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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房路」的归宿 --网友whqsr100推荐

2011-11-23 08:10:32 来源:《联合早报》 浏览:2261

【黄浦新陈】

陈迎竹 (2011-07-13)

 

 

   上周关于上海讨房团的报道,引起一些回响。有读者来信叙述了自己家的经历,也有网民在微博里公开了父祖辈时代的情况。

  其实这一现象长期存在,全国很多城市皆是。

  有些人的老宅原本位于如今的黄金地段,例如上海市的淮海路和西藏路口,有些人则是原本拥有上海老城区数十幢的私宅,祖辈用来收租。还有人在杭州西湖边原本拥有一片古色古香的山庄,后来都成了泡影。

  在国家变天的年代,这些私产产权的变调,故事大同小异,但情节各不相同。有些是在政权易手数年后才出台的政策所接收,但是手续未必完整;有些是产权所有人逃难或人在异乡,家族四散,新政府乘虚而入;有些是对当事人连哄带骗,要求无私奉献;更少不了靠武力强征的,像一个网友说“爷爷留下的祖宅,一九五几年时解放军路过,政府出面说借给解放军住,爷爷就带全家搬到一小破房子,兢兢业业继续教他的数学课直到文革被迫害死……后来这房子再也要不回了”。

  这其实反映的是革命的危险。革命者在战场上的胜利,并不能自动转化成治理国政的能力。共和国成立之初,意识形态的倾向遮蔽了全面的认知能力,无法体会私有产权在经济、社会与人心方面深远影响。

  为了证明有能力改变社会,解决社会底层的住宿问题,把大群劳动阶级迁入一座座深宅大院,一幢幢楼房。一户人家的优雅瞬时间变成好几户甚至十几户的拥塞,并且明文规定,原户主不能驱逐无能力缴付租金的租户。

  例如上海盛家老宅,占地2000平方米,是30年代兴建的英式洋房,原是清末名臣兼实业家盛宣怀的儿子盛重颐的房子。现在住了8户人家。有人统计,上海4000多幢洋房,平均每幢住了10几户人家,有些还是原来主人跟后来者一起住的。

  有些房屋开始被作为官方机关办公用途,但时移势迁,在改革开放之后,市场利益驱动下,被巧妙转化成为某人或某些人的私产乃至转卖图利。昔日的共产,在今天都变成另一些人的私产。

  这当然令原来的房产拥有者感到愤懑,因而出现了“巧取豪夺”的认知。

  这样的人也许是少数,现在更棘手也不时出现的,其实还有后来被迁入的住客,几十年后的如今也面临产权归属问题,这些人住了几十年“人家的房子”,却是在公权力的介入下住进去的,到底有没有产权,要他搬,政府赔偿多少,这些都是问题。

  广西防城港一个东南亚归侨,80年代开始追讨祖父在49年以前所建的房子,经过26年的官司终于成功。

  讨房成功的例子应该是很少数,据说有些国MD将领或台湾方面的名人曾经成功要回祖厝,但那是为了统战,因为还有更多老兵讨房无门。

  在这个历史转折中,其实看得出官方已经没有了中心思维。对于百姓要取回的产权,不管有没有法律依据,都是“拖”字诀为上。

  《南都周刊》去年的一篇报道中,引述多年操办老洋房置换的掮客徐建国的分析,认为70年代末落实统战对象和高级知识分子被侵占住房的政策,只是开放之初的姿态,返还一部分,但原则上1958年公私合营时期上缴的住宅“不落实政策”。

  有政策而不落实,或者对寻求政策支持的百姓刁难推阻,其实只会继续伤害公权力的威信。

  官方显然认定这些人是少数,只要等待年纪越来越大的他们随风而逝,他们的后人——就像现在很多不想多事的后人一样——自然就会遗忘或者不想理会这些复杂麻烦的事情。

  人为的烂摊子却想等待时间老人去收拾,不能不说是鸵鸟心态。但是除非能拿出魄力,用专业的管理角度去面对,根据证据、证明,一件件依据法律处理、解决,能归还就归还,不能归还就提出替代补偿方案,这必须有专门人员全心处理和面对,否则,这是永远无法交代的历史,对当事人尤其如此。

  这从积极意义上看,是证明执政能力与诚信的一项工程,从消极上看,是官方对历史债权人的和解。

  梁启超曾经坚决反对土地国有制,并且论证了国有制的不可行,在这一点与儿子梁思成壁垒分明。学建筑的梁思成相信国有制才能好好进行城市规划,结果他连致力维护的北京城墙都保不住。

  *tanetsph@gmail.com

《联合早报》
(编辑:魏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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