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暴力强拆
2012-03-31 16:21:11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246次
恶法亦法 【登台札记】赵琬仪 ::(2012-03-31)
“现在正式拘捕你,现在不是势必要你讲,除非你想讲,你想讲的将成为呈堂证供。”这句话是观看香港警匪片常听到的对白。警察逮捕嫌犯,上手铐的时候还会把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益讲一遍,提醒当事人他的法律权益。
近日引爆民怨的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苑案,正是凸显了执法者除了执法,也有教育与告知的义务。拒绝参与都会更新(简称都更)计划的王家人就是未搞清楚怎么利用条规争取自己的权利,以致建商有机会利用宽松申请门槛,申请到建筑执照并卖预售屋,而动用到千名警力强拆民宅的台北市政府也依据“都市更新条例”36条可强拆民房执行公权力。
声援王家的大专师生高喊“强拆违宪”,搬出《宪法》保障人民财产和居住权却敌不过公权力的怪手推墙拆房,毁掉六代人的家园。恶法亦法,就都更条例层面,建商和台北市府都是合法行事。斗争三年的王家人若在建商与住户谈都更计划时,一开始便以书面说明不愿意参与,就有机会被排除在都更单元之外。过去就曾有屋主积极表态、避免参与都更、成功守护家园的案例。
关键问题在于王家人并不清楚口头不同意无效,非得有书面留证才算数,到搞清楚了,建商已经拿到建筑执照,开始预售。这也是闹得沸沸腾腾的舆论争议点之一。公家应该有义务让民众知道他的权益,条例法规改了又改,怎么可能假设人人和执行单位一样清楚。
因为条例的疏漏,法令的缺失,执行的粗糙,搞得政府、建商、王家人三方皆输。
台北市及新北市推行都更计划原是因应社区建筑老旧,为了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而推动都更。现在文林苑案成了文林“怨”案,官方日后要推都更想必更加不容易,民众信心难免大打折扣,协商挑战更大。
在大众媒体连日大篇幅报道、电视新闻几乎每小时重播千名警员和王家人与声援的师生激烈冲突场面之后,中央官员态度软化。台北市市长郝龙斌前天出席记者会时说:“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决定。”台北市政府是以高标准执行拆除——法令规定六成住户同意即可都更,但文林苑则是九成以上住户同意,市府才考虑依法行政。
为了避免事件重演,市府将成立财团法人“都市更新中心”,使都更资讯透明化。中央政府层级也计划修法,检讨包括36条强拆条例、政府强制都更的规定。
台湾东华大学民族发展与社工学系教授施正锋因不满台北市府强拆民屋怒辞台北市市政顾问。他说,民生问题可以通过多数决定,但人权、权力不能以多数决定。
“恶法亦法”这个说法,怎么说都让人觉得刺耳。法律的制定与执行,照顾多数的利益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到弱势与少数的权益,这样沟通与协商才有空间,使用手段与工具才会变得细腻。
《联合早报》
(编辑: 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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