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致党中央一封信

2010-10-21 21:35:12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4629
2009.09.26致党中央一封信
尊敬的中央首长:您好!
根据+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精神,我以一个普通老党员的身份,对“文革”后遗症问题,提出自已的意见,供您参考。请求您关注。倘能得到片言支字回复则万幸!
众所周知,“文革”是错误的、是一场浩劫,同自然灾害的浩劫一样,也有后遗症。在文化、艺术、科学、教育、法律、经济等等各方面,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恢复和重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在道德观念、价值观取向方面还遗留着严重的问题,还在貽害人们的精神世界。
尤其是“文革房”已成为当前社会焦点。
往事不堪回首,当时在狂热的“共产风”的浪潮下,各大城市的房产系统的红卫兵,以各种各样的名义、“莫须有”的借口,逞机无偿接管了许多私人住房。侵害了无辜群众的利益。在社会转型之后,房价畸贵的今天,问题凸现出来了。有些房主因为自已的私房变成了“公房”,成为城市无房户。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几十年来,他们及其继承人不断地向各级政府机关上诉。年复一年,不屈不饶的上访,成批的赴京上访,成为社会揮之不去的暗影。
诚然,早在30年前,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落实私房的政策。如:中办发【1980】75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返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但是地方政府有的囿于房产部门的特殊利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武汉市的房产部门采取的就是:软抗,假落买,真加码。使得这历史遗留的癥结不但没有得到即时化解,反而成为癌变,祸害民生。当年,房产部门利用信息不对等,在群众对政策(红头文件)一无所知、对社会转型不了解的情况下,各街房管所、各区房产公司,釆取各种手段以低价补偿,折价收购、残值收购等借口,硬塞钱、不言明产权买卖、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不办任何法律手续,单方面强行将本应落实归还给业主的私房,据为已有。实为行政滥作为。现在则死口咬定:“你的私房已经卖给我们了!”“你的问题已结案了,不能翻案!”这就是武汉市房产系统,再次运用政治高压手段,侵占民宅,坑害群众的非法行为。后来,市房产部门又利用登记机关掌管档案的权力,将这类无偿接管和低价收购来的私房,统统划拨到新成立的“武汉市城投公司”帐上。一夜之间,完成大批房产权无货币转移。别人的私房变成了公司的原始积累。由于原私房主维权行动持续不断,市房产部门在2006年制定了一个未经市人大会议通过、至今三年来也未实施的28号文,配合这个文件他们又颁布一条硬杠杠:凡是在1980年至1989年,拿了钱的一概“拍死”。在市房产部门对上级的工作汇报中,吹嘘说这类落实私房政策的案件已解决95%了。其中就隐藏着大量的強行“拍死”的案件。以此掩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的恶果!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三十年来,这些冤假错案的受害者,不依不饶的上访或成批赴京上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就使得市房产部门现在进退两难,积案如山,只能采取拖延办法。拖死了许多老业主,而我已届垂慕之年的人,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袓屋回归,所以冒昧的写信给您们!
我们武汉市的维权者请求:将落实私房案件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审理。近30年来人们以为房产案件,专业性強,时间久远,若由政府机关处理,就只有交到房产部门处理了。但是我们拖不起了。从法学常识来看。因为他们是案件肇事方、始作俑者和侵权得利方。理应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审判。绝不能“把秦香莲的案子交给程世美审理”。
现在,我们国家,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经济力量空前強大、社会法制日臻完善,已经具备彻底解决这类历史遗留的经济诉求案子的条件了。医治“文革”后遗症,可以减少浩劫的影响,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公正法律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维护老百姓的基本权益。一举多得,利在当代,功盖千秋!
此致
崇高的敬礼
                武汉一普通党员 张国纲2010-10-21 修改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1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历经六十年的经租房纠葛 如今产权归属大白于
上海城市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表)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探析
国家秘密的密点
谈经租房政策的两个核心文件
专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
法释[2009]14号
明确的打招呼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条文说明 )
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文件(京落房办字
论建国后我国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信访事项复
行政复议程序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转:各大媒体及重要部门的联系方式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民事案件用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条文说明 )
房地产名词解释
张国纲先生和“国纲私房维权网”
《悼文》挽 侯兰英妈妈(3月29日更新秦勉悼词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二)
《武汉市地方志》-落实政策
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文件(京落房办字
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大全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张老的摄影作品--介绍陈志先老人
老照片---为了忘却的记忆
中央、地方网络举报及联系方式汇总
武汉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名单公示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