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的答复令人困惑
2010-05-19 08:03:1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075次
人民网-强国论坛 2010-05-18 13:08:34
对于日前各媒体报导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公开演讲中提到“中国的建筑只能持续25-30年寿命”,16日北京律师秦富亭向住建部申请公开我国住房品质的全面调查结论,住建部的答复令他困惑。
要求公开调查结果 住建部答非所问
据北京晚报报导,秦富亭收到回复的《告知书》表示,有些城市建筑的寿命只有30几年是因为短时间的城市规划和不当的大拆大建,并指出副部长未有“我国住房寿命 25年至30年”的表述。换言之,建筑寿命相较于其他国家短,并非房屋质量造成建筑寿命缩短。据资料显示,美国的建筑平均寿命达74年,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则高达到132年。
秦富亭向媒体表示对答复不能理解,他说:“我申请的不是仇保兴副部长的演讲稿内容及如何解读,而是关于我国的住房质量信息。” 这一纸解释让他更加疑惑:住建部没有公开演讲所依据的调查结果,或者告知该报告是否存在,仅似是而非否认房屋品质造成建筑短命。他仍强调:“《告知书》关于仇保兴副部长讲话的解读,是否能够明确为建筑寿命缩短都是由于短视的城市规划和不当的大拆大建而不是因住房质量所造成的结论?有些城市35年建筑寿命的统计依据和方法又是什么?”
建筑质量问题频传 屋主权益不被重视
日前曾被国内媒体揭露建筑“危”楼的包括大连旅顺开发区、甘肃、南京、广州、福州、梅州、厦门等地,多半是地基下陷、墙壁严重裂缝、壁砖脱落、钢筋外露等重大质量问题。以南京市一名魏先生为例,今年一月才拿到的在建邺区莲花新城北苑的一套住房,检查后发现该栋楼框架结构的横梁和竖梁出现裂纹,有的甚至几乎纵贯整堵墙,当确认问题为基础设施有问题时,施工单位中国二十冶公司表示这是通病,而且无法修复原样,也无法保证今后不会再开裂。
住房寿命低于土地使用权年限 律师:不合理
秦富亭另外表示,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所规定住房合理使用年限却只有50年,短于土地使用年限。且该通则未达到《立法法》要求的“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住房者的利益容易被忽视,对于这种不合理现象,秦富亭律师认为主要问题在于我国住房质量的法律体系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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