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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房产证的变迁2013-03-14 17:45:55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720次
一本房产证的变迁 2013-02-21 13:13:06 归档在 我的博文 | 浏览 13975 次 | 评论 13 条
《凤凰周刊》2013年4期《凤凰周刊》 赵家鹏 一双枯树枝般的手,颤巍巍地取下书夹子,抽出三张白底黑字的竖排契纸。 契纸比A3纸略长,宽度却超出,上面规整地印着繁体手书的毛笔签名——签名者是时任北京地政局局长刘仲华,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的骑缝章。签名的日期是1954年,纸质却崭新如雪,是后来的复印品。枯瘦的手将它们摊到碎花格的床铺上。 床铺上摊满纸张。一本鎏金字的小红本在其中格外扎眼。枯瘦的手循着我的目光,翻开这个小红本,用指甲修剪整齐的两指夹出封皮后藏着的一张纸。这张纸脆弱而泛黄,背后被人为贴上硬纸壳,纸面上一些字迹已磨损——如举着它的这双枯瘦的手一般,让人看得见时间的流逝。 枯瘦的手的主人,名叫马秀明。这个生于1937年的老人,有着一头银灰色的蓬松短发,眼框上架着一副金丝包边的椭圆老花镜,讲起话来音量宏大、中气十足。退休前,她是中央民族大学物理系退休教师,退休后却与同为退休教师、曾在北大物理学院执教的老伴一起,成了土地权益抗争者。 1992年,她位于北河沿大街的四合院祖宅,在未知会房主的情况下被强拆,为讨回公道,她向开发商和政府部门提出抗议。20年过去,北京城区面积扩大5倍、市长换过7任,马秀明的抗议却未终止。 她平均半个月光顾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一次。在接访室里,她摊开三份来自不同时期的房产证明:1954年刘仲华签字的房地产所有证;1966年“文革”时期北京市东城区房管局没收房产时下发的收下房产收据;以及1984年换领的新式房产证。 这三份让接访人员无言以对的材料,贯穿了马秀明17岁之后的人生。 1954,太阳底下晒蓝图 1954年,马秀明17岁,正在北京崇慈女中读书。这是一所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办的教会学校,是民国时北京三大教会女中之一。1952年,新建政的人民政府接管了它,改名北京第十一女子中学,但教师没有换,学校的校训还是“勤朴端庄,礼义廉耻”。 学校坐落的东四马大人胡同(1965年改称“育群胡同”)往西一个街区,就是马家所在的东安门北河沿大街。这条街道因毗邻清代皇城御河岸北段而得名。1949年,新政府在御河上建涵洞,上覆沥青,成为皇城边的一条南北向马路。 马家就在清代皇城的范围内,是东临东安门北河沿大街的一进小四合院。它的后面,是京剧名旦程砚秋的宅子。当时,程宅中有一座大戏台,可供会演酬唱之用。这只是程砚秋十余处居所居中的一所。1958年,程砚秋去世,占地广大的程宅也趋没落。那一年,人民政府开始把城市中出租房超过15间或占地面积超过225平方米的私人房产,统一上收管理,经营出租,把原租金的20%~40%不等付与房主。这样的做法被称为“经租”,是新政权建立后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部分。“经租”模式一直延续到1966年,此后,“文革”开始,“经租”模式崩溃,程宅遭到了拆迁。 马家的四合院是1952年母亲买来的。当时,交易房屋延续的还是民国时期的购买手续与契约格式,买者签一个买契,售者写一个卖契,签字为据。之后,将文书交到税务局交税备查,手续便算完成。但那时政权刚刚易手,许多国MD的官产和军官的私产,GCD视之为逆产,不允许交易,要求充公,分给新入城的解放军。因此,在税务局外,还另设了一个清管局,代管这些产业。如果房屋买卖不涉及“代管产”,那么便可以在北京地政局登记,领取地政局发给的房地产所有证。 买房2年后,马秀明的母亲翻修了一次房屋。地政局重新给他们发了一份房地产所有证。与后来订成一个本的房产证不同。1954年的房地产所有证是三张纸,第一张是买卖双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签字的契约,第二张是房屋土地间数和面积,第三张是房屋位置和四邻示意图。 第三张图上,印着一个醒目的编号“31-29(3)-2990”,这是马家四合院的土地号。当时,北京市二环里一共62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有5张编号规划图。这个号码意味着,马宅所在的地块是第29地块中第3张图里的2990号。土地号码对每个当时持有房地产所有证的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数字。 那时,没有复印设备,房产证的第三张纸土地使用状况图,是蓝底白字的,这是晒蓝图出来的结果。