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产证面积错误——给市房产局长的信(2010/08/18)
2010-11-10 18:11:5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3460次
姓名: |
熊瑞兰 |
信件内容: |
局长:您好! 我家住武昌解放路358号。第一栋建筑面积266。86平方米是二层半楼房。后边第二,三,四,五栋原是平房占地150余平方米,建面78。2平方米。 我家的房产证面积错误! 1、 第一栋二层半楼房中,我们58年至今住除二楼一间房外的二三 楼 全部。可查《跃进规划表》可查国家经租卡,查当年盖公章的审批意见。在这栋房中,我们产权面积绝不是96。51平方米。不算公摊及走道起码有133平方米。 2、后边平房是留房,是非经租房,却没算我家 房产面积。 后边平房市档案馆记载改造 面积栏是空格,没有。后边平房建面78。20 平方米,是“现留住”,查《跃进规划表》 当年盖公章的审批意见是“后边平房留下自 用”。 恳请局长派员调查,落实非经租房,改正我们房 产证面积错误!谢谢! 致 礼! 熊瑞兰 2010/8/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武政[2009]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请您将此问题向武昌区房产局反映。 |
这是我给市房产局长的信。我家房产证是1992年由市房产局发的,面积与市房产局共有。
他们只要拿出当年发产权面积的证据出来就行了,为什么要当皮球踢来踢去呢?我这儿
有市档案馆的证据,都不能作数,那有什么能作数呢?国家要市档案馆作什么?
感谢淼淼熊瑞兰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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