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北大沈岿教授好文章-征收·补偿·拆迁:各归其位

2009-12-12 00:00:00 来源:武汉私房维权网 浏览:3384
征收·补偿·拆迁:各归其位
沈岿
 
    毋庸置疑,土地和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城市化的重要助推力之一。城市功能区的重新合理布局,旧城区、棚户区或危房的改造,新兴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商业区、科技区等的建设,公共交通、公用设施、公共绿地的改扩建,以及城市向农村渗透、农村日益城镇化等,都牵扯到土地或房屋的征收与拆迁。就整体而言,这些对于农村村民、城市居民的生活福祉改善是有利的。然而,为什么违法拆迁、暴力拆迁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在这片国土上,出现了令人怵目惊心的以命相搏的惨烈事件?
    个中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不同事件自然有其背后不同的原因。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寻求“土地财政收入”的增长,急功近利地进行城市开发、发展,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率和GDP的增长,忽视社会公平,或许是最为根本的原因。这个原因导致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偏向于拆迁、而不顾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区分,导致了拆迁人(尤其是追逐利润的开发商)通常会得到地方政府的眷顾,导致了个别事件中被拆迁人受到极端不公正的对待,也同样导致了一些被拆迁人激烈的对峙情绪。
乱极求治!现在已经到了理顺关系、重构制度、平衡发展的关键时刻了!
 
无公共利益则无征收
 
    首先,政府本应是人民公器,本应一切行动以公共利益为准绳。虽然现代经济学揭示政府与普通人一样,都是经济理性人,但这即便是现实,也不能替代规范。所以,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才要求,国家(由政府来代表)只能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公民的私有财产。公共利益标尺的存在,意味着政府不能越过界河,为纯粹的商业利益,出面去征收公民财产。然而,直接关系到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城市房屋拆迁领域具体落实的拆迁条例,却对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不加任何区分。这就在事实上造成,即便是房地产商开发商品房的商业项目,也由政府对用地上的公民房产进行征收。
    必须承认,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之间的界线,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有些表面上看起来是出于商业利益的开发,可能会有公共利益的成分在内。例如,在美国,曾经有一个案例,底特律市拟迁走一个小镇的所有居民,目的是把土地转让给通用汽车公司。居民起诉到法院,认为这是私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政府声称这样做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地方税收,密歇根州最高法院当时判决底特律市胜诉。尽管这个案子在2004年被密歇根州最高法院又推F了,但在2005年的另外一个案件中,地方政府推行的包括一部分商业区开发在内的整体经济振兴项目,得到了联邦最高法院9个大 法官5:4的微弱多数比例支持,动迁户的上诉被驳回。这些个案反映出公共利益判断的困难,但困难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放弃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辨别。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恰恰以公共利益难以界定为由、放弃了公共利益标准。
    如果政府不能为私人利益去征收公民私有财产,那么,开发商应该怎么办呢?那就交给市场去处理。开发商就必需与被拆迁户就征收、补偿和拆迁问题进行一揽子谈判,谈不拢,自然也就是生意做不成。在法律上即是未达成民事协议。开发商或者放弃或者修改开发计划。唯有如此,方能做到“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无合理补偿则无征收
 
    公共利益标准即便满足了,也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径直征收和拆迁了。依据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政府征收合法有效的另外一个前提是依法给予合理补偿。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但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强取豪夺的合法理由。政府必须作为征收、补偿的主体,保障被征收人获得合理补偿。拆迁条例规定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商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拆迁人有可能是政府或其职能部门,但也有可能就是开发商。这样的制度安排,无疑是把征收和补偿剥离,是政府失位、推卸责任,也是造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冲突的原因之一。
    政府不仅要管补偿,还要保证合理补偿。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合适的?补偿主要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原则上,都应当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来确定被拆迁房产的补偿金额。当然,市场评估价又以何种方式计算出,这个问题尚需认真研究,但是,应该计算房屋被拆迁时的市场价而不是房屋盖建之初的市场价。像上海闵行区潘蓉一家480平米的四层小楼,仅给予67万余元的补偿款。换位思考,任谁都不会接受的!
 
