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对《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建议。(之一)
2012-05-15 06:50:51 来源:冷明 浏览:2639次
武汉市房管局的一位官员曾经说过(大意):落实私房政策的工作,全国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敢说完成了。从目前武汉市房管部门正在开展的“解私”工作来看,也证实这样一个现实:即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在武汉是没有完成的!
欣喜的看到武汉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也开始制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在《意见稿》中第一次公开正视了“征收托管、代管产及宗教产房屋”的问题。但是对“经租房”、“文革产”、以及其他房地部门使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攫取的私人房产的解决方式,并没有涉及到。 虽然对“经租房”的观点有不同的解读,但正视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外市走在我市的前头。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也是我们各级领导应该首先考虑的事。这已经不是与民争利的事了,而是化解矛盾,让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
“经租房”等问题并非“高压线”。《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拆除国家经租改造房屋和各类代管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作价补偿,价款如数上缴市房地产管理局,专项用于落实私房政策。”但《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并未涉及此类问题,不要到以后出现问题的时候再来补救。
因此,我依法申请要求:在《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上加上对“经租房”、“文革产”、以及其他房地部门使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攫取的私人房产的解决方式,至于解决的具体方式并非我等小民能够想象得到的。期待市法制办的领导利用手中的公共资源,参照兄弟城市的办法,建立一个公开、合理的办法,也好让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官员在落实私房政策时有法可依。 此信件发至邮箱:whfzb_gov @ 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