009年3月21日下午召开的白虎头村两委联席会议上,8名村干部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处置了德福楼、村委会办公大楼等十处集体资产。随后,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镇长陈勇要求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许坤交出村委会公章,并将白虎头村村委会公章交给村委会副主任林章海保管,林章海接过公章后,立刻签合同并盖章处置村委会的资产。但身为村委会主任的许坤,一直拒绝在《北海银滩中区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

  白虎头村为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对不经村民代表大会处置集体资产的行为声明不予承认,并通过由村委会主任许坤暂时保管村委会公章的决议。随后,村民代表拿着决议找到镇政府,银滩镇政府迫于压力,同意村委会公章交由许坤主任暂时保管。

  许坤很快为他的维权行动付出了代价。2009年4月3日,中G银海区银滩镇委作出了“关于给予许坤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理由是许坤的行为给银滩改造和建设拆迁攻坚工作带来了极大阻力……许坤身为GCD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不遵守党的纪律,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其行为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2009年4月29日,村委会干部冯君团、蔡中雄、冯坤等5人在村委会主任许坤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合同,盖章领取了北海银滩中区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偿费。

  2009年5月13日上午,白虎头村村支书冯君团等人告知许坤,说已经和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签了合同,“补偿费”已经到位。当天下午,许坤主任召集村民代表,向村民代表通告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已经和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签了合同、领取“补偿费”的事情。代表在会上提议并表决通过决议:不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处置集体资产,没有村委会主任同意盖章领钱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村民代表大会一概不予承认;追究非法盖章、签合同人员的法律责任。

  从许坤当选村委会主任到2010年5月,白虎头村共召开8次村民代表大会。但是,在银滩镇党委书记周善鲲看来,这些村民代表大会均不合法。他表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须由村两委会提议,党员大会审议,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而许坤多次组织的村民代表大会,均没有经过村两委会的提议,镇政府都不予认可。

  在现实中维权举步维艰的许坤,转而在网上带领村民维权,他多次将历次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政府的文件、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拍照上传至网络,因而被网民称为“发帖最多村主任”。

  2010年5月15日,许坤在宾馆会见朋友时被北海警方带走询问,随后,许坤家人被告知,警方接到银滩景区公司的报案,称许坤非法经营东门停车场。在许坤被带走的前后几天,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拘留的,还有白虎头村村民代表张春琼和高世福。

  许坤的代理律师郑建伟调查后认为,无论是经营停车场的村民和村民代表,均证明许坤没有参与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和收益。许坤作为村主任,只是依法履行职责,将村民代表大会对停车场经营的决议进行公告,为村民代书管理制度。许坤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且完全不符合非法经营的法律要件。

  10月7日下午,张春琼位于白虎头村新建路97号的住宅被执行司法强拆。5天后的12日晚10时,张春琼被警方释放。目前,许坤和高世福依然被关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

  五个“非常”下的“株连拆迁”

  家住白虎头村文教路的李女士是2009年4月跟政府签署拆迁协议的。“我有个女儿在北海市内教书,如果我不签,教育局就说把我女儿调到山区去教书。”回忆起被政府强逼拆迁的过程,李女士忍不住抹眼泪。

  2009年3月,春季学期刚刚开学,李女士的女儿突然回到了家中。“怎么不用上课了?”李女士疑惑地问道。女儿回答说,校长让她回家做家人的思想工作,劝母亲早日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出于对政府违背村民意愿实施拆迁的不满,个性倔强的李女士一直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尽管政府工作人员、女儿学校的校长多次找到她,她依然没有松口。

  两个月过去了,没有做通母亲工作的女儿依旧没能回到学校教书。一天,女儿哭着对母亲说:“老妈,你不签,我不怪你,但是我没有了这份工作,要出去再找。以后,家里房子迟早也要给人家推掉,你钱得不到,我又没了这份工作,那不是惨了!”

