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农民因上访获罪案折射权力有恃无恐症
2010-05-13 06:23:40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239次
朽木
2010年05月13日00:0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一个老农民,拿着一纸法院判决,不断上访,反映村里占了他的土地。他想不到的是,同一家法院,如今判决他“敲诈勒索政府”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离奇的事,发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关于老农民马继文的这个现实版故事,经媒体报道后,当然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深思。
需要略加交代的还有两个细节。其一,马继文拿着的“一纸法院判决”不是指这回判他三年有期徒刑的判决,而是同一法院同一审判长在2000年判他因土地被占而胜诉的判决书;其二,这回判他三年的理由是他拿了政府在“(政府和他)双方达成协议”基础上的钱,共有7500元,于是,这个马继文就成了关于他的第二次判决中“敲诈政府”一案的主角。
有论者说此案匪夷所思。的确如此。一个老农民,如何能够“敲诈政府”而得手?可能吗?这里的政府,指的是临县的兔坂镇镇政府。是一级政权管理机关,怎么被敲诈得逞的呢?马继文老农民有这个本事吗?常识告诉人们,这个结论有些蹊跷有些荒唐。政府被老农民眼睁睁地敲走7500元,政府真的是吃素的,是软柿子?笑话一个。而这里的关键便是,什么是“敲诈勒索”?按照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马继文“使用威胁和要挟”了吗?他像我们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那些歹徒般所作所为了吗?没有。此其一。其二,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了吗?有关报道表明,这个马继文,因土地被强占10年,仅农作物总损失就达16万多元。他马继文怎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了。其三,7500元钱是什么钱?同样来自媒体的报道,这是马继文与镇政府“达成协议,保证过年前不去上访”而“当场领取的钱款”。——这才是症结,此钱乃“不上访钱”。天知道,马继文老汉怎么想得到这钱就成了“敲诈勒索”的证据了呢。
通过这么一剖析,情况清楚了。一、马继文老想上访。二、镇政府不想让他老上访。三、双方就“拿钱息访”达成协议。四、马因此而成了“敲诈勒索政府”被一审判三年。
八字衙门朝南开,“搅理”“惯访”抓起来。这才是核心所在。
这里的关键是:一些地方一些人的权力有恃无恐。
在一些手握权柄者看来,权力是不能被质疑的,权力是不能被“挑战”的。在权力面前,你只能乖乖地服从它、臣服它,俯首帖耳,逆来顺受,有时候还得“打碎门牙肚里咽”。在权力面前,你不能老是“搅理”,不能老嚷嚷要“上访”、“告状”。你告谁咧?你这是在告政府。于是便有了“马继文保证过年前不去上访”的“双方达成协议”。这也是一些地方一些官员“截访”的“思路”。反过来,你若再纠缠,再上访,再告状,对不起,忍耐是有限度的。这不,老农民马继文就“祸自‘访’上起,罪自‘访’上来”了。这就是真相。
让人警惕的恰是这两年时有“同类案子”出现,此前,河北邯郸市魏县农民张建军,也曾于去年7月因类似“故事”被当地法院判处“敲诈政府罪”。另据媒体称,在过去的两年里,已经有多位沧州农民因“敲诈政府”而获罪。我们不禁想问:这种案例,真的会成为一个“趋势”吗?法律何在?公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又是一个常识: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或者再直截些,政权是官员为人民看管的。中央和中央政府从来十分强调这一点。同时,十分强调不能以权谋私,这个私,包括个人、小团体,当然也包括小团体的面子等等。而绝不能权力自肥、权力自大,不能有权则有恃无恐,想干什么干什么。而这个“敲诈政府”罪名就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思路:不光让你无处说理,而且让你因访获罪。可怕!
我们且拭目以待此事进展。
我们更要睁大眼睛盯着那些膨胀的权力,无羁的权力,甚至是找茬、制造名义整人整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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