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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拿什么逼停了港珠澳大桥建设2011-04-21 22:59:27 来源:新京报 浏览:2578次
日前,香港的一位老太逼停了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项目。66岁的老太朱绮华认为,港珠澳大桥的环境评估没有包括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不合法,于去年就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18日,香港高院裁定香港环保署批准的环保报告无效。大桥因此停工。(4月20日《今日早报》)
港珠澳大桥被老太逼停,很有戏剧性,但并不是朱婆婆有多大能耐,而是香港有一套能保证公众充分参与规划的制度,有一个容纳普通人利益诉求的通畅渠道。这种建设前充分沟通的制度,看似“缺乏效率”,却不易引发深层次的矛盾,更不会为建设“埋雷”。 按1997年制定的香港《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在大型项目的开建前,至少有两次公众参与讨论的机会。 首先,由开发单位向香港环保署提交“简介”同时公示,之后的14日内,由专家组成的环咨会和公众对“简介”提出意见。在此基础上,环保署长决定是否批准“简介”。 第二步,开发单位根据“环评研究概要”以及评估技术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再递交给环保署,同时公示。此时,公众又有了一次参与机会。之后,再由署长决定是否批准。 第三步,即使署长批准了环评报告,如果有居民认为规划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也可就个案提出起诉,由法院做出裁定。这就是朱婆婆走的程序。 朱婆婆认为大桥工程的环境评估不合理也不合法,提出了7项理由。虽然法官只认可了其中的一项,但这足以推F环保署的批准。判词指出: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质素的独立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 这等于是司法审查为大型项目建设踩了脚刹车。但,这并不意味着项目被撤销了,而是建设方需要重新评估之前环评中没有考虑到的因素,使环境评估更完善而已。□黑格二(法律工作者) 假如围绕该案的讨论能孵化为一场全民性质的公民权利诉求和法制意识的启蒙运动,则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善莫大焉。 为了发展就要牺牲一部分民众的权益,似乎已经成了某些官员理直气壮的“发展理念”。但香港老太“叫停”港珠澳大桥以及高铁的回归平民化,却是帮助我们走出发展误区的清醒剂——如果今天可以因发展的名义牺牲一部分人的权益,那么总有一天,所有的人都会被以发展的名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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