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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既有利益格局需放开民众维权2012-01-15 09:12:3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255次
【方舟评论】打破既有利益格局需放开民众维权作者: 南方周末评论员 戴志勇 2012-01-12 13:33:10 来源:南方周末 特殊利益集团已成为中国避免转型陷阱的心腹大患。2012年伊始,清华大学一份长篇研究报告,再一次清晰地发出“中国正在陷入转型陷阱”的警告。1月4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则称:30年前搞改革,主要是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现在搞改革则要打破既有利益格局的制约。如果只是根据这个利益格局决定改革的取向,那么改革就不可能进行下去。 事实上,破除既有利益格局的制约,与特殊利益集团打一场硬仗,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改革型官员的新共识。如何对待既有利益格局,是决定改革能否继续深入的关键。直面难题是跳出转型陷阱的基础。不过,真正消解特殊利益集团对改革的强大阻碍,并不容易。 其难不在别处,在于这些特殊利益本就形成于改革进程之中,甚至一度代表了改革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讲,继续推进改革就变成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 1980年代,从计划向市场过渡初期曾引入“双轨制”,为的是避免一步到位引发不可承受的震荡,于是从计划轨拿配额转手市场轨,成为腐败寻租的温床;国企改革由放权让利而抓大放小,甚至有激进的“卖光”试验,不免有掌勺者私分大锅饭;为保证中央财力推行分税制,客观上造成地方对土地财政的畸形依赖,强制拆迁就此起彼伏…… 目前“既得利益”不外乎这三强:一是“权”贵,“多从事需要审批的贸易、基础产业、能源等产业”;二是“绝大多数分布在要素市场”,“在获得资金、资源支持方面享受各种优先照顾”的国有垄断企业;三是掌握“垄断资本市场的融资权”的强势金融资本利益集团,以及利用监管漏洞、信息不对称等进行内幕交易的特权者。 这些特殊利益集团,主要不是在公平市场上通过生产性努力来获取利润,而是通过垄断、不当补贴与内幕交易来取得额外收入,本质上是一种分利集团。其所获得的收入,皆与不受制约的权力有关。无论寻租抑或设租,都由权力之手不当介入市场所致。 必须承认,这种介入有其历史正当性。改革,市场的诞生,在中国都源于权力或主动或被动的放手。从权力支配一切社会资源与组织形态始,改革大致等同于放权的过程。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企业放权,集体向个人放权。如此,才有所谓县域竞争机制,才有民营企业的兴起,才有市场经济的起步。 正是放权,放出了一个经济高速成长的“中国奇迹”。但既然是“放”权,便说明改革的过程毕竟是由有权者主导。放多少,节奏如何,哪些领域放,哪些领域要“国有主导”甚至放了又要收,都由一只“有形的手”在最后掌控。 说是“一只”有形的手,实际运行时却又必须由许许多多的部门与机构分头实施。他们代表着国家权力,在土地、能源、金融资本及无数具体行业,与个体和社会重新确定权利与义务边界。在权力界定不清晰或未受到足够监督的领域,强势者必然利用这些漏洞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甚至努力俘获规则制定者,制造更多更大的漏洞,以攫取更多利益。 在任何一个承平日久的社会,分利集团的出现再正常不过。它们的行为逻辑就是力图在已经生产出来的蛋糕中,多分一份给自己。这种分利集团越多,创造财富的空间就被压缩得越厉害,分配正义被扭曲的程度就越严重。于是,民间的不满也就慢慢积聚起来,甚至最终变成把一切的不公都归咎于改革。 对转型中国来说,特殊利益集团是社会强势的少数,组织起来的成本极小,而获得的利益却极大。他们有强大的动力固化这种分配格局,阻止改革继续向前。执政者要考虑长久的执政地位和社会的和谐,那么自然要避免跌入这种转型陷阱,但与此同时还要在避免直接挑战分利集团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改革,实现社会公平。那么,如何在其中达成平衡呢? 改革到一定阶段,那些受损于转型陷阱的利益相对人,会成为打破日益固化的强大分利集团的天然动力。每一种特权都对应着特定民众的权利受损,放开民众维权,让他们也组织起来对抗已经组织起来的分利集团,推动司法公正、政府中立(尤其需要告别逐利、回归服务本位),整个经济与社会秩序才会更好地拨乱反正。
本站附言: ” 在权力界定不清晰或未受到足够监督的领域,强势者必然利用这些漏洞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甚至努力俘获规则制定者,制造更多更大的漏洞,以攫取更多利益。” 这类所谓的公司与一般公司不同之处有三点: 一,权力界定不清晰;硚房集团非政非企;亦政亦企。时而打着政府旗号,借用神圣的国家名义任意对民众合法私房搞”国家收购”;以5-25元每平方米的极低价格强行收购,予以侵占;时而又以开发商的身份对抗私房主的诉求”接待上访的 二,未受到足够监督的领域。房官落马的案子数不胜数,硚房集团的老总朱志雄,春节初三,畏罪跳楼自杀,对其家庭和子孙留下无穷的精神创伤。其贪污数额巨大,牵涉面广,不死不足以平息事态。有人估计其贪污之款足以解决全硚口区上访户的问题。 三俘获规则制定者:党中央75号文件提出”返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但是市房产局有自已的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特殊的利益集团的下属各区房产公司,各街房管所就以塞钱补偿的方式,对下忽悠原房主;对上欺骗政府,达到其仍然霸占着私房不退的目的。 现在房价畸高,一房如一命,上班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套房子的情况下,这个特殊的房产利益集团就暴露出来了。并且引起链锁反映,遗患社会,实乃社会之毒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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