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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文件[2009]230号

2011-05-27 06:14:1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10084

(以下文字未校对,各位网友发现错误望指出更正)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文件
武国土房发[2009]230号
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
  “四访促和谐”工作的通知
各区国土(分)局、房产局、房地产公司,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国土房产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推动事要解决,及时化解疑难案件,畅通信访渠道,根据省集处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工作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现将局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四访促和谐”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9年是我局系统信访稳定工作面临挑战性的一年,信
访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稳定工作的形势仍然严峻。认真做好“四访促和谐”(开门接访察民情、主动约访排民忧、带案下访解民难、上门回访暖民心)工作,是省市领导在新时期提出的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密切相连,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等疑难复杂问题,及时解决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政策缺失、决策失当和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就地反映和得到有效处理,促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为建设和谐武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四访促和谐”工作的具体安排
    市局领导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信访群众。各区国土(分)局、房产局、房地产公司及直属各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接待群众来访。根据各单位具体工作实际,信访问题突出的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各级领导干部在开门接访的同时,要经常性地进行约访、下访和回访活动。带案下访活动形式上采取分散组织,即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成工作组,由本单位负责同志带领,进行带案下访,有针对性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各单位切实制定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的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报市局信访处,结合工作目标,年底组织考评。
    三、“四访促和谐”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全面排查
    各单位要定期分析信访形势,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本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摸清具体情况,掌握法律政策,剖析引发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及时纳入领导干部“四访”的工作内容。
    (二)开展“四访”
    开门接访之前,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主动约访是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长期上访的老户或反映相对集中的重点问题,要商定时间、地点,主动约请上访人进行具体接谈。带案下访是指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上门回访是指对已经接待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访问题,要事后回访,看处理意见是否落实,上访群众是否满意。
(三)包案解决
    对纳入领导干部“四访”的信访事项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导落实
    要把领导干部“四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会同市、区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四访”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四、“四访促和谐”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开展“四访”的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又要认真组织其他领导干部做好接访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开展“四访”和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定期矛盾纠纷每月排查制度。实行每月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及时纳入领导干部接访处理。二是完善信访形势分析每季度研判制度。各单位每季度对信访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完善信访事项督办制度。对领导干部“四访”的重点信访事项实行挂牌督办,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落实首办责任制,尤其是要防止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要夯实信访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强化思想疏导工作,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
    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主题词:国土房产 信访 稳定 通知
抄送市信访局,局各位领导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印发
校对:张秀月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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