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场
2010年06月17日15:5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对于青岛市八大湖小区的居民来说,6月7日是一个难过的日子。因为按照当地正在进行的旧城改造项目,这一天是居民们搬迁腾房的最后期限,他们必须搬离这里,而他们生活了20多年的家园将被拆除。在采访中很多居民都表示,因为他们不愿意拆迁,经常半夜被骚扰。(《焦点访谈》6月12日)
郭立场
2010年06月17日15:5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
据报道,八大湖小区已经被青岛市列入了旧城改造项目。这个项目于今年4月启动,搬迁腾房期限截止到6月7日,涉及居民1014户。而据当地老百姓介绍,这个小区是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建设的,完全建成仅仅21年,还曾获得过“山东省绿化模范小区”等多个称号。就小区居民不愿搬迁半夜被骚扰等问题,演播室主持人敬一丹直言:一个为了商业目的而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却要打着“旧城改造”的旗号,把好端端的一个居民小区毁掉,这明显违背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又没有依法征求多数居民的同意,这又违背了《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开发的具体操作中,又多次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居民不知情,土地使用权尚未收回时,就擅自将土地进行转卖和拆迁。这一系列的做法既违背民意,又违反法律,而这样的做法,今天该由谁来纠正呢?
近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及我国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调整缺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些房屋拆迁纠纷事件中,政府、开发商、法院、建筑公司、社会公众都卷入其中,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政治权力以及商业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纠缠错结,愈演愈烈,造成社会关系的高度紧张。从这个现象来看就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公民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没得到保护,未经收回便“一女二嫁”,暗地里卖给了开发商;二是政府与开放商相互勾结,不经过正常的招拍挂程序,进行土地的非法买卖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目前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实质是一种行政征收。相对于政府和开发商的强势地位,被拆迁人无疑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利益驱动增加了拆迁过程的强制性和随意性,而这又不可避免地成为激发居民与开发商以及当地政府之间矛盾的导火索。在当前行政主导拆迁的条件下,法律不能管束政府行为,或者说在行政权力未能受到有效制衡的条件下,行政意志或许会更多的体现某些当权者的意志。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公权力介入私人生活领域的正当化理由。近现代社会,各国普遍认为,对于私权的强制变更或者剥夺应当以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前提。但是,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却存在一种普遍的误读,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的二分法认可了实践中拆迁人取得行政许可进行拆迁的行为,既可以为公共利益的目的,也可以为商业利益目的的做法。
显然,利益驱动增加了拆迁过程的强制性和随意性,而这又不可避免地成为激发居民与开发商以及当地政府之间矛盾的导火索。为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当下最为紧迫的工作,则是应准确定位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如果我们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而代之以司法强制拆迁,通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申请的司法审查,一方面对强大的行政权力是一种制衡,另一方面也是对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的尊重。如果可以假设的话,应该确立这样一项原则:非经人民法院的裁定或判决,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对公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迁。
(责任编辑:张玉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