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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市长”闪电复出,问责又成儿戏?2010-11-17 07:18:1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590次
2010年11月16日 08:29:31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网消息,今年7月因“6·21”矿难事故停职的平顶山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李恩东出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级别仍为正厅级。去年9月8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受伤14人。(11月15日人民网) 一名在重大矿难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市长,在仅停职4个月就“闪电复出”调任水利厅任副厅长,是令人很纠结的事情。但翻看相关干部任免规定,这一任命似乎又毫无瑕疵。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指出,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党内警告的党员,被要求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比照上述文件,这位市长的新任命并无不妥。虽然这位因矿难受到党纪处分,但新任水利厅副厅长并不属于党内职务,也没有高于原任职务(级别是正厅,平级);虽然属于“调离”(停职),但是从正厅当副厅级官员,也没有提拔。所以,上述规定对“问题市长”基本无效。 今年4月份,中央有关方面还发布了一个最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规定,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人家这位“问题市长”属于“停职”而不是“免职、辞职”,同样不受文件约束;即使按照免职对待,市长新任水利厅副厅长,依然不算“提拔”。 不知道当地有关部门是“刻意为之”,还是“巧合”,事实就是这样的“问责”已经给“问题官员”重新复出留足了“后门”。也就是说,正是由于有关方面煞费苦心的“处分”,让这位“问题市长”根本没有复出之虞。其实即使这位市长是三五天之后就“复出”,也丝毫无程序问题,让这位“问题市长”停职4个月才复出,说不定有关方面还自以为给足了公众“面子”。 明明官员有问题,明明官员被问责后再“闪电复出”不合情理,但公众偏偏又找不到人家任命干部的“瑕疵”,这才更令人“闹心”。然而,官员既然被问责,就足以说明其在工作上有失职或失误之处,可对“问题官员”的问责却浅尝辄止,如何服众?如果这样的复出“后门”是存在的,也是当地有关部门刻意给“问题官员”留下的,公众和死难者家属将情何以堪? 毕晓哲(职员) 原题:“问题市长”闪电复出 无“瑕疵”也难服众 国家有关部门对李恩东的责任认定是明确的,负有领导责任,怎么能脱得了干系呢?去年9月8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如此惊天矿难居然仍未触醒一市之长推动尽快构建矿山安全防范的神经,今年6月21日,该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又再发矿难,死亡49人。两起矿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六千万元。虽然经济损失可以弥补,但对失去生命的125名矿工来说,已无法追回,留给他们亲人的是无尽的苦难与悲伤。难怪网友发此“妖帖”恐吓李副厅长:小心矿工死魂灵! 对在重大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进行处分,目的是通过惩戒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以达到避免再犯同样错误的目的。如果一些官员在发生责任事故后只是象征性地受到些处罚,甚至只是受到书面上的处罚,避一避风头之后,摇身一变以另外一个身份复出,这样的惩罚又能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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