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关于动员私人房产主积极参与保护胡同四合院工作的提案

2012-04-04 06:36:40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896

问题及分析:

        北京是一座千年古都,保护现存的胡同以及尽量留住承载着北京文化的祖祖辈辈在此居住的老北京人,是最大的公共利益,是政府最应该关注的民生问题。对于仍居住在私宅里的租户或占住户(指住在被经租的房屋和房管局文革中在院里插建的房屋者),目前的安排是通过拆迁或征收其所居住的房屋来实现。问题在于:①他们非房屋所有者,既不具备被征收人的资格也不具备被拆迁人的资格;②如此拆迁严重侵害了被拆私宅房地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③大规模旧房改造需要大量资金;④房地产商参与旧房改造所采取的整片拆除新建的方式严重破坏了北京古城老胡同四合院的整体历史风貌。 
        
        早在1997年,广东省政府就已经通过大规模清退侨产中的经租产“不论建筑面积多少,一律归还房屋产权给侨房业主”,表示了这些房产始终为私人财产。相关的程序为:“撤销管理(或撤销改造),退还给产权人自行管理”。 
         
        近日无锡市政府出台了“无锡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住宅房屋(经租房,含经租的宗教房产),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承租人与被征收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不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房屋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供承租人长期租用,由公房管理部门与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补偿价格的80%对承租人给予补偿。”此规定显示承认经租产至今为市民私产。

        扬州市在保护老城、进行旧城改造时,政府承担市政设施建设改造,市民自主改造装修房屋,既保留了老城统一风貌,又时老城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建议:

        一、市民的私人财产不应由于地域不同而改变性质。市民私产不是在征收私人房产的过程中体现,不是在以拆除四合院为最终结果的“征收与补偿”程序中体现,而应在一份以此为宗旨的文件中体现。希望北京市政府也能尽快通过正式文件,明确表示经租产为市民私产。

        二、政府早在数年前的房改政策里就规定了居住在私宅里的租户或占住户(指住在被经租的房屋和房管局文革中在院里插建的房屋者)为无房户(限于没有享受过房改的),并规定其房屋的购买资金应该来自其雇佣单位当年所收到的房改售房款。时至今日,由于大部分单位给自己扣留了这笔款项,没有按规定注入政府的“住房资金管
理中心”为“住房补贴资金”专门设立的账户里,所以今天应该补救。当年的规定是两个角度,一是资金数额,一是面积,由于今天的房地产价格已经暴涨,前者已不够买房所需,所以雇佣单位应该加补资金,以达到政府所承诺的住房面积所需要的数额。如果雇佣单位已经解体或经济上严重亏损,该住户则应该由政府直接安置。

        三、上述这些住户在通过不同方式安置以后,房管局应立刻拆除插建的房屋,并把被经租的房屋退还给产权人自行管理。
        四、
政府出台旧城改造规划,说明该区域房屋建设高度、色彩、风格、禁止拆除内容等规定,对老旧的市政设施如上水、下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统一投资进行改造。

        五、经租房业主在收回房产之后,按照政府发布的规划标准对自家四合院自主决定或出售或翻建,出售后的新产权人也自然会进行翻建。北京的四合院自此才可能真正重生。目前居住在后海、东四、西四等很多区域的老房主,在向规划局申请了工程许可之后,已经得以恢复了自家的四合院。

原文地址:http://tian.bjzx.gov.cn/bjzx/comment_publicList.action?tazk.tabh=11051003

感谢“北京马二哥经租房”提供信息。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将左倾错误时期的冒进行为当作法规审查的政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进行清理的意见
武汉市-关于返还私有房屋请求权事项的申请(
武汉市领导大接访-私房业主踊跃递交材料(但
最高法判例:政府信息公开的豁免范围
转载-封信
武汉市江汉区房管局颠覆基本法律原则,制造
发布会资料(8)
会议发言稿
潮州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与潮州市房地产管理
一本房产证的变迁
全国第一届依法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研讨会
付涛的代理词
北京市双高律师事务所吴述律师团队听一听关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全国促进私有财产保护群众关于平遥县政府侵
全国第一届依法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研讨会
转帖:北京市住建委:北京经租房权利人第三
北京马二哥的问候
一德路一老租户单家因香港屋主突现身,被判
“文革房”业主维权跳楼被劝救
被误读的楼市“软着陆” 房价不降或再出新政
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讲话,第一届依法
遗产继承困境渐显 子女大多不知家中存款及密
网上集体申诉书
老翁因为房屋面临拆迁持60年前房产证告政府
发布会资料(8)
<楚天金报>2011-7-22 新闻及本站附言
论硚房集团是个特殊的利益集团 之二(2010年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进行清理的意见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