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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珍局长也知道了落私难!

2010-01-25 00:00:00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4417
关于印发周玉珍同志在市国土房产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第二阶段动员暨党课报告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5月31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玉珍同志在市国土房产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第二阶段动员暨党课报告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周玉珍同志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第二阶段动员暨党课报告会上的讲话

(2009年5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总结暨分析检查阶段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任务。今天的会议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下面,我结合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就如何开展好下一阶段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开局良好,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从3月27日启动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我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指导检查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了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回顾第一阶段的工作,我局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局党组、各级

党组织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及时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实践,实现了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开局。活动中,我局九位局领导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出发,每人负责一个调研课题,亲自主持调研工作,带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组织撰写调研报告,带动了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对发展机遇、发展问题、发展瓶颈、发展思路的深入思考。各级领导干部也能够做到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深入基层,领导干部的带头垂范,保证了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认真学习,在抓好理论武装上下工夫。学习调研阶段,我局紧紧抓住学习培训、提高认识这一重要环节,切实在提高学习成效上下功夫。我们为全局党员干部配备必读书和笔记本,开辟网上学习专栏,执法支队、房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还专门印发学习资料汇编和学习实践活动五十问,保证党员干部职工能够做到随时学习。各级党组织和部门还结合实际,创新理论学习形式,局机关以党小组为单位交流学习体会、房产开发公司开展电子教学、土地登记中心书记亲自上党课、房产交易编印学习动态、多家单位组织职工外出参观、局团委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等,灵活新颖的学习形式切实增强了学习成效。为了鼓励学习典型,表彰学习先进,我局还在处级干部中开展了“优秀学习心得”的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将理论武装推向深入。在学习调研阶段,我局还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制发活动简报,在公共场所不间断滚动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三是调查研究,在找准突出问题上下工夫。全局围绕要破解的7个问题,要创新的6个机制,以局领导的9个调研课题为龙头,相应确立了69个调研子课题,每个课题都由各级领导干部亲自挂帅组织实施,通过“走访、邀访、函访、网访”,将调研工作做细,通过将调查研究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将调研工作做实。为了开拓思路,我局分组走访成都、西安等城市,学习他们在农用地流转、城乡统筹、政务中心建设、物业管理全覆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为了解决落私、拆迁等信访热点问题,局领导带头与落私户对话,与中心城区的房产局分管局长共商对策,与分管区长共同研究经济适用住房与拆迁安置政策对接问题,解决落私难,缓解拆迁难。为了实现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局领导带队走访59家重点企业,了解服务对象需求,为地铁集团、城投、地产集团、武钢等单位解决用地保障、厂房建设、职工住房等关系发展稳定的问题。结合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我局还积极深入各区进行现场办公、积极服务各区的经济发展,及时解决建设当中遇到的国土房产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了找准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还在政务网上开辟了建言献策专栏,寄发了征求意见函,组织召开多个小型座谈会,广泛听取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届的意见,共收集了80条,19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帮助我局查找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学习调研阶段,局领导还对9个调研成果进行了交流,对城乡土地管理机制创新、住房保障工作、干部人事管理、行政效能建设、物业管理全覆盖、破解拆迁难等工作进行了充分地讨论,达成了一定的思想共识。

四是解放思想,在努力形成科学发展思想共识上下工夫。我局围绕活动主题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以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单位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并努力将解放思想落实到对具体问题的认识上,落实到对具体问题的解决上。市局形成了要在保护资源和保障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点,在改善民生和实现社会和谐之间寻求结合点,在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能上寻求突破点的思想共识。直属各单位也在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基础上,也相应地形成具有单位特色的解放思想成果。

五是突出特色,边学边改,在解决问题,创新机制上下工

夫。我局承担着市委部署的“创新城乡土地管理机制”和“破解重点地区拆迁难”的工作任务,这些任务与我局要破解的七个难题,要创新的六个机制紧密联系,与我局正在着手开展的9个调研专题紧密联系,也是今年我局的工作重点。为了落实任务,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我局就坚持边学边改,在解决问题,创新机制上下工夫,并做到确定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学习调研阶段,在思路上,我局提出了创新城乡土地管理机制的六个新思路,涉及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土地资产经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机制的创新;提出了缓解重点地区拆迁难的四项举措。在成果上,建立了土地“大家用,大家管”的土地管理格局;出台《武汉市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实施方案》;启动了全市“两证齐发”工作;发布了局《服务指南》、开展事权清理、“废、立、改”一批文件等一系列以“加强窗口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认可。

