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为我们经租房业主和继承人保驾护航
2012-12-27 17:48:36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5944次
宪法为我们经租房业主和继承人保驾护航
第一届依法解决私房(经租房)历史遗留问题研讨会 浙江省台州市发言稿 我们经租房业主和继承人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11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发表讲话: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贯彻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要推动各项工作。”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我们经租房业主坚决拥护和赞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凡是对经租房不合法的文件我们坚决反对和抵制。 关于要求撤销违宪、违法文件的呼吁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订了第一部宪法。 宪法第十一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宪法第十二条: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1958年由私人出租的房屋,改由国家经租的形式出租叫社会主义改造的经租房(国家属二房东)。当时规定出租租金分成由国家拿60-80%,私人房主拿20-40%,房屋维修费用由国家负担。房屋的产权性质没有改变,仍属私人所有。 1966年文化大革命红卫兵造反非法剥夺了原定租20-40%房屋租金。 1966年9月23日当时的文革政府发了中发507号文件把经租房租金与资本家定息等同一起取消。我们认为经租房属于生活资料,属宪法第十一条保护范围之内,资本家开工厂,办公司是属于生产资料。二者性质不同。即便是共产主义祖师爷恩格斯也说“房东和房客的关系不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关系,是商品买卖的关系。”所以房主出租房子给房客是商品买卖关系,不能说房东和房客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因此用1966(507)号文件套用经租房是错误的决定。关于取消定息(经租房是定租)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讨论后实行。在未通过前、暂停支付。至今全国人大还未立法通过。非法掠夺48年的租金。欠历史旧债。 出租房屋是宪法允许的生活资料,与开办工厂、公司僱工剥削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有本质的区别,私有出租房受1954年宪法乃至2004年宪法及历次修改后的宪法保护。经租房收归国有没有办理任何过户手续,名不正,言不顺。 脍炙人口的现代戏剧《白毛女》中恶霸地主黄世仁霸占喜儿,为了得到一张“合法”的契据尚且采用暴力手段强迫杨白劳画押捺手印,说明契据文书在世代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地位和效力。然而经租房产权变更转移就连这么一个暴力强制的画押捺手印或签名署字的形式都没有,它没有法理可言! 住建部作为国务院下属政府部门出台与宪法相悖的非法文件。国办发(2007)12号文清理各种违法文件对住建部来说毫无作用,住建部的违法文件依然畅通无阻,例如以下违宪、违法文件: 1、1964(64)国房21号文件; 2、1982(82)城住字445号文件; 3、1985(85)城住字87号文件; 4、1987(87)城住字575号文件; 5、1989(89)建房字431号文件; 6、2005年建住房226号文件; 7、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建住房(2006)308号文件,为了掩盖经租房的真相,把经租房作为“机密”文件来处理,要媒体封锁对经租房问题真相的报导,说明住建部做了见不得人的亏心事,不让广大媒体如实报导,把经租房百姓财产掠夺走了,还不让百姓申诉,这天下哪有真理可言! 我们期盼根据国务院颁布(2007)12号文件精神清理审查撤销、废止对经租房的违宪、违法文件。 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之公平,对于经租房的非法文件,必须认真纠错,我们期盼根据国务院(2007)12号文件精神,尽快清理审查、撤销、废止对经租房违宪、违法文件。人心、民心、中国GCD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与中国老百姓心心相印、才能长治久安。 国家保主权!百姓保产权! 霸占经租房!犹如日本掠夺钓鱼岛! 香港回归!澳门回归!经租房何时回归!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经租房产权人和产权继承人50多人 联系人:林大刚 电话:1585768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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