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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武汉市房管局落私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打几分?

2013-06-23 05:31:19 来源:糜晋瑜 浏览:2171
从官方到民间,‘阳光财政’在中国已喊了很多年,但谁能说得清楚,市房管局在落私专项资金状况到底有多透明?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财政预算公开”被纳入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范畴。并且,条例为公众建立了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程序。在新制度的启发下,这个观察“阳光财政”的课题,得以启动。尤其在近5年以来,“公开”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最常用的词汇,“政府信息公开”、“阳光财政”、“预算透明”、“信息公开申请”、“三公经费公开”成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热议的话题。可以说,“公开”作为一个理念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共识,也是倒逼机制所形成的制度。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这5年中,市房地局落私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大家都明白一个理,既然市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26亿元,专项用于解决我市私房历史遗留问题,该项资金列入了2008年市房产管理局的部门预算,那该局应每年将用于解决我市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资金使用情况主动予以公开,不应犹抱琵琶半遮面。张国纲先生在向市房产局落私的专职负责人咨询1.26亿元使用情况时,该负责人却回答说,我们不管钱,钱的事你去问财政局。2012年6月11日市财政局在回复冷明先生的信中明确指出:其具体使用情况,来信人可向市房产管理局咨询。市房产局把球踢回财政局不知是什么意思,是不便公开,还是有其它难言之隐?公开是硬道理,不公开后果显而易见。好在阮竹青副巡视员于本月18号承诺需半月时间将信息公布。这种被动公开也是一种态度。
公开还是不公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人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选择,这是问题的关键。政府信息公开,人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

糜晋瑜20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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