无征收、补偿则无拆迁
 
    现在的拆迁条例,没有“征收”两字,也就是对如何规范政府征收权力,未予任何规定。不仅如此,它还授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没有政府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给予拆迁人拆迁许可。拆迁人得到许可的条件,就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如此,在被拆迁人仍然拿着政府发放的产权证的同时,拆迁人却又拿到了政府发放的拆迁许可。被拆迁人注定要被拆,剩下的“权利”仅仅是与拆迁人谈如何补偿安置。这是极其荒唐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即可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如上所述,征收与补偿应该是合为一体的,合法有效的征收决定必然含有征收什么、补偿什么的内容。而一旦这样的决定作出,原来的房屋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政府无论是自己拆迁,还是通过正当法律程序允许开发商拆迁,都不是在拆迁原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了。简言之,拆迁是征收补偿决定的执行,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当然,如果是出于私人利益需要,开发商与房产所有权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这时的拆迁不是建立在政府征收、补偿基础上,而是民事合同的履行。
 
无法院裁判则无强制拆迁
 
    按照上述的制度安排,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在征收、补偿阶段即已解决许多问题,拆迁就不容易产生暴力、强制拆迁的问题。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征收补偿不合理,与政府的意见不一致,那么,政府有权单方面作出决定,被征收人也有权就这个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像拆迁条例规定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由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来裁决。在法院那里,政府就必须辩论公共利益到底体现在哪里、补偿又为什么是合理的。这种机制的存在,就是对政府权力的合理制约。
    假如法院也认为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是合法合理的,认定被征收人是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从而作出支持政府的最终有效裁判,被征收人就应执行法院裁判,自动搬迁。再假如被征收人依然不服,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钉子户”,这时才会产生强制拆迁的需要。一方面,强制拆迁是对法院裁判的执行,另一方面,强制拆迁也应遵循文明拆迁的规则。诸如不得断水、断电、断热,不得袭扰正常休息,不得在节假日、休息日或者夜间拆迁,遭遇危及被征收人人身安全的时候应该首先采取保护人身的措施,等等。文明拆迁也需要强有力的手段,遇见强占房屋不走的人时,鉴于这些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的情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此时的拘留既是为了保证法院裁判的执行,也同时间接起到保护人身安全的作用。
 
无公平则无持续效率
 
    可以想象,以上重新理顺关系的征收、补偿、拆迁制度,会使征收、拆迁工作的速度放慢,某种程度上对经济发展构成不利影响。的确,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国力以及国际影响力也有大幅的增强。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在快速发展、追求效率的同时,我们其实在许多方面轻忽了社会公平问题。贫富悬殊拉大、城乡差别加剧、社会保障不足、官员腐败丛生、资本势力强横等等,都是社会不公平的具体体现。是的,我们的确把蛋糕做大了,但在分蛋糕上的不公平,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的滋生和蔓延。现在,我们该适当地放慢发展速度,考虑一下社会公平问题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强调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的原因所在。若不能适时地平衡效率与公平,就会像注射了兴奋剂的运动员一样,身体的内伤不断加剧,直至有一天突然倒在跑道上。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学教授)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政府信息不是你想不公开就不公开,“个人隐
明确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搬迁补偿协议
彭明宏给武汉市委书记的一封信
重磅!国务院发文:征收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
违法强拆人人痛恨,最细节的维权攻略奉上,
拆迁就给这么点儿补偿?原来全因这份“报告
最高院判决:违法强拆房屋,即使强拆人员不
公正和正义
河南老汉自制6门“红衣大炮” 摆房前屋后防
贵阳:村民打跑拆迁队视频热传网络
南昌现暴力强拆 屋主抱煤气罐欲跳楼
又见血腥拆迁
网曝“两会”刚完武汉就暴力拆迁 公开和中央
两会完,拆迁起
新华社曝光袁志刚更加惨无人道坑害农民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村干部勾结黑势力,推土机碾死老村民(图片
湖南株洲为阻止强拆Zfen村民在医院死亡
人民日报评江西事件:主张权利不能总靠自伤
吉林一女子不满拆迁补偿手持汽油瓶(图)
钉子户上访被关“学习班” 受私刑被迫签检讨
误拆“民房”,爆武汉惊天拆迁丑闻
精武路旧城改造 武汉精武鸭脖一条街将消失
昆明城中村改造 钉子户遭“护城河”围困
自制土炮对抗拆迁,该不该将“阿凡达”就地
公正和正义
致敬:大连父子用标枪对付强拆
武汉拆迁户进京自首被拘 警方不允许见家属
湖北本土的拆迁惨剧
武汉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法规解读(2009-11-28
最高法通知防止暴力拆迁 专家称需严格司法审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