在描好的图纸上,涂上一种化学药品,然后放到太阳底下一晒,再用药水洗去,一大张纸就会显出蓝底白字的印记。这样的蓝图,现在已极少存在于个人手中。大多数人的蓝图房产证都在“文革”时抄家被抄走。马秀明的蓝图房产证还是后来从住建部复印出来的,住建部并不愿意给她提供原件。 1966,白纸黑字的收据 1966年2月份,马秀明把户口迁回北京,在这之前,她的户口曾短暂随单位落户在石家庄。经过一年前北京整顿地名运动,其家所在的东安门北河沿大街,已改称东安门北街。 这条街的北端,就是北大红楼,这座1918年建成的教学楼后来被认为是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五四运动前,它成了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教师与学生的聚集地,其中一部分学生在30多年后,成了这个国家的领导人。 1955年,马秀明考入北大,成了新国家最早培养的几批知识分子之一。在学校里,她结识了后来的丈夫,并于1963年结婚。婚后不久,即被迫分居。马秀明随当时所在的工厂去了石家庄,她的爱人则远赴四川开展“四清”工作——按照当时的GCD文件,“四清”工作的矛头指向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马秀明回到北京3个月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对马家而言,最切身感知到政治降临的时间则是1966年8月。8月的一天,城里的人们打开门发现,每户人家的房门上都被贴上了告示:限期三天内,交出房产证。按照文革的要求,要把有产者打倒,一切为公。 确保期限的手段是暴力。不交房产证,红卫兵便会上门抄家。马家被抄了两次,第一次红卫兵踏破家门洗劫一空,第二次直接封住房门,马秀明一家被轰了出来。 马秀明搬到了工厂的办公室去住。那时她是工厂的技术员,下夜班以后,同事回家,她就睡在办公桌上。后来,丈夫回来了,她也怀上了孩子,便从北大申请到了集体宿舍,与丈夫的一个同事合住。那个同事中午在这里休息,晚上回家,马秀明晚上就过去休息。 同马家一起被赶出来的还有两户租马家房子的邻居。“文革”抄家后,房屋的住客从十数年的老邻居,被街道换成了以贫下中农为主的“红五类”群体。 这些人进占之后,为了增加居住面积,在院内增建了多间房屋,把厕所拆除,改成了居屋,整个四合院的形制完全被破坏。最可惜的是四合院里的老树。以前在北京的四合院中,种的大多是槐树、柳树、枣树、柿子树、核桃树等生长很慢的树木,长成材大多需要很长时间,但“文革”时期,那一片地带为了搭建房屋,砍了近百棵一抱粗的树木。 作为收没房屋的证据,1966年8月,当时的北京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景山管理所给马秀明的母亲开了一张收下房产收据,在这张纸的下方,注意事项中写着: (一)在政府未到现场接管前,房屋发生危险,由房主负责。 (二)房主要妥善保护房屋,不得有任何破坏,及折动设备等。 (三)此据要保存,接洽时用。 这张收据标明了当时政府接收的契证种类和件数,尽管纸面上并没有申明马家的土地权利,但那时马秀明天天把它揣在口袋里,害怕弄丢了。在她看来,有朝一日,要是房子能回来,这是拥有产权的唯一凭证。 1984,红本上的浅线 1984年,房管局通知马秀明回去换领新式房产证,领回“文革”被收没的房产。但是,附加条件要求她交纳768块人民币。他们的理由是,文革时期修房子花了2000元人民币,多年来出租收入1000多元,资不抵债,缺口还有768元。 马秀明得知,此前,房管局给院内租户订的出租合同是2块钱一间房,面积稍大一点的3块钱,整院的房租加起来每月总共40块钱。但“经租”的模式已瓦解,出租的详情她无从窥知。如果不交纳768元,房管局就不会把房子还给她,而是用1000元钱,将房子彻底赎买归公。 当时房子很不值钱,而且刚刚经过“文革”,许多原先的有产者都尝到过房子带来的祸害,人们还将拥有房产视为一种罪孽。房管部门只许诺将房屋所有权转交给马秀明,四合院内的住户她却无权处置,同时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证住客居住安全。这些“文革”时进占的“红五类”,在“文革”结束之后,依旧享受着“文革”时期获得的特殊利益。马秀明说,她不敢招惹他们。 亲戚朋友曾劝她,不要花高价赎回房产,她也开始犹豫,如想购回房屋名义上的产权,就要举债——当时马秀明的月工资才70块钱一个月,一下子掏出768元,几乎等于一年不吃不喝。 后来她还是赎回了房产。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在“文革”时候过世了,如果祖产还要不回来,她难以接受。她赌着一口气,甚至宁可让进占四合院的住户白住,也要留下这个房子—事实正向如此发展,在马秀明拿回房产后,住客开始拒绝向她缴纳租金,同时拒不搬走。 