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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既有利益格局需放开民众维权

2012-01-15 09:12:3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030

【方舟评论】打破既有利益格局需放开民众维权

作者: 南方周末评论员 戴志勇 2012-01-12 13:33:10 来源:南方周末

特殊利益集团已成为中国避免转型陷阱的心腹大患。2012年伊始,清华大学一份长篇研究报告,再一次清晰地发出“中国正在陷入转型陷阱”的警告。1月4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则称:30年前搞改革,主要是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现在搞改革则要打破既有利益格局的制约。如果只是根据这个利益格局决定改革的取向,那么改革就不可能进行下去。

事实上,破除既有利益格局的制约,与特殊利益集团打一场硬仗,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改革型官员的新共识。如何对待既有利益格局,是决定改革能否继续深入的关键。直面难题是跳出转型陷阱的基础。不过,真正消解特殊利益集团对改革的强大阻碍,并不容易。

其难不在别处,在于这些特殊利益本就形成于改革进程之中,甚至一度代表了改革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讲,继续推进改革就变成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

1980年代,从计划向市场过渡初期曾引入“双轨制”,为的是避免一步到位引发不可承受的震荡,于是从计划轨拿配额转手市场轨,成为腐败寻租的温床;国企改革由放权让利而抓大放小,甚至有激进的“卖光”试验,不免有掌勺者私分大锅饭;为保证中央财力推行分税制,客观上造成地方对土地财政的畸形依赖,强制拆迁就此起彼伏……

目前“既得利益”不外乎这三强:一是“权”贵,“多从事需要审批的贸易、基础产业、能源等产业”;二是“绝大多数分布在要素市场”,“在获得资金、资源支持方面享受各种优先照顾”的国有垄断企业;三是掌握“垄断资本市场的融资权”的强势金融资本利益集团,以及利用监管漏洞、信息不对称等进行内幕交易的特权者。

这些特殊利益集团,主要不是在公平市场上通过生产性努力来获取利润,而是通过垄断、不当补贴与内幕交易来取得额外收入,本质上是一种分利集团。其所获得的收入,皆与不受制约的权力有关。无论寻租抑或设租,都由权力之手不当介入市场所致。

必须承认,这种介入有其历史正当性。改革,市场的诞生,在中国都源于权力或主动或被动的放手。从权力支配一切社会资源与组织形态始,改革大致等同于放权的过程。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企业放权,集体向个人放权。如此,才有所谓县域竞争机制,才有民营企业的兴起,才有市场经济的起步。

正是放权,放出了一个经济高速成长的“中国奇迹”。但既然是“放”权,便说明改革的过程毕竟是由有权者主导。放多少,节奏如何,哪些领域放,哪些领域要“国有主导”甚至放了又要收,都由一只“有形的手”在最后掌控。

说是“一只”有形的手,实际运行时却又必须由许许多多的部门与机构分头实施。他们代表着国家权力,在土地、能源、金融资本及无数具体行业,与个体和社会重新确定权利与义务边界。在权力界定不清晰或未受到足够监督的领域,强势者必然利用这些漏洞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甚至努力俘获规则制定者,制造更多更大的漏洞,以攫取更多利益。

在任何一个承平日久的社会,分利集团的出现再正常不过。它们的行为逻辑就是力图在已经生产出来的蛋糕中,多分一份给自己。这种分利集团越多,创造财富的空间就被压缩得越厉害,分配正义被扭曲的程度就越严重。于是,民间的不满也就慢慢积聚起来,甚至最终变成把一切的不公都归咎于改革。

对转型中国来说,特殊利益集团是社会强势的少数,组织起来的成本极小,而获得的利益却极大。他们有强大的动力固化这种分配格局,阻止改革继续向前。执政者要考虑长久的执政地位和社会的和谐,那么自然要避免跌入这种转型陷阱,但与此同时还要在避免直接挑战分利集团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改革,实现社会公平。那么,如何在其中达成平衡呢?

改革到一定阶段,那些受损于转型陷阱的利益相对人,会成为打破日益固化的强大分利集团的天然动力。每一种特权都对应着特定民众的权利受损,放开民众维权,让他们也组织起来对抗已经组织起来的分利集团,推动司法公正、政府中立(尤其需要告别逐利、回归服务本位),整个经济与社会秩序才会更好地拨乱反正。

本站附言:

先生的此篇评论,十分精辟,非常深刻,切中时敝,代表了民众的愿望。本网站历经七年,风风雨雨,已成为全国少有的独立维权网站。根据本站多年的工作,以及亲身经历,曾经明确提出过武汉市硚口区硚房集团公司就是特殊的利益集团的代表。在武汉市各老城区都有类似的公司。这类公司的老板或称董事长、老总及其上级和众多下属单位组成了这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例如,硚口区硚房集团公司它的产生和所作所为,运行模式就正如评论所指出的:

在权力界定不清晰或未受到足够监督的领域,强势者必然利用这些漏洞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甚至努力俘获规则制定者,制造更多更大的漏洞,以攫取更多利益。

  这类所谓的公司与一般公司不同之处有三点:

一,权力界定不清晰;硚房集团非政非企;亦政亦企。时而打着政府旗号,借用神圣的国家名义任意对民众合法私房搞国家收购;以5-25元每平方米的极低价格强行收购,予以侵占;时而又以开发商的身份对抗私房主的诉求接待上访的郭凯先生对我们说:你的房子是在我们手中,我们就像保管员,讨房子你去找政府,找GCD要去,我们是企业!

二,未受到足够监督的领域。房官落马的案子数不胜数,硚房集团的老总朱志雄,春节初三,畏罪跳楼自杀,对其家庭和子孙留下无穷的精神创伤。其贪污数额巨大,牵涉面广,不死不足以平息事态。有人估计其贪污之款足以解决全硚口区上访户的问题。

三俘获规则制定者:党中央75号文件提出返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但是市房产局有自已的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特殊的利益集团的下属各区房产公司,各街房管所就以塞钱补偿的方式,对下忽悠原房主;对上欺骗政府,达到其仍然霸占着私房不退的目的。

现在房价畸高,一房如一命,上班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套房子的情况下,这个特殊的房产利益集团就暴露出来了。并且引起链锁反映,遗患社会,实乃社会之毒瘤也。

                      2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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