  随后,李女士问前来做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如果她签字卖房子给政府,是不是孩子就可以回去上班了?对方肯定地回答说,“你签了,她明天就可以回去上课。”

  无奈之下,李女士最终在拆迁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事实上,遭遇“株连拆迁”的远不止李女士一家。在北海市自来水公司工作的高女士,从2009年3月到9月,被停工要求回到咸田村,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停工近半年的高女士从2009年5月开始,被停发了奖金。一份盖有“北海市自来水公司”公章的通知中写道:“由于你在银滩拆迁工程中未能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从5月1日起扣除你本人月度效益工资”。

  许坤在网上公布的一份名为《关于协助做好银滩改造拆迁户尽快签订协议工作的通知》中,五个“非常”的拆迁指示触目惊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非常速度,限期完成银滩改造被拆迁户120多户协议签订工作。”因为许坤的母亲林瑞兴至今未签订协议,通知要求许坤所在的白虎头村村委会,在“接到通知后,督促该同志必须在1个月内全脱产做好亲属(亲戚)的思想教育工作,签订好拆迁协议。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将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通知下方盖有中G北海市银海区纪检委、中G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和北海市银海区监察局的公章。

  今年4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海市银海区区长邓昌达对“株连拆迁”的现象予以了承认。他说,在“银滩中区二期改造工程”的拆迁工作中,一些单位急于求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的确要求公职人员返村做亲属思想工作,由此产生了所谓的“株连”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下一步,北海市将对银滩中区二期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全面核查,避免再出现任何违法、违规问题。

  但是,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为“株连拆迁”受到问责和处理。

  离开银滩后,未来在哪里

  在经历了7日和8日的司法强制拆迁后,这几天,白虎头村暂时恢复了平静,但那些坚守在自家房屋内的村民依然能感到一种紧张的氛围。穿着迷彩服的边防武警在村外来回巡逻,政府、法院的车辆和工作人员不时在村子里出没,对拒绝拆迁的居民做工作。

  “当初,政府要求我们签协议的时候,说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既然是改造的话,为什么要我们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许坤的哥哥许猛向记者表示,其实,他们提出的要求并不高,甚至不要政府的赔偿。他们只是希望,能在改造之后,政府在离海滩最近的一线和二线开发,在白虎头村的“边角”留一个村民可以有生活来源的地方。但他们得到的答案是“不可能”。

  留守村民谢庆国告诉记者,从上世纪90年代初银滩开发起,村里大多数村民开始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第三产业,剩下的一小部分村民靠出海捕鱼为生。随着银滩旅游业的兴起,白虎头村在整个银滩镇是经济条件最好的。“我们是靠海吃海,离开这里,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

  10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金海岸大道的北背岭回建区,区内大部分搬迁的村民都已建起了两三层的小楼,从外面看上去,这些新落成的小楼确实比以前漂亮许多。

  “现在这里都盖起了小楼,很多人以为我们很幸福,其实不是,我们都是借钱盖的,欠一屁股债。”村民范子媛告诉记者,拆迁的补偿费特别低,每平方米不到1500元,搬入回建区后,他们还要以每平方米980元的价格购买地基,才能建房。即使把她和老公20年的积蓄全部拿出来,还是差很多钱。

  从2009年4月到2010年6月,范子媛一家多次向银滩拆迁指挥部提出申请,希望政府能给予困难补助。但申请交上去后,都石沉大海。“我去问政府的人,他们问我签字了没有。如果没有签字,他还会同你说。如果你签字了,他根本理都不理你。”她失望地说。

  现在,范子媛一家虽然有了独立的楼房,可房屋主体刚刚落成,讨债的人已经追上门来。为了贴补家用,她刚刚念完初中的儿子已经去市里的一家酒店应聘了。

  在回建区采访的过程中,很多村民都表示,因为建新房负了债。但和负债相比,更让他们担心的,是今后的生活来源。

  在回迁区三区路边开一家小卖部的李女士,以前在银滩边上卖贝壳、泳衣,1个月多少能赚些钱。但伴随着拆迁工作进展,以前他们可以在海边从事的一些经营项目,也逐渐被禁止了。