总体而言,我局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有些党员干部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学习原著不够,存在应付现象;二是由于工作任务重,工学矛盾处理得还不够好;三是由于时间紧,调研的深度、广度还不够,调研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解放思想大讨论做到还不深入,有待在第二阶段继续跟进;五是直属单位活动进度不一,发展不平衡,有些工作滞后。这些问题,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第二阶段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分析检查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阶段,既是学习调研阶段的进一步深入,又是整改落实阶段的前提和基础,是决定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具体而言就是开好一个民主生活会,形成一个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组织开展好群众评议。

一是“回头看”,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在启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同时,机关、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回头看”和第一阶段总结,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解放思想讨论环节没有完成的,或者完成质量不高的,要与第二阶段的环节交叉进行,确保落实到位,不掉项,不走样。

二是扩大民主,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

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市委明确要求做到“五要五不要”,即主题要扣紧、问题要找准、原因要剖深、批评要诚心、态度要认真,不要偏离主题、不要搞花架子、不要纠缠历史旧账、不要搞人人过关、不要避重就轻。要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重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明确方向。重点做到“四个深入查找”,即深入查找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上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民主生活会之前,要抓好学习,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广泛交心谈心,交换看法,沟通思想,找准突出问题;要结合工作思想实际,撰写发言材料。会上要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努力形成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民主氛围。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向党员群众通报。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好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分析原因,形成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对于搞好整改落实、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反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充分反映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已经形成的共识。二是要充分反映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国土房产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成绩,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尤其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三是充分反映国土房产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四是充分反映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努力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上下工夫;从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上下工夫;从提高分析检查报告质量上下工夫。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

四是开门纳谏,组织开展好群众评议。要明确评议的重点,引导群众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行不行、加强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有没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要明确参评的范围,组织熟悉情况的各方代表、服务对象参加评议。要创新评议的形式,采取“请进来”、“发下去”、“走出去”等办法,可采取座谈会、评议大会、书面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要充分吸收评议意见,及时公布评议结果,把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报告中,体现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形成广泛共识。

五是边学边改,将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意义所在。我们要继续贯彻边学边改的市委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创新土地管理机制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和建设,继续加快土地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工作进程,继续加强对拆迁安置政策的研究深度,兑现“两证齐发”、落实“住房保障”任务、推行“老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等社会承诺,让边学边改贯彻始终。

三、加强领导,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取得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是学习实践活动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分析检查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带头开展交心谈心,带头对照检查,带头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边查边改,处处时时做好表率。

二是坚持群众路线,扩大群众参与面。坚持开门搞活动,做到广开言路、问计于民。多渠道地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对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切实掌握群众所思、所急、所盼,集中群众智慧、反映群众意愿、让群众满意。

