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有选择地开听证会?
2010-05-01 22:10:18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602次
【来源:武昌规划分局】【日期:2007-04-24】
武昌规划分局首次房屋拆迁听证会成功举行 --------------------------------------------------------------------------------
4月10日,武昌规划分局在本局组织举行了拟申请对武昌区先贤街94号房屋实施强制拆迁事项听证会。受武昌分局行政负责人指派,分局办公室主任郑海主持了听证会。案件调查人(武昌分局拆迁科)、案件当事人(韩某、李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拆迁人武汉桥建集团公司及拆迁代办机构)参加了房屋拆迁听证会。市、区规划国土部门及区政府法制办领导,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同时旁听了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是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在实施强制拆迁前,由行政执法机关举行的例行听证。在听证会正式开始前,主持人宣读了听证会纪律,告知了当事人的听证权利和听证义务。
经查,武昌下桥匝道建设属市政府重点公益性建设项目,案件当事人韩某、李某系项目被拆迁人。下桥匝道已于2006年5月8日正式通车,但因以上两户协议未达成,房屋至今未拆除,场地绿化不能建设,严重影响工程配套建设,拆迁人为此做了大量动迁、协调工作,为加快项目建设,拆迁人按法规规定程序向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对以上两户进行行政裁决,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依法下达武规拆裁字(2007)1号、2号行政裁决书,但以上两户仍然提出先“落私”后谈拆迁安置的无理要求,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限内拒不搬迁,按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和建设部文件[建住房(2003)252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7条之规定,我分局拟向武昌区人民政府申请实行行政强制拆迁。
听证会上,主持人分别对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进行了案件询问和调查。案件调查人提出了案件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举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案件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也作了陈述、举证和申辩;随后双方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了激烈的质证,案件当事人作了最后陈述。拆迁人代表也作了发言。
本次听证会目的在于弄清事实、明辩真相,给予案件双方就重要的事实表达意见的机会,为下一步行政强制拆迁提供决策依据。听证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和听证实践经验,为分局依法行政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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