  因为离海远,李女士现在很少回银滩了。为了解决生计,她开了一家小卖部。“开小卖部可以保障生活吗?”记者问。“哪里。你看,从这里看过去,一条街都开的小卖部,都没什么利润。在这里大家都没什么工作,想不出干什么,都开小卖部,还是在海边好!”李女士感慨道。

  在回建区内,记者看到,仍有不少村民保留着原来的习惯,有的在家门口加工处理海鲜,还有的在织补渔网。正在家门口补渔网的林先生表示,和以前的生活相比,还是不搬过来好一点。来到这里,出海不方便,就不想去捕鱼了。

  “有没有想过以后不捕鱼了,转行做别的?”

  “不出海吃什么啊?本来我们就是靠海吃海的,不干这个了,也不知道干吗?也有可能将来那边封地,海边不让去,也有可能的。”林先生不无忧虑地说。

  “那你当初为什么同意搬过来呢?”记者说。

  “没办法啊,像现在人家不搬,不是一样给推了吗!”

  10月7日至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对银滩拆迁系列案实施司法强制拆迁后,白虎头村中剩下的50余户村民,接下来将面临怎样的命运?中国青年报记者于10月12日采访了北海市银海区拆迁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忠伟。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银滩中区二期改造工程已累计完成拆迁协议签订1383宗,占拆迁房屋总数的95%%。“这么多人都签协议,是因为新的回建区比原来居住的地方,在生活、环境等方面,都要好得多。”黄忠伟说。

  对于一些村民反映的政府拆迁补偿款还不够建房子的问题,黄忠伟回应说,有一些村民,原来一家四五口人就住一间平房,但是搬迁到回建区后,有些子女因为结婚成家了,就分户了,原来一间平房的补偿款,要用来在几个宅基地上同时建起几套楼房,是不现实的。面对确实存在的一些群众建不起楼房的情况,政府也考虑从民政方面予以补助。

  在交流过程中,黄忠伟一再强调,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其实相当不错。“搬的地方离银滩的直线距离也就是两公里,现在,金海岸大道的北背岭回建区一块80平方米的宅基地,已经升值到八九十万元了。而村民在安置时,只需花不到10万元,就能获得产权。”他表示,搬迁后群众的生活水准没有下降,大部分村民还因此大幅提高,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

  原来银滩沿岸居住的这些村民习惯靠海吃海,搬迁会否影响他们以后的生活来源?黄忠伟认为,自从银滩开发之后,村民出海打渔的也不是很多了,再加上中越北部湾划界以后,捕鱼的村民更加减少,这部分村民本来就面临转型就业的问题。另外,在二期改造工程结束后,银滩中区区域的旅游和商业开发水平将显著提升,也可以为群众创造大量的就业新机会。

  对于白虎头村的拆迁工作进展比较难、群众争议较大的现状,黄忠伟认为,这是由于原来计生工作、银滩开发工作中存在的老问题,使得群众对村干部、政府有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导致那个地方的问题变得相对复杂。

  在谈到下一阶段如何对这些不愿搬迁的村民开展工作时,黄忠伟表示,首先应该是以做思想工作为主,从党委政府来说,加强对困难群众政策上的帮扶力度。另外,对原来有一些评估不准的,重新进行复核,在不损害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推进拆迁工作。

  在黄伟忠看来,司法强拆是针对一些“非常强硬,真正想搞事的(村民)”。“他漫天要价,一平方米要几百万,是不可能的。对95%%的签了协议的人来说,也不公平,你想要钱,要符合政策。该给你的,如果不给你,你可以说是政府的错。如果你不该得的东西也给你,那也是错的。”他说。本报记者 谢洋

