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武汉市房管局有点邪 红头文件成废纸 拆迁补偿房主倒找钱

2012-04-24 19:26:34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4697

尊敬的武汉市市委书记阮成发先生:

   我是旅美华侨访问学者、专家、教授Zheng Guo Du,是武汉市江汉区民生路91号商铺房海外合法继承人。该房于1966年11月文革时被武汉市房管局无偿接管至今。本案是一起诚信缺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海外侨胞十分关注案件。正如我生前文中提到:两级政府红头文件变废纸,拆迁补偿28元一平方米房主倒找钱,成了二十一世纪旷世奇闻。吸引了海外同仁、法律界人士、传媒人士、广大网友围观,它已经成了武汉市一把標尺,检验和测量大陆政府和法律公正程度,测量公民、华侨华人私人财产在大陆到底能获得多大程度的保护。

一、拆迁补偿每平方米5-120元是文革又一轮浩劫

   18世纪英国首相皮特曾经这样强调私人财产重要性,即使最贫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对抗王权“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武汉市文革房业主也借此套用“风能进、雨能进、房老虎(房管部门)不能进”。温总理最近强调“虽然进行了改革,文革的错误和封建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文革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但在另一部分人的心里却是刻骨铭心的伤痛,他的家族命运因为这三个字而改变。文革已被定性为十年浩劫,无法无天,可是文革结束后武汉市房管局至今还把文革的战利品、“非法强夺的房产以拆除改建”,“塞钱忽悠”名义不予归还,并由强占者以强权低价收购,塞了钱就等于结案等霸王条款单方面作出不合理价格使非法侵占合法化,手段卑鄙阴险毒辣,文化革命在“文革房”领略死灰复燃,文革余孽依然猖獗,武汉市房管局实施拆迁补偿5-120元/m2不等就是文革又一轮浩劫的具体表现,文革房业主扣除手续费倒找钱,这不是天方夜谭,这是活生生的现实,这是武汉市房管局违法行政开创的第一个史无前例。其所作所为颠覆了法与权的关系,鱼肉百姓堪比日本鬼子堪比纳粹德国掠夺犹太人私人财产。十年浩劫无偿接管还保留侨胞楼上整层自住房及事实上的产权,现任房管局分管领导人用巴掌稍大一张回告,借拆迁补偿之名将侨产包括自住房掠夺一空,化到房管所名下,使侨眷未来生活一片暗淡。现在一些人乐观地认为类似文革的悲剧不会重演,可要知道当初“总设计师”也不会想到被削职为民失去自由,前国家主席刘少琦也不会想到日后自己被斗死的命运。文革房业主的今天也许有可能是现在房子主人的明天。市房管局拆迁补偿令中国倒退三十年,即使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28元/m2也不够建筑成本,这样标准的本身就具有掠夺性,欺人欺到兔子也会咬人的地步,我想现在的zf 不会不知道,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将心比心,如果老百姓用这样的比价来拆政府的房屋,政府会怎么样!如果让房管局长官、办案人现在还是依照30年前工资水平领取工资,你们会答应吗?28元/m2这与日本鬼子、土匪抢劫有何区别!28元/m2现在到哪里能买到房?拿几十年前标准坑害老百姓,做天下人所不齿的事就不怕遭报应吗!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这是什么世道!!!著名经济学家孙立平教授谈及私有财产在共和国的遭遇时,作了一个生动的比喻:“统治者用左手将民众的私有财产拿到国库里,又用右手从国库里拿到自己的兜里”。这个比喻很精彩,如果再说得直白一点,实际上就是用社会主义名义抢劫,用改革开放名义分赃。众所周知武汉市房地产领域是一个水很深很浊的地方,国家审计局早就提醒过:近年来,贪官90%涉及房、地产。06年建设部通报:房地系统是贿赂案全国高发地区。在一个权力运行未能受到有效监督与制约的房管局头头脑脑们,要想独善其身、洁身自好、不贪不腐实在比登天还难,坊间有一句“好官也许有,清官和恐龙一样,只能到博物馆里见到”。不给钱不办事,一对一方式办案,造成官员主动摆谱给你形成没有利益他不办事的印象。作价补偿早已被这帮没良心的靠当官捞油水混饭吃的混混们活生生倒退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计划经济粮油票年代。

