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房屋拆迁 >> 江苏一教师因劝父母拆迁不力被责"没师德"停课停工资 |
江苏一教师因劝父母拆迁不力被责"没师德"停课停工资2011-01-27 08:25:37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2291次
拆迁搞株连,谁之过? 校长称:停工资是工作失误,但老师有义务宣传拆迁的好处 1月26日,江苏镇江丁岗中心小学教师朱雯虽然拿到了补发的工资,但她依然高兴不起来,她不知道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因为她觉得,“毕竟把能得罪的人都得罪了”。 朱雯是镇江新区丁岗中心小学一位二年级语文教师。去年10月,她娘家的房子面临拆迁,学校校长让她回家做父母的拆迁动员工作。因她的家人没能同有关部门达成最终的拆迁协议,12月25日,朱雯被学校停课。随后,工资也停发了。朱雯给记者看了工资存折,“没有了12月和1月的工资”。 大约1月4日,新区社会发展局某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朱雯说,别的老师都很好地配合了政府的拆迁工作,“有的老师看拆迁价格低,还主动补贴给被拆迁的父母”,希望朱雯也能学习“他们的高尚品德”。 劝说父母拆迁是学校工作吗 1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丁岗中心小学会议室,采访了校长陈正伟。他说:“停发朱雯老师工资的事,确实是个工作失误。” “当初是你让会计停发朱雯老师的工资吗?”记者问。陈正伟一阵沉默,极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不是你,是谁呢?”记者又问。又是一阵沉默。 “你当初对朱雯老师说,‘作为一个国家干部,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你拿了财政的钱,就应该有义务去做工作’,你还会这么要求朱雯老师吗?”记者问。 陈正伟说,“教师的师德主要体现在爱生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包括学校工作。” “那要求教师劝说父母拆迁是不是学校工作?” “那不是学校的工作。不过,新区建设好了,经济发展了,学校就能有更大投入,学生就有更好的条件,老师也有更高的收入。老师有义务去向学生、家长和自己的家人宣传这些道理。”陈正伟说。 “那朱雯老师的师德有问题吗?” “朱雯老师是个合格的老师。”陈正伟答道。 登门道歉并补发工资,但未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事情在网络上沸沸扬扬,网民很惊诧于校长及当地领导的“拆迁配合不力没师德”的言论。 1月25日,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该局负责人表示,从考勤记录上看,每天均有本人签到。朱雯称,她虽每天到校,但校领导已将她的课开给了其他教师,让她无课可上。 镇江新区管委会就此事提出4点意见:一是迅速将朱雯的工资发放到位;二是责成镇政府分管领导及该小学校长上门道歉;三是对此事进行总结并做出深刻检讨;四是充分吸取教训,严格依法依规拆迁,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但未提及对相关当事人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25日,朱雯被学校会计告知,停发两个月的工资已如数打到她的工资卡上。 当晚10时左右,新区社发局副局长赵勇、丁岗镇镇长李春风和丁岗中心小学校长陈正伟到朱雯父母家中,向朱雯当面道歉。赵勇对朱雯说:“停发你工资,确实是我们的错。”朱雯问:“是谁作出停发我工资的决定的?”赵勇及镇长、校长均默然。 记者离开时,镇江新区工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新区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拆迁部门的教育,在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意,并将调查此事,如果有关当事人涉嫌违纪违法,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王伟健)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