三是贯彻好边学边改,突出实践特色。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民心工程,要倒排计划,保质保量,不打折扣;有利于国土房产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创新,要尽快出台,体现成效;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解决1-2件,切实让服务对象、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两不误,两促进”。我局工作任务十分繁忙,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自觉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分析检查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市局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完成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各个环节任务,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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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原创]城市土地私有产权是何时消失的?文章提交者:章立凡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城市土地私有产权是何时消失的? 章立凡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历史上的革命与改革,往往意味着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土地产权最容易在这类节点上发生变化。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土改,实施过程带有强烈的暴力革命特色,多数地区都超越了法律和政策。其后,又在合作化的名义下,将农民分到手的土地重新集中。    到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土地高度集中,农民被套牢在土地上,却未能解放生产力。“一大二公”的结果是“规模而不经济”,播下“共同富裕”的龙种,收获却是“均贫”,“穷折腾”造成了饿死数千万人的大饥荒,这是官方史学家最不乐提及却又无法掩盖的事实。    但在50-60年代,城镇中的土地所有制与农村不同,国有土地与私有土地同时并存。私有土地与私有住房相关联,业主持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有的还持有单独的《土地所有权证》。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同时,对城市中部分房主的私有房屋,曾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与资本家拥有的生产资料不同,大部分私房系公民的生活资料,房屋及其土地的所有权也均未实行法律上的转移。    作为革命承诺之一的农村土改,实施的依据是《土地改革法》,而城市土地私有产权被收归国有,则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在1966年开始的“文革”中,仅仅以“革命的名义”,就将全国城镇私房连同下面的土地全部收缴,房主们被迫交出权证。“文革”后落实私房政策,大多只发还房产不发还土地,形成了房屋、土地所有权分离的怪象。将非法剥夺的房子还给本主,在“文革”刚结束的年代已是一项“德政”,心有余悸的房主们只有默认。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是以往三个宪法文本中从未出现过的。城市“土改”的既成事实壮严地写入了宪法,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以任何补偿。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公众权利意识淡薄,对“私有”二字心存疑惧,无人敢于提出异议。此外,还有一项“文革战果”被保留下来,即公私合营企业未经任何法律手续转为国营企业。上述两项剥夺如果放到今天实行,势必引发社会动荡。    进入90年代,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财政”成为地方主要财源,政府日益“无限公司化”。由于城市土地已收归国有,上面的房屋不过是“附着物”,可以“依法拆迁”;即便购买了新建的商品房,所持有的也只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产权从所有制上应属全民所有,可是主人翁在自己领土上购房居住,须另外摊缴高额土地出让金给公仆政府,一点国民优惠都没有。根据宪法,依法征用土地的前提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既然事关“公共利益”,面对越来越疯涨的房价,越来越奢华的仆人是否应该让利给主人?    在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地方政府一纸拆迁公告,便足以将一片城区变成一堆瓦砾。很多地方动用行政权力和黑恶势力进行暴力拆迁,导致群体事件频发,社会冲突日益激化。从2007年3月重庆杨武、吴苹夫妇的“最牛钉子户”事件,到2009年6月上海张龙其、潘蓉夫妇向强拆队投掷燃烧瓶事件,乃至同年11月成都女业主唐福珍Zfen事件,都是公民保卫合法财产的抗争,形式一次比一次惨烈,为全国民众所瞩目。有学者朋友说“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抢钱与反抢钱的斗争”,虽语带调侃,却点评到位。    财产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但不受中国历代统治者尊重。全国人大2004年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2007年又颁布《物权法》,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改革开放后的“先富”阶层,但不追溯保护部分公民过去被侵害的权益,也很难保护全体公民的长远权益。房屋与土地产权分离的后遗症日益凸显,迫使人们思考:抵触上位法的《拆迁条例》为何横行无忌?宪法能否保障《物权法》的有效性?    中国人传统的“国民性”中有“仇富”基因,外加“气人有笑人无”的劣根性,即便当了“自了汉”式的顺民,也难免幻想来一场翻天覆地的“财富再分配”,痛痛快快当一回暴民,可是很少想到要成为公民,并共同建立一个公民社会。    当别人的生产资料被剥夺,你不说话;当别人的生活资料被剥夺,你不敢说话;当别人的房子被拆掉,你袖手旁观;当“煤老板”的产权被收吃掉,你围观叫好;当“国进民退”大潮高涨,你为大国崛起自豪;当你自己沦为房奴或无房户,才开始骂娘……。 身为纳税人,你的最大恐惧来自于:无限膨胀不受制约的权力,正在掏空所有人的钱包。     2010年1月19日 风雨读书楼 《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5期(发表时略有删节) 章立凡:《房老虎的食物链》 http://club2.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212790&star=1#321279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6 12:21:11编辑过] [2010-1-27]
留 言 人: 匿名
留言内容: 周局的讲话:"为了解决落私、拆迁等信访热点问题,局领导带头与落私户对话,与中心城区的房产局分管局长共商对策,与分管区长共同研究经济适用住房与拆迁安置政策对接问题,解决落私难,缓解拆迁难"实际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不退房,顶多给个经济适用房打发了就算了. [2010-1-26]
留 言 人: 匿名
留言内容: 请周局:贯彻胡JT总书记关于创一流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要求,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2010-1-26]
留 言 人: 匿名
留言内容: 周局说为了解决落私、拆迁等信访热点问题,局领导带头与落私户对话,与中心城区的房产局分管局长共商对策,与分管区长共同研究经济适用住房与拆迁安置政策对接问题,解决落私难,缓解拆迁难。令人十分遗憾,至于怎样解决落私问题,没有深说。落私是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敏感要务。豈能一笔帶过。请周局:努力将解放思想落实到对具体问题的认识上,落实到对具体问题的解决上。 [2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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