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遭追查?宝鸡市长批示坚决保护网友权益
2010-06-12 20:18:55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980次
宝鸡市政府领导作批示
2010年06月12日17:31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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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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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删帖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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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民网来函反映网友留言即投诉情况的查处报告 | 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 近日,有网友致函人民网,称自已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陕西省宝鸡市市长留言反映问题,事后遭到巡警大队追查。6月11日,宝鸡市政府办公室通过传真发布查处结果,表示“市公安机关调查此事,寻找发帖人主要是为了与发帖人进行沟通,澄清事实,不存在打击报复等行为”。
网友发帖举报12日后要求删除
5月1日,网友“我爱互联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陕西省宝鸡市市长戴征社写下留言,反映宝鸡市渭滨巡警大队“经常跑到居民家里抓赌,以此来创收”,希望此问题能得到解决,并建议加强对巡警队伍的管理。
5月12日,该网友自己与人民网取得联系。在随后发来的删稿函上,网友写道:“因宝鸡渭滨巡警大队现在在追查此事,尽管本人是如实给领导反映问题,但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招致报复,本人请求删除此贴。”
在随后的通话中,该网友说“巡警大队得知网上有反映他们的帖子,认为是我的朋友写的,就把他叫去问情况”。网友称,由于害怕会给朋友带来困扰,因此要求将留言删除。
宝鸡市市长戴征社、市政府秘书长武军分别批示要求保护网友合法权益
接到网友反映后,5月20日,人民网与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取得电话联系,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说,“这个问题我们也很重视,我们将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此事”。经过十几天的调查,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在昨日发来查处结果。来函上写道,宝鸡市市长戴征社和秘书长武军分别就此事做了批示,“要求严肃认真查处,解决保护网友的合法权益”。同时,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在查处报告中还表示“对待网上投诉,我们一贯是认真调查,及时回复,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月10日,人民网再次与该网友取得电话联系。网友说:“在删稿声明发布之后,巡警大队就没有再追查发帖一事”。但是网友还是坚持认为她的朋友不是赌博,而是“一起玩玩”。
>>>附:宝鸡市致网友的公开回复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民网来函反映网友留言及投诉情况的查处报告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5月中旬接到贵单位来函后,我市高度重视,市长戴征社和秘书长武军分别做了批示,要求严肃认真查处,坚决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并将查处结果尽快回复人民网。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5月1日匿名网友发帖后,我们按照有关办理程序,及时转交市公安局进行查处,市公安局接到查处通知后,高度重视,局长做了专门批示,巡警支队根据市局领导的批示,立即组织对该帖所述内容展开调查并及时进行了回复。巡警支队在调查中发现:今年以来,渭滨大队没有办理一起居民家中赌博案件,没有该网民反映的经常跑到居民家里抓赌的情况。只有4月28日办理的一起赌博案与网民反映情况有关。4月28日14时45分,渭滨大队值班民警在值班时接群众电话举报称:在渭滨区清姜路和火炬路十字西南角的景宏名苑高层的405室的居民房内有人聚众赌博,而且赌资超过5万元,举报查处。值班民警迅速将举报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带班领导,经同意后,带领中队7名民警遂前往查处。民警们敲开门进去后出示了警官证和检查证,现场发现,该房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厅和南北卧室各摆一台自动麻将机,在两个麻将机边共围坐着9个人,现场有涉嫌赌资和赌具,除客厅内有一个旧双人沙发外,所有房间内再没有任何居家家俱,可是厨房里却是炊具齐全。从现场看,此处并非居民家,而是一个涉嫌赌博窝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将涉嫌赌博的9人带回单位进一步审查。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程序合法,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嫌疑人的询问笔录、赌博现场的照片、赌资赌具以及设赌人员的每天收入帐本等证据为证。
5月1日,有网友在贵网留言后,为了能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公安机关调查人员打电话与涉案9人逐个取得联系,介绍了网帖内容,但他们在电话中均否认该帖为他们所发。为了慎重期间,调查人员又多次打电话提出希望他们能来大队就此事再进行当面告知,但他们均以种种借口予以拒绝,并信誓旦旦地说,网帖绝对不是他们发的。但是,5月12日,匿名网友又致函人民网,说渭滨巡警正在追查留言者,希望删帖。据此分析,该匿名网友发帖的原因应该由4.28赌博案件引起。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担负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职责。当然,依法保障公民合理合法、符合实际的言论自由,也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公安机关也一贯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以各种形式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市公安机关调查此事,寻找发帖人,主要是为了与发帖人进行沟通,澄清事实,不存在打击报复等行为。对待网上投诉,我们一贯是认真调查,及时回复,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报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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