这年距离1982年大规模修改宪法已过2年,在进入新世纪后,被广泛争议的1982年宪法第10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在当时并未引起重视,人们甚至没有注意到在新换的房产证与前代房产证的不同。1950年代的第一代房产证,抬头为房地产所有证,到了1980年代,新的房产证抬头变为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地号依旧保留在房产证上,但所有权意义已模糊,土地所有权开始从房产证上消退。 红色封皮的新房产证最后一页,是房屋平面图,马秀明的房屋轮廓是粗黑线的房屋轮廓,但有人的四合院平面轮廓一部分,却被替换成了浅浅的虚线。虚线标志的是1958年被“经租”的房屋以及“文革”时期政府翻修的房屋,在进入1980年代后,这部分房产所有权并没有归还当年的屋主。 马秀明和两个插队回来的妹妹凑钱赎回了祖宅的所有权时,东安门北街已改称北河沿大街,隶属景山街道。她们从景山地区房管部门接过红色封皮的房产本和绿色封皮的房屋共有证。 1992-2012,田园将芜胡不归 1992年,事情发生剧变。此前,北京在西方媒体眼中的印象,还是一个“蓝蚂蚁公社”,城市天际线尚且单调,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1992年,大陆走出“沉闷的三年”,市场经济逐渐提上日程,城市发展也紧随步伐。 这一年,北京开始了首次城市房屋“危改”工程。马秀明位于北河沿大街的祖宅正落在危改的划片区中。 按照马秀明的说法,景山街道贴出拆迁告示,将限期定在8月31日,但在8月13日,马秀明的祖宅就被夷为平地。“住户们拿到了补偿离开,但我并没有被告知,也未获得赔偿。”马秀明说,拆迁前她曾要求开发商给她置换一套四合院,开发商没有应允;拆迁后,她找到《法制日报》申诉此事,开发商在给《法制日报》的回复中表示,将给予马秀明一套位于安慧北里的无产权安置房,以及两万零八百块钱。马秀明不能接受。 当时的开发商东城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后来被重组为北京市东方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刊记者向该公司总经理求证马秀明一事,其总经理因病拒绝,表示“事情很复杂,不碰为好。”东城区房管局副局长李光辉也以其他理由回避了采访。 此前,马秀明曾找过侯仁之、张开济等城市规划与古建专家,对北河沿大街的工程提出质疑。按照1987年的北京市规划方案,北河沿大街所在的皇城内,但重新开发后的北沿河大街将盖起超过限高的高级公寓。 突如其来的拆迁,打乱了她的质疑道路。她开始掉转维权方向。对土地权利的申诉,成了她的坚持。 2008年,她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前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核了她的房产证后,给她发了土地登记申请。勘测时,土地管理部门却发现,她土地上的房产已被拆除。 无法对马秀明的房产进行造册登记,土地管理部门便难以给马秀明发放土地证。但在土地管理条例上,却找不到一条规定可以作为回绝的理由。在现实操作层面,土地管理部门走入维谷。最终的处理办法是,不了了之,他们并没有按照规定,给马秀明回复。 等不来政策回复的马秀明开始了更激进的抗议。她用房产证向规划局申请了城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准备翻建祖宅。 马秀明祖宅所在的地块因工程开发问题,以及以她为代表的老房主的阻挠,至今犹未开工建设。开发商用围墙将地块围起,一度堆满了垃圾。 从2009年开始,马秀明每年都雇来施工队,用自购的施用用具,开始在垃圾废墟中测量寻找祖宅的地基。 这场自发的行动引起了开发商的不快,城市管理部门也陆续加入。 2011年5月21日凌晨,马秀明被一股尸体腐烂气味熏醒,怪味儿来自沥青在初夏夜里软化的烟瘴气,修路工人正忙着将这种石油提取物撒到平整的北沿河大街街面上。施工队外围,大檐帽队伍从国产130卡车上陆续走下。 马秀明等6位老人从与紫禁城仅一街之隔的北河沿大街上自筑的板房中,被城管与不明来路的人员拖拉而出,这场“钉子户”的抗议斗争,以马秀明等人被从祖宅地块上驱赶为结束。 从1992年到今天,她为了自己的房产已奔波过20年;从1984年到今天,她拿回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已有28年,却一天没有居住过;从1966年到今天,她已告别自己的祖宅有36年。至今,她还细心保留着从1954年以来的、各个时期的祖宅房产证明,在维权的道路上,越发像一个挥舞着房产证的唐吉珂德。 (实习生金梦瑶、罗昕对此文亦有贡献) 你还在报刊亭四处找凤凰周刊吗?2月份起,可以在“阅客“上(IPAD AppStore搜索)购买凤凰周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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