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拆迁的"美兰样本"
2010-05-04 23:32:0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392次
2010年05月04日09:34 来源:人民网
在城市拆迁工作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常被人们视作“对头”,而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过港村,日前却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过去被称为“钉子户”的村民张心坚、吴坤仁等十几户人家摆开酒席庆贺拆迁,还订做8面锦旗,送给海口市政府。
温情拆迁,人性关怀,为民谋利,使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成为海南旧城改造史上和谐拆迁的一个成功案例。
18个月攻坚,实现和谐拆迁
“现在有了新房,不怕刮台风、下大雨了。”74岁的孤寡老人蒙进禄在22平方米的陋室里住了几十年,遇上大雨天屋子里都是泥水。如今,他得到了45平方米的安置房。
“原单位渔业公司破产后,这个棚户区有62户像我这样的下岗职工,每户住的还是单位上世纪70年代建的30平方米的宿舍,早已成了危房。这次拆迁中,每户都分得了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产权房。”40多岁的村民黄勇说。
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是海口市的头号民生工程。
海甸溪北岸是从8个渔村发展起来的棚户区,建筑密集,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防震减灾能力差,环境脏乱差,社会治安问题突出。
2008年7月2日,海甸溪北岸老城区改造拆迁工程启动,这是海南省拆迁面积最大、搬迁人口最多、安置任务最重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户类型多、改制企业多、商业铺面多、遗留问题多和矛盾纠纷多,更是增添了拆迁难度。
经过历时18个月的攻坚,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拆迁任务基本完成:已签订协议8044份,发放协议拆迁补偿款近20亿元,完成99.1%的协议签订工作。这期间,没有出现一起因拆迁工作人员工作粗暴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50多次修改补偿方案,不让百姓吃一分钱亏
“从一开始我们就明确宣布,政府决不在旧城改造中谋取任何经济利益,最终目的就是让全区老百姓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美兰区区长李杰的话掷地有声。
为了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海甸溪旧城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历经3个多月、50多次反复修改后,才最终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本着“无房变有房,小房变大房,旧房危房换新房”的拆迁原则,美兰区出台了30多项补偿安置的规章制度,不让百姓吃一分钱亏。
——为保证原址回迁,美兰区在拆迁地共规划了9个回迁安置小区,新建8000多套安置房,房屋面积从45平方米到160平方米不等,根据被拆迁户的旧房面积而公平分配。
——被拆迁户既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安置房补偿。选择实物补偿的,可按规定得到相应面积的安置房,在规定的面积标准内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按市场评估价确定,政府将房子涨价等因素考虑在内,可多得30%的货币补偿。对于低保户,其现状房屋及附属物的房地产评估价、补助和奖励总额低于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可得到不结算差价的60平方米以内安置房。
——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租房的,20个月内政府按被拆迁房屋面积给予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补助,为每户提供500元的搬家费。
从被拆迁户的角度来看问题和推动工作,使其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理念和相应举措,赢得了广大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真心支持。
长期在北京工作的被拆迁户陈沫,一度担心自己吃亏,对签订拆迁协议迟迟不表态。美兰区委副书记、海甸溪旧城改造指挥部指挥长符革利用在北京短期培训的机会找到陈沫,从旧城区的整体规划、拆迁的补偿安置政策到当时安置工作的进度,不厌其烦地向她一一解释,还根据她的房产情况,向她提供了几种补偿方案。最后,陈沫把房间钥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交给符革,放心地委托他代办拆迁协议手续。
“十项纪律”“六不准”,阳光拆迁取信于民
李志美是棚户区一庙村村民,曾是这次旧城改造中的“钉子户”。他盖的130平方米二层小楼需要拆迁,根据规定,政府给他130平方米的一套新楼房,但他要钱不要房。政府按规定补偿他37万元现金,他却想通过关系多要点钱。
为此,美兰区副区长冯玉英耐心细致地对李志美做工作。一个多月后,李志美终于主动搬迁,还同其他村民一起,给区委送了感谢信。
为实现阳光拆迁、廉洁拆迁,美兰区纪委及时出台廉洁自律“十项纪律”,区旧城改造指挥部成立纪律监督小组,制定了拆迁工作的“六不准”规定。
海甸溪旧城拆迁改造启动伊始,就将所有的动迁政策、动迁动态及标准以及举报电话等公布于众,接受居民监督。在旧城改造安置服务中心,大厅里设有调取档案、签订协议、发放资金、过渡安置、信访、咨询等办事接待台,涉及拆迁的所有手续都可在这里办理、查询。拆迁户不必四处奔波,所有疑问都可以在服务中心得到明白的答复。
“没有工作人员敢量‘人情面积’、敢评估‘人情等级’。”新家园拆迁安置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吴钟贤说,所有拆迁户的房屋面积的测量、评估等级结果要经过拆迁公司、工作组、村民等反复核查及公示,被拆迁户有异议则再核查、再公示。
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平补偿,不亏待一户市民——全体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一例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障了海甸溪北岸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游海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