二、下级翻供,用公司红头文件否定两级政府生效红头文件是中国法治社会一大笑话

  民生路91号房屋一案是一起纠正24年历史错判案件,依照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房有关事项通知》精神,2004年在武汉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问责及市行政投诉中心介入下,江汉区房管局在复查民生路91号房屋历史案件时会同市房管局江汉区房地产公司一起到实地勘察,一致认为该房係大修性质并非拆除改建。故此江落办(04)82号文件作出撤销原判决,拟定将该房屋产权发还原业主继承人管业。04年9月市落私领导小组在讨论此案时认为“该房屋现有企业和个人承租户各一户,鉴于目前没有安置住户的资金渠道,因此决定待资金到位时再发还,请您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总而言之,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一致作出该房确系“大修性质”原房存在结论,是本案关键核心内容,然而在长达6年望眼欲穿耐心等待后,现任房管局分管领导人居然违背白纸黑字承诺,耍无赖、翻脸不认帐,非但不履行自己发往国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反而凭借手中的权力让公文善始不善终,迟迟不能兑现,堂堂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做成的行政决定,竟然被一个下级公司翻供,恶性反悔,以企业红头文件悍然否决,属程序不合法,白纸黑字上承诺变成了谎言。众所周知,红头文件是执法象征物,是止争定纷利器,是执法依据,按照正常法理,大至一个政权小至一个单位都有上延下续继承性,是一个连续责任的政府部门,现任领导人对前任、前前任职务行为不能不认可,不要说政府换届执政党不会发生变化,就是西方政党交替,后执政党也不可能不认可前任政党的职务行为,否则社会经济秩序如何推进,这是小学课本常识。

三、江房司(09)24号是一份误导上级误导庄严法律漏洞百出满纸瑕疵胡说八道红头文件

1、该文违背国务院行政法规及公文处理规定,即江落办(04)82号武落办(06)7号法律文书生效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標的物”(房屋维修及拆除改建)再次发文,这一原理全世界通用。2、超越权限,该公司非行政机关,无相关行政职责,无权受理《关于XXX要求解决其父原民生路99号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告》行政申请。3、该文作出不利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为前,应当告之而没有告之。4、该文违背上位法规定,与武落办(06)7号文中条款明显打架、黑白颠倒,按原则下位法抵触上拉法无效。5、发往上级的公文竟然没有公章。6、附件没有档案室章印没有存档记录。7、篡改房屋档案,将房屋建筑结构乙砖涂改为高砖做成危房为拆迁提供依据,尽管卷宗清楚记载是乙砖。8、公文屡屡出现笑掉大牙全国罕见的低级错误,如将主抄单位、送抄单位名称叫错,极不严肃等等…9、拆除改建主要证据缺失,没有必备的上级批文,没有用地、规化部许可证、验收证、以及各项施工图纸…鉴于这份编号为江房司(09)24号文件存在满纸瑕疵,表述不全、说理有误、内容失实、损害红头文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建议作为行政腐败黑标本在全省全国巡回展出,“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四、没有原始证据照样定案,武汉市房管局开二十一世纪先河

灯越拔越亮,理越辨越明。应该说围绕本案大修或拆除改建之争,早在04年9月06年3月江落办82号,武落办7号文早已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裁决,明确认定民生路91号房屋确系大修性质,原房存在。武汉市房管局有些邪,坚持以“口供为本”方式办案,看不到法律的影子,在回告中居然一字不差,“复印”式克隆了公司认定:“该房屋1978年拆除,与毗邻的四楼房屋合并改建为砖混一等三层楼,建筑面积863.83m2”。这一认定纠正武落办7号文中不正确认定。该房将至今不能出示证据仅靠口头和陈述方式即行认定,令人不寒而栗!认定不需要证据,可以凭空口说,法律基本常识当真被狗吃掉了?既然是声称已查明了事实,就应出示查明事实的证据面对面出示证明一下。该局与前届领导人纷争实际上已经有了结果,谁举证不能,谁就闭嘴,承担责任。尽管当事人一再郑重声明:“拿出证据就案结事了,不出示证据当事人无法接受”。虽螳臂挡车也要阻挡。认定的唯一标准就是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唯一的手段。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向当事人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古今中外概能莫外。证据为王,证据至上理念是当今办案信条,推F武落办7号文件不出示证据让前任局长周茂棣先生曾经的上司背黑锅,下重手、有失公允、有失风范、只能留下千古骂名,何以服天下。周 y康在中央政法委13次会议上强调:“凡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不能定案”。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武汉市房管局“人治模式”是法律之外的手段,一个作恶的政府部门多的是手段,有法不依是人治,治民不治官、治人不治己也是人治。人治拒绝程序,不确定性现任领导人随意识转移而转移。据有识之士披露,武政(09)151号文件通篇3000余字,竟有7处出现抽风式“集体”两字,穿连裆裤,为抱团腐败预留空间。151号原稿是:对有争议的如拆迁、改建、维修、是否领取补偿款等问题,要有充分证据给予证明,做手脚改成要组织集体认定。这就是4月16日我拒绝阮竹青“局长”先生和他穿连裆裤的团队组织学习别有意思“江房司(09)24号文件”原因,换了“马甲”我和我的兄长都懂!不走法定程序塞了钱就认定“已结了案”,被拍死了,完全是文化革命的那一套,扩大红卫兵战果,我真不明白像这样的人渣,有什么资格呆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

