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回忆录  

给武汉市房管局落私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打几分?

2013-06-23 05:31:19 来源:糜晋瑜 浏览:2051
从官方到民间,‘阳光财政’在中国已喊了很多年,但谁能说得清楚,市房管局在落私专项资金状况到底有多透明?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财政预算公开”被纳入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范畴。并且,条例为公众建立了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程序。在新制度的启发下,这个观察“阳光财政”的课题,得以启动。尤其在近5年以来,“公开”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最常用的词汇,“政府信息公开”、“阳光财政”、“预算透明”、“信息公开申请”、“三公经费公开”成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热议的话题。可以说,“公开”作为一个理念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共识,也是倒逼机制所形成的制度。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这5年中,市房地局落私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大家都明白一个理,既然市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26亿元,专项用于解决我市私房历史遗留问题,该项资金列入了2008年市房产管理局的部门预算,那该局应每年将用于解决我市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资金使用情况主动予以公开,不应犹抱琵琶半遮面。张国纲先生在向市房产局落私的专职负责人咨询1.26亿元使用情况时,该负责人却回答说,我们不管钱,钱的事你去问财政局。2012年6月11日市财政局在回复冷明先生的信中明确指出:其具体使用情况,来信人可向市房产管理局咨询。市房产局把球踢回财政局不知是什么意思,是不便公开,还是有其它难言之隐?公开是硬道理,不公开后果显而易见。好在阮竹青副巡视员于本月18号承诺需半月时间将信息公布。这种被动公开也是一种态度。
公开还是不公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人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选择,这是问题的关键。政府信息公开,人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

糜晋瑜2013-6-22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钱志铭先生的维权日志
全国千百万“国家经租房”权利人致十三届全
武汉市民糜晋瑜先生给市长的信
武汉闵小莲的检举控告信
武汉市市民糜晋瑜 先生向武汉市市长提出的咨
武汉市武昌区刘建军给包案区长胡建的一封公
武汉市民糜晋瑜给武汉市长的一封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私房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部分吗?
谈最高法文件清理结果的鉴定标准
定租与定息的区别
谈经租房政策的两个核心文件
最高法院判例:人民法院在立案环节不宜强求
向武汉市人民政府反映“关于祖宅土地房屋权
1.26亿的前世今生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冷明的部分博客
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依法申请对规范性文件--最高院法发〔1992〕
给武汉市《市长信箱》的建议
武汉老年讨房团呼之欲出☆☆☆
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
评阮竹青的谬论之一
递交给国家信访局的投诉信
党中央从来没有出台将私有房产收归国有的政
武汉市房管局的《答复书》?求助信?
这样的规定不会就这样寿终正寝了吧。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官网上关于“解私”的一篇
涉及“落私”文件及法律汇编
{征求意见稿} {私房维权业主写给习总书记的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lengming@126.com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hinahouse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