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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G武汉市委员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转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私有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和作法”的通知

2010-04-16 21:23:59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393
内容提要:《保密法》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56)资改工字第九五九号

汉口、江汉、江岸、武昌、汉阳区对资改造办公室、青山区人民委员会。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拟订的“关于对私有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作法的意见”我们同意,现转发给你们,作为内部掌握试行,将来中央有新的规定时,再按中央规定办理。

附: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私有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和作法的意见。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

武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私有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和做法的意见

一、改造形式与定息办法

1. 公私合营:它的对象是原有私人经租或及占有房屋面积在一千㎡以上的大房主,其□在中央对私有房产改造方案未公布以前,暂时按租计算,在租金收入2%-25%的幅度内核定息金,并□□:

(1) 对过去经营房屋长期蚀本,而房主既不依靠房租为生,房屋又很坏的可按2%核定息金。

(2) 对全依靠房租为生,房屋又不坏的,可按25%定息 。

(3) 对一般房主,则在5%-20%左右定息。

2. 国家经租:它的对象是占有房屋面积在一千㎡以下,五百㎡以上的中房主,对占有房屋面积在五百㎡以下,二百㎡以上的小房主,对这类房屋,由国家进行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并根据不同的对象,给房主以合适利润 暂在租金收入中,按15%-35%的幅度付息。一般掌握对小房主比对中房主宽的精神。

公私合营和国家经租按照两种不同定息幅度区别对待,按原租金计算,并参照房屋好坏,房主依靠房租维生的程度及人员□□(不包括小房主)□情况,在保证房屋维修及不降低房主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合理的分别核定租金。对特殊困难□□户应予适当照顾。

私人出租给机关、企业办公、生产用房,对□□占有房屋面积,分别批准□□公私合营或国家经租。

对房主自住或以自住为主、附带部份分租的房屋,一般以一栋为限,个别即便超过二百平方米,但不满三百㎡的,可由房主自己管理,不必强求一律纳入国家经租。

房主为鳏、寡、孤、独,全依靠房租为生,如纳入国家经租有具体困难者,仍可暂由原房主自管。

市房地产公司原托管产尚未申请接受改造的,应动员房主,按占有房屋面积大小,分别纳入公私合营或国家经租。

宗教团体出租的房产,可交由市房地产公司按照国家经租办法加以管理

3. 工商业者占有的房产,可随本行业的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他们出租的,与企业无关的房屋,可采用国家经租办法(超过一千㎡的也可合营)

4. 行政管理:对于占有二百㎡以下,除自住以外,尚有小量分租的小房主及暂时尚不能纳入国家经租的其他房主,另制定民房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各该房主必须服从政府关于房屋登记、交易、租金个修缮等协定。

5. 一切私人占有城市的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办法一律收归国有。在中央对土地问题未作具体指示以前,本市房主申请房屋改造时,房主的土地,采用房屋改造形式一并改造。

二、人员安排

(1)批准公私合营或国家经租后,对原经租处职工、房主雇佣的经租人员和里巷工人,采取包下来的政策。

(2)对接受改造的大、中房主,按照“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参照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 因房主年老体弱或有疾病的,可申请由其子女代替。

(3)凡一向有其他职业,以其他职业为主者,不另予安排。

(4)□房主为家庭妇女,□□管家务者,一般不安排工作。

5.安排位置时,应依据工作能力、政治态度、及原来工作等条件。对有代表性的人物,可在市房地产公司或分公司安排较高位置。部分人员也可在市房地产公司安排为顾问。

6. 对所有包下来和已安排工作人员,应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育改造。对应安排而暂时尚不能安排的房主,在摸清底细后,报请市人民委员会第八办公室联系市工商联,参加他们的学习组织。以上均由市房地产公司联系各区具体□□,做到房产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

7. 债务处理

公私合营及国家经租以前,房主所欠一切公、私债务,可参照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债务处理的宽与了精神,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的处理:

(1) 欠私债,一律由房主自清自理;欠税款和银行贷款应在实行公私合营和国家经租的时候尽量督促交清。如果交清确有困难,可经税局和银行同意区对资改造办公室批准转作公股。

(2) 对资不抵债户,可参照市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月十六日(56)资改工发字第557号“对请产核资市资不抵债户的处理意见”处理。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法、步骤

1. 组织机构:为了适应改造任务,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市对资改造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贯彻对私房改造工作。市房地产公司设经租部,管理接受改造的房屋,与原经租的公有房产,实行统一经营,分别核算。各区设私房改造工作队,在区委和区人民委员会领导下,分别办事审批、定息、人员安排及债务处理等工作;同时吸收房主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参加,组织公私合营房产筹备委员会,协助推动工作。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后,筹委会即应改组为董事会。

2、工作方法:公私合营及国家经租房产,都采取边批准、边定息边 的方法进行。如房主占有房屋座落在两个区以上的,申请改造时,一律/房主居住区审核批准。有关定息与研究人员安排及债务处理,均由房主居住区办理。

无论公私合营或国家经租房产,一经批准,即行管理发租,随之进行定息。在息金尚未定好以前,个别房主急需息金补贴生活费的,可先以借支方式解决。

批准公私合营或国家经租时,须检查产权证件,(房屋建筑设计图□□后□发还。公私合营房主交出的产权证件,一律暂不接受。

无论公私合营或国家经租房产,经批准后,即由经办工作队,转经租□,按房屋所在区分转各区房地产分公司,检查房屋,计划修理。更及时□□定息情况、房屋租册转送房屋管辖区的房地产分公司,并介绍租赁情况,□□于及时管理发租。

核定息金、安排人员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均由区核定。房地局要掌握改造情况,便于在市区范围以内掌握各区之间的平衡问题。

国家经租的息金,按月付给。公私合营产的息金,按季付给。均按□□房地产公司发给的领息凭证按期付息。公私合营产中的个别房主依靠房租补贴生活费用的,经本人申请后,可批准按月付给。

3. 工作时间:申请接受改造的房产关于审批、定息、人员安排工作□月底以前完成。六月一日起开始复查,同时协助清理债务,对息金率如有过高或过低的现象,应作适当的调整。对应纳入公私合营批为国家经租的□应纳入国家经租而批为公私合营的,原则上亦应予调整。

一九五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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