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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党中央一封信2010-10-21 21:35:12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4629次
2009.09.26致党中央一封信
尊敬的中央首长:您好! 根据+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精神,我以一个普通老党员的身份,对“文革”后遗症问题,提出自已的意见,供您参考。请求您关注。倘能得到片言支字回复则万幸! 众所周知,“文革”是错误的、是一场浩劫,同自然灾害的浩劫一样,也有后遗症。在文化、艺术、科学、教育、法律、经济等等各方面,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恢复和重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在道德观念、价值观取向方面还遗留着严重的问题,还在貽害人们的精神世界。 尤其是“文革房”已成为当前社会焦点。 往事不堪回首,当时在狂热的“共产风”的浪潮下,各大城市的房产系统的红卫兵,以各种各样的名义、“莫须有”的借口,逞机无偿接管了许多私人住房。侵害了无辜群众的利益。在社会转型之后,房价畸贵的今天,问题凸现出来了。有些房主因为自已的私房变成了“公房”,成为城市无房户。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几十年来,他们及其继承人不断地向各级政府机关上诉。年复一年,不屈不饶的上访,成批的赴京上访,成为社会揮之不去的暗影。 诚然,早在30年前,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落实私房的政策。如:中办发【1980】75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返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但是地方政府有的囿于房产部门的特殊利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武汉市的房产部门采取的就是:软抗,假落买,真加码。使得这历史遗留的癥结不但没有得到即时化解,反而成为癌变,祸害民生。当年,房产部门利用信息不对等,在群众对政策(红头文件)一无所知、对社会转型不了解的情况下,各街房管所、各区房产公司,釆取各种手段以低价补偿,折价收购、残值收购等借口,硬塞钱、不言明产权买卖、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不办任何法律手续,单方面强行将本应落实归还给业主的私房,据为已有。实为行政滥作为。现在则死口咬定:“你的私房已经卖给我们了!”“你的问题已结案了,不能翻案!”这就是武汉市房产系统,再次运用政治高压手段,侵占民宅,坑害群众的非法行为。后来,市房产部门又利用登记机关掌管档案的权力,将这类无偿接管和低价收购来的私房,统统划拨到新成立的“武汉市城投公司”帐上。一夜之间,完成大批房产权无货币转移。别人的私房变成了公司的原始积累。由于原私房主维权行动持续不断,市房产部门在2006年制定了一个未经市人大会议通过、至今三年来也未实施的28号文,配合这个文件他们又颁布一条硬杠杠:凡是在1980年至1989年,拿了钱的一概“拍死”。在市房产部门对上级的工作汇报中,吹嘘说这类落实私房政策的案件已解决95%了。其中就隐藏着大量的強行“拍死”的案件。以此掩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的恶果!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三十年来,这些冤假错案的受害者,不依不饶的上访或成批赴京上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就使得市房产部门现在进退两难,积案如山,只能采取拖延办法。拖死了许多老业主,而我已届垂慕之年的人,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袓屋回归,所以冒昧的写信给您们! 我们武汉市的维权者请求:将落实私房案件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审理。近30年来人们以为房产案件,专业性強,时间久远,若由政府机关处理,就只有交到房产部门处理了。但是我们拖不起了。从法学常识来看。因为他们是案件肇事方、始作俑者和侵权得利方。理应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审判。绝不能“把秦香莲的案子交给程世美审理”。 现在,我们国家,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经济力量空前強大、社会法制日臻完善,已经具备彻底解决这类历史遗留的经济诉求案子的条件了。医治“文革”后遗症,可以减少浩劫的影响,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公正法律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维护老百姓的基本权益。一举多得,利在当代,功盖千秋! 此致 崇高的敬礼 武汉一普通党员 张国纲2010-10-21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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