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武汉市各级法院尊照中央政策受理我们的房产案件
2011-03-13 10:11:4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817次
请求武汉市各级法院尊照中央政策受理我们的房产案件 1、 我们的房产纠纷发生在改革开放的前后时期,亦是人民政府领导的时期,不能推说是历史遗留问题。 2、 中央早有政策,文革产应当发还。强行“变通”塞钱收购是错误的。 3、 房产管理部门单方面、强行、低价、收购应发还的民房违宪、违法、违反中央大政方针。 4、 法院不受理我们的房产案件,推到由政府职能部门解决,而这政府职能部门就是被告。将案件推给被告,如同将秦香莲的案子交由程世美审理一样荒谬。 5、 最近全国人大会议上确定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建立,有能力、有必要将落实私房政策里的房产纠纷纳入法律轨道,以从根本上解决落私上访问题。法院的介入是消除冤假错案唯一途径。 6、 请求武汉市各级法院尊照中央政策受理我们的房产案件!
附加房友来稿:
唱“文革房” 词:佚名 曲:松花江上
我的家,在武汉黄鹤楼旁, 那里有,万里长江, 还有那,烟波浩渺东湖似海洋。 我的家,在武汉黄鹤楼旁, 那里有,我的兄妹, 还有那,衰老的爹娘。 不曾想,不曾想, 从那个可恼的时候, 不曾想,不曾想, 从那个可恼的时候, 离开了我的老房, 失去那祖辈的老房, 叹想!叹想! 几十年啊叹想,叹想! 哪年,哪月, 才能够讨回祖辈留下的老房? 哪年,哪月, 才能够回到我那出生的地方。 爹娘啊,爹娘啊, 什么时候, 才能在老家歌唱 ? ----完----
两会新华时评:有了法律必须不折不扣实施 2011年03月10日 21:34:12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涂洪长、黄海)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起点,在实现“有法可依”后,还要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数字无言,却深深镌刻了坚持不懈的艰难探索。截至2月底,我国有现行有效法律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件……数十年的时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走完了发达国家数百年的历史。从这里开始,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才有了更坚实的法制根基。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不折不扣地实施才能赋予法律以“生命”。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以权代法”“以权欺法”“以权害法”等现象。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立法的本质和意义,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首先要做到的是,无论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其次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外,还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老百姓要懂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国家机关更应带头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保障法律在国家管理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
新的阶段,新的使命。人们坚信,当人们都以敬畏之心来遵守法律时,法律必将拥有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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