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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千百万“国家经租房”权利人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公开信

2021-03-07 13:40:15 来源:华人私房维权网 浏览:3275

全国千百万“国家经租房”权利人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公开信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在2021年两会召开之际,我们全国大中小城市千百万“经租房”权利人及其继承人,怀着对大会最大的信任和期盼,特向大会反映我们的提议、倾诉我们的心声,期盼1958年“经租房”问题,能够早日解决!
一.经租房的由来
“经租房”产生在极左的1958年大跃进时代,当时全国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凡超过规定起点以上的私有出租房屋由政府统一经营租赁管理,这类房屋即叫“经租房”。政府每月给经租房产权人原房租的20-40%,称为“定租”。私人房产被经租在全国范围内,以大跃进的速度,以大规模运动的方式,在极短的时期内,就完成了这项工作。全国共“经租”了60多万户左右,房屋面积达1亿多平方米。“文革”中,在“红卫兵”的勒令下,迫使经租房产权人将土地房屋所有证上缴,房管部门单方面撕毁 “经租协议”停发“定租”至今。
二.住建部所有涉及经租房文件违宪违法问题
1981年后住建部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这些文件认为“经租房”产权一律“属于国家所有”,这种说法完全违背了1954年—2018年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完全违背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国人大关于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第3号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年10月-2016年12月中G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编)的决定。
建国初期,政府对私有房地产权利人经声请和审查,已依法颁发了“土地房屋所有证书”,已经依法确权,已受国家宪法法律保护。中央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社会主义改造是指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私有房产属于生活资料,不属于改造范畴。在私有房产经租管理过程中,各地房管部门违反经租契约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按照现行管理制度管理,维持现状”的规定,非法转移经租房产权,没有依法履行房屋登记过程中产权变更、转移等环节的任何合法手续。既没有明确的赎买政策和法律依据,也没有实际履行任何实质性的赎买手续。住建部有关“经租房”的规范性文件与原《民法通则》《物权法》,现《民法典》相抵触。在制定经租房文件的权限上违反了《立法法》关于对非国有财产征收的有关规定,至今住建部没有对此类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更没有依照国务院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外公开此类规范性文件。
三.经租房权利人的提议
1958年开始产生的经租房问题是目前存在的,涉及面最广,覆盖人口最多,产权保护、侵权金额最大的历史遗留产权案件。全国大量经租房权利人常年累月奔波在维权路上,有些人已经抱着祖宅回归的梦想离开人世。尽快依法、合理地解决经租房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016年中G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产权案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值此2021年“两会”召开期间,我们殷切地希望“经租房”问题,能够引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高度重视,并把对住建部涉及经租房规范性文件的违宪审查、依法清理问题——这一全国千百万经租房权利人维权群体的提议能够尽快带到两会会场!
       
                全国大中小城市经租房权利人(名单附后)
2021年3月3日
联系人:王林生 
联系电话:13903948746 
邮箱:wls60wl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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