五、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通知是一场虚假作呕政治秀

当事人在大洋彼岸按上 访流程书写四十余封函和传真如泥牛入海,07年前湖北省委副书记前市委书记在我的行政不作为投诉书上作了批示,被当成耳旁风。为此两次回国登门求见被拒,不承认当初白纸黑字承诺,都在叙述两个字-赖账。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武汉市房管局曾经是政府组织部门,积案如山,问题成堆,此起彼伏集体赴京上访成了上头最头痛的问题,房管局应趁着老百姓暂时还相信进京告御状管用的时候好好想想了,为什么你们说的话那么多人不相信,花纳税人的钱买老百姓不要到北京上访,掩盖自己的问题,保住官帽,钱能使一些访民打退堂鼓,但治标不治本,用钱摆平上访,买不来真和谐,凡是社会出现大规模反复上访,肯定和政府部门某项政策管理有关,要反躬自问,该调整政策的就得调整,不能靠维稳、扬汤止沸。因房屋纠纷武汉公民陈绪兴到美国纽约联合抗议举牌数十天,武汉公民孙武俊在加拿大渥太华国会冰天雪地举牌抗议长达数月,还有青山镇陶洁红,引当地热议注目。

这是需要说话的时代,我相信在共和国兰天下,没有人一手遮住法制的阳光,通过网络互动,汇集民智,听取民意,排解民怨,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官员工作常态,我相信当人类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任何人凭借权力封闭受害人的咽喉,用抵触心理对付网络舆论都是徒劳的,我希望借此表达批评者与被批评者沟通和交流的善意,作为被批评者武汉市房管局“首席公务员”周玉珍局长女士,你将如何面对和接纳批评者意见,甚至是非常尖刻的近乎“修理”的批评意见。给上级领导人写信不是老百姓的初衷,政府应该体谅老百姓的疾苦,我们不差钱,老房子对于我们来说,人的尊严、感情大于物质,是对家的信仰和依赖,这里不仅留下了年少求学的记忆,也是现存者寻找自己故去亲人影踪的唯一地方,毕竟住了几十年,所有的记忆都在那里,老家传承下来的这点祖业,不能在自己手中没了,被别人采取简单的粗暴方式黑掉!如果说我在掌握了该房所有证据因为种种原因阻挠达不到应有的公平合理的目的,我是决不罢休的。



                      旅美华侨访问学者、专家、教授Zheng Guo Du

                                                2012年4月22日

完整版: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1/273903.shtml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北京三大群《周二会议》通知
关于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依宪维
北京三大群初八(2月19日星期五)重要简报
关于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依宪维
写给武汉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对全国人大F工委曲楠同志讲话交换意见之四
对全国人大F工委曲楠同志讲话交换意见之三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
关于经租房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政策依据和法律
经租房主维权遇房管局以排除妨害起诉怎么办
私房管理领域红头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审查
图片:土地是国家的,使用权是我们的!
经北京维权者的努力终于形成提案
发布会资料(10)
[汕头市]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经租撤管)程序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关于经租房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政策依据和法律
北京落私办公室(2005)47号文件规定:在纠错经
私房管理领域红头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审查
关于处理落政代为经租房产租赁矛盾的实施意
关于召开《认真学习十二届两会精神“经租房
[转帖]经租房的权益人一定要关注——《新民
致武汉市硚口区硚房集团公司董事长刘承德先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局长 周玉珍 (
强烈要求将我市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纳入法
上海:关于继续推动解决"落政后代经租房"问
南京等地对经租房续签5年合同后归还产权人
发布会资料(10)
江岸区房管局 ★ 简讯
“经租房”及其他私房历史遗留问题48个省(
我的提案——落实经租房问题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