  法学专家解析北海事件: 行政权力粗暴干涉村民自治

  “在北海这个个案中,政府行为存在明显的违法。”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说。    “《土地管理法》特别强调,首先,地方政府征收土地的决定需要公布。其后,公布之后需要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的村民进行沟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地方政府还应当公告,并听取集体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在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及村委会的干部绕开法律规定,规避了国务院的分级审批制度,那就肯定会侵害到被征地群众的权益了。北海个案中,村民的做法是通过村委会选举,把原本的村委会主任选下去,这件事情上是成功了。”

  但2009年3月,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镇长陈勇要求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许坤交出村委会公章。对此,王锡锌教授表示,“这个镇长去‘命令’村委会主任做什么,明显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而整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目的,就是要赋予村民自治的权利。但是,在基层的村民自治实践中,的确非常普遍地存在着这样一种怪现象:村民需要乡镇政府来帮着解决问题的时候,乡镇政府可以说,‘你们自治,我不管’;但是,当乡镇政府要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时,它就可能会干预村民自治。在这里,我们明显地看到属于后一种情况。”

  对于许坤被银滩镇党委开除党籍一事,王锡锌认为,“这是通过党组织来干涉:你是党员,你不听话,那我就开除你党籍。这不仅仅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违背党的组织原则,是非常典型的党内权力滥用。”

  在白虎头村维权过程中,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银滩镇党委书记周善鲲认为,“这些村民代表大会均不合法”。他表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须由村两委会提议,党员大会审议,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而许坤多次组织的村民代表大会,均没有经过村两委会的提议,镇政府都不予认可。”

  王锡锌教授表示,该镇党委书记的这个说法“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写得非常明确,村民委员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实际上只需要村委会提议、或者10人以上的村民提议,就应当召开。”

  “镇长说镇政府不认可村民代表大会,这能够使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决议无效吗?”中国青年报记者问。

  王锡锌回答:“当然不能。如果这样,还需要村民自治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有什么用?”

  “株连拆迁这类的行为,国家都是三令五申明确禁止的。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专门强调株连拆迁是要禁止的,这类违法行为要被追究问责,严重渎职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北海市还在进行‘株连拆迁’,毫无疑问是违反法律,可以说是顶风作案。”王锡锌教授说。本报记者 庄庆鸿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政府信息不是你想不公开就不公开,“个人隐
明确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搬迁补偿协议
彭明宏给武汉市委书记的一封信
重磅!国务院发文:征收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
违法强拆人人痛恨,最细节的维权攻略奉上,
拆迁就给这么点儿补偿?原来全因这份“报告
最高院判决:违法强拆房屋,即使强拆人员不
公正和正义
河南老汉自制6门“红衣大炮” 摆房前屋后防
贵阳:村民打跑拆迁队视频热传网络
南昌现暴力强拆 屋主抱煤气罐欲跳楼
又见血腥拆迁
网曝“两会”刚完武汉就暴力拆迁 公开和中央
两会完,拆迁起
新华社曝光袁志刚更加惨无人道坑害农民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村干部勾结黑势力,推土机碾死老村民(图片
湖南株洲为阻止强拆Zfen村民在医院死亡
人民日报评江西事件:主张权利不能总靠自伤
吉林一女子不满拆迁补偿手持汽油瓶(图)
钉子户上访被关“学习班” 受私刑被迫签检讨
误拆“民房”,爆武汉惊天拆迁丑闻
精武路旧城改造 武汉精武鸭脖一条街将消失
昆明城中村改造 钉子户遭“护城河”围困
自制土炮对抗拆迁,该不该将“阿凡达”就地
公正和正义
致敬:大连父子用标枪对付强拆
武汉拆迁户进京自首被拘 警方不允许见家属
湖北本土的拆迁惨剧
武汉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法规解读(2009-11-28
最高法通知防止暴力拆迁 专家称需严格司法审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