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邮寄给中G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等的信

2012-11-05 12:03:2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750

本网站讯息:
鉴于市房局滥作为和不作为,擅自停止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引起众多落私上访户不滿,因此共同签名按手印致信党的十八大。希望引起中央重视,派员调查、督促和促进本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开展,增进百姓福祉。
此信已于11月2日挂号邮寄以下单位:1. 中G中央办公厅秘书局;2. 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3.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4. 建设部办公厅信访处;5. 北京《新京报》首席记者杨万国;6《凤凰网》公共亊业部;7. 湖北省信访局。
大家还考虑向外继续发布。

附信件原文如下。
呈中央稿
武汉市私房维权群众致党的十八大
尊敬的领导同志:您们好!
我们是武汉市的广大落私上访户。我们的私房,是在几十年前的政治运动及“文革”中被房管部门以各种方式非法没收、挤占和无偿接管的。根据【宪法】保护私有房屋所有权的精神以及中央和国务院的落实私房政策,我们的私房,理应得到清退和返还!为此,我们多年维权上访。
一,市房产局违背中央重大决策精神。囿于小团体既得利益,拒不依法依规清退或返还被占私房;并运用登记机关特权,一亱之间将这类房屋的房产权属,划拨至相关公司、房产集团牟利,这类公司,都是附着在房产局属下的、亦政亦企的、特殊利益集团。继续捂住百姓被侵占的私房不放。为了钱与百姓争利。
二,仍然坚持执行过时的、极左的地方性文件如武政办【1989】234号文件,对抗中办发【1980】75号文件精神:中央文件说:“发还私房,是党的既定政策”; 而234号文件却说“房主现不住用原来的房厔,不予退还产权。由国家按房屋造价折旧作价收购其应退住房”。当亊官员依此不退还原产权,也不搞产权置换;对应该退还的房产仅仅给点残値补偿或塞钱收购。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也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搞文革式的二次侵占。使案情更加雪上加霜。
三.以机关内部的工作方案,取代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如2008年时由市办公厅转发的151号文件。擅自以“解私”代替“落私” ;淡化、抛弃中央既定的落私政策原则并取消其相应办亊机构:“落私办”。擅自公布“武汉市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名单。但因缺乏相应的办事机构而有名无实。经市法制办告知,这是个非规范性文件,根本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可见市房产局目无法纪。
因为市房产局离开了中央原则,违背了国家大政方针,好政策难以落实。所以经过32年的落私工作,武汉市仍然积案如山。
据2004年11月30日市信访办公室情况调查:“我市“文革产” 及“私改遗留产” 仍未结案的共计962户,10.97万平方米"。从2004年到现在八年了,我们的问题基本没有人解决,落私处于仃顿状态。
四. 虽然落私处于仃顿,但房产局仍然拿我们向上级领导说亊要钱。2008年,武汉市财政局下拨解决落私专用资金1.26亿元。至今不知流向何方?近来,上访群众依法强烈要求公开资金去向,竟得不到任何回复!
五.市房产局有关官员不顾事实,对上访群众说:“落私工作早在20几年前就解决了95.4%剩下的4.6%经过一茬又一茬的解决,早已完全解决了。”因此市“落私办” 在局办公楼已摘牌, 而“解私办”尚未挂牌就人去楼空。
六. 市房产局除了自行仃止接受落私个案申诉外,还四处游说:请不要接受落实私房案件,这类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是我们房产管理部门的专业!这样堵死了省市各部门的信访渠道以及司法途径。使我们处于绝对无助的地步。
综上所述,可見市房产局,上瞒省市领导直至中央,下压广大上访群众。致使落私问题成为武汉市当前社会矛盾的焦点!
十几年来,只要是武汉市房产局的接待日,相关上访群众就挤满大厅,每周的周二,周四,无一例外。对武汉市的这种情況,群众普遍的看法是:中央政策是好的!到基层就变歪了。长期以来,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直接损害了中央公信力和政府形象。武汉市房产局的这种情況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为了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为了党的亊业,也为了维护自家祖产私房的权属回归,特集体呈文十八大筹备秘书处,希望引起中央领导重枧,若能立案,派调查组明查暗访,必将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祝党的十八大成为我国历史进程中新的伟大的里程碑!此致
崇高敬礼
武汉市落实私房政策维权群众签名盖手印 2012.11.1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钱志铭先生的维权日志
全国千百万“国家经租房”权利人致十三届全
武汉市民糜晋瑜先生给市长的信
武汉闵小莲的检举控告信
武汉市市民糜晋瑜 先生向武汉市市长提出的咨
武汉市武昌区刘建军给包案区长胡建的一封公
武汉市民糜晋瑜给武汉市长的一封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私房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部分吗?
谈最高法文件清理结果的鉴定标准
定租与定息的区别
谈经租房政策的两个核心文件
最高法院判例:人民法院在立案环节不宜强求
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反映“关于祖宅土地房屋权
1.26亿的前世今生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冷明的部分博客
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依法申请对规范性文件--最高院法发〔1992〕
给武汉市《市长信箱》的建议
武汉老年讨房团呼之欲出☆☆☆
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
评阮竹青的谬论之一
递交给国家信访局的投诉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武汉市房管局的《答复书》?求助信?
这样的规定不会就这样寿终正寝了吧。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官网上关于“解私”的一篇
涉及“落私”文件及法律汇编
{征求意见稿} {私房维权业主写给习总书记的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