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私房维权 >> 黄冈1栋私房被人加盖3层 12套房子已出售给居民 |
黄冈1栋私房被人加盖3层 12套房子已出售给居民2011-09-05 21:03:02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浏览:2710次
这栋六层楼的房屋引出一串问号 黄冈市黄州区居民吴细元怎么也想不明白,出去打工的数年间,在自己建的三层楼上,又被人加盖了三层。而且,加盖的三层共有12套房子已悉数出售给附近居民。更令他感到诧异的是,有人在出售房产后,打着“吴细元”的名义成功为住户办理了房产证。 吴细元发现,在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书上签字的是与他同名的一个团风县农民,而这个农民对此又一无所知。吴细元想知道,是何人,又是如何借他之名闯过层层审核出售了12套房产,这中间又有什么猫腻? 建房蹊跷 自家房屋被人加盖三层出售 吴细元所说的房子位于黄冈黄州区赤壁二路。前日,记者看到,这栋房龄10年的6层楼房显得很破旧,墙体依稀可见裂痕。 吴细元告诉记者,1995年,他和亲戚吴纳新、刘学春一起向黄州私营经济产业园购买了2100平方米的土地。同年,黄冈地区规划管理局向他们颁发了建设工程许可证。随后,他们联合原黄州市旺达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开发。 当工程建到第三层时,由于他们无力支付工程款,这三层楼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后又因之发生诉讼,法院判决将这栋三层楼中的几套房子抵押拍卖给建筑商。吴细元说,经过这些变故,他心灰意冷,三人便到南方去打工。 吴细元说,2003年,当他再次来到“伤心地”时,竟意外发现原来的三层楼变成了六层楼,新加盖的三层12套房都住满了人。 前日,记者敲开一家住户的门。住户李先生说,2000年时,有人介绍到此处买房。后来,他找到一名叫刘涛的男子,以6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不久,刘涛还帮他成功办理了房产证。 据了解,这12套房大部分以6万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的。谁加盖了3层?刘涛不是房主又是如何售卖房屋的呢?这让吴细元百思不得其解。 办证蹊跷 两个“吴细元”都不知所以然 吴细元说,他们来到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找到了办理这栋房屋房产证的全套资料。 记者看到,2000年9月25日,在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书上,申请人写着“吴细元”,身份证显示签字的“吴细元”是团风人,1952年出生。房主吴细元说,他没有在申请书上签字,而且也不认识团风的这个吴细元。 那签字的吴细元又是谁呢?记者根据身份证的地址——团风县回龙山镇吴家大湾村,找到另外一个吴细元。他说,他是个地道的农民,连名字都不会写,根本就没有办理过什么房产证,更不知道是谁在冒充他的名义。 在整套申请资料中,还有几份经过公证的材料。其中一份《说明》上称,吴细元、吴腊新、刘学春三人拟建的六层楼房屋一栋,现由吴细元个人出资建房,房屋建成之后产权归吴细元所有。在另外一份《授权委托书》上,吴细元委托刘涛办理吴细元私有房屋产权的初始登记及转让手续。 吴细元说,这几份公证上的签名都不是他本人签名,而正是被委托人刘涛出售了房屋。 吴细元向黄冈市公证处提出异议,称《授权委托书》和《说明》上都不是本人亲笔签名,悉由别人冒充。黄冈市公证处表示,经审查,公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存在不真实问题,决定撤销公证。 证明蹊跷 偷梁换柱闯过层层审核关 更让吴细元觉得蹊跷的是,申请办理房产证需向房产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相关证件都在最初建房的他们三人手中,他们想知道房产证是何人,又是如何办出来的? 在这套申请资料中,记者发现了一份黄冈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科出具的证明,证明吴细元等人于1995年批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情况属实。 记者在黄冈市规划局找到了相关承办人。他们回忆,2000年9月,有黄冈法院的干部找到规划管理科,称为了办案需要,要求他们出具一份证明。他们也不知这份证明怎么会到相关人员手中,用以办理房产证。 而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办理房产证是采取申报制,只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都齐全,房地部门便按照相关规定给这12户居民颁发了房产证。他解释,尽管公证部门又做出了撤销相关公证的决定,但责任主体不在房产部门。对于很多相关证明材料,他们无法一一进行准确审核。 律师建议:房屋疑案应依法追责 今年,吴细元等人向团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黄冈市规划局和黄冈市房产局,认为规划部门擅自出具一份证明,让假吴细元得以成功办理房产证。同时,要求房产部门撤销为假吴细元办理的房产证。 黄冈市规划局则称,他们所出具的证明并不是用来办理房产证的,而是向审理相关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这起蹊跷的房产疑案中,刘涛一直是个关键人物。正是他以代理人的身份,成功为假吴细元办理了房产证。无论是吴细元本人,还是房产、规划部门,都称刘涛无法联系上。有律师建议,如吴细元反映的情况属实,明显是一宗刑事案件;在整个过